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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粤港科技合作的主要障碍与对策建议1——基于粤港科技合作专题调研的分析

2016-04-19吕亮雯

广东科技 2016年5期
关键词:粤港两地香港

文/吕亮雯



新形势下粤港科技合作的主要障碍与对策建议1——基于粤港科技合作专题调研的分析

文/吕亮雯

一、引言

粤港科技合作机制实施十多年来,在制度上、管理上和服务上务实创新,推动两地开放合作,逐步实现了互利共赢,科技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粤港科技合作面临新的形势: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看,国家“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若干意见》的出台,以及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准,为粤港科技合作带来新的契机;从粤港两地发展需求看,广东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香港也正处于从服务业主导型向高增值工业和高增值服务业方向转型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和科技合作无疑是推动两地经济发展进入新轨道的重要途径。2015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战略、总抓手,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进一步为科技创新松绑,香港特区政府近来也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上有了新的行动。在新形势下,加强粤港两地科技合作,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共同克服科技合作中的障碍与问题,推进粤港科技创新网络建设,促进两地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优势互补,实现双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参与了由省港澳办组织的粤港科技合作专题调研,深入了解香港相关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高校开展粤港科技合作的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总结出当前粤港科技合作面临的主要障碍,最后提出若干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科技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二、粤港科技合作面临的主要障碍

(一)创新资源跨境流动仍存在诸多制度性障碍

当前由于体制机制的问题,粤港两地的资金、人才、仪器设备等创新要素流通渠道尚未打通,是阻碍粤港科技合作效率提升的主要障碍。据了解,粤港两地科研经费无法跨境使用,对两地联合研究项目的顺利实施形成直接的障碍;研发设备出入境承受关税较重,严重阻碍了双方科研合作进程;两地不能互认专业资格和共享教育资源,专业人才的流动难以真正实现;相关政府部门对粤港合作的各种行政审批环节复杂繁琐,降低了工作效率。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创新要素的流动和整合,阻碍了两地科技合作的进程,成为粤港两地经济结构转型和深度合作的主要瓶颈。

(二)粤港科技合作的顶层设计与规划缺乏合力

目前,粤港两地还没有建立起联合开展科技合作规划研究的机制,两地政府对粤港科技合作的思路、战略目标与重点任务没有形成足够的共识,社会各界对两地科技合作的理解及重视程度不够,难以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合作关系。此外,粤港对关系到两地经济发展全局和未来能形成新支柱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缺乏规划,关键领域联合攻关的系统性不强,不利于粤港两地共同突破关键技术难题。

(三)粤港科技与产业对接存在“渠道”障碍

粤港两地在科技与产业对接“渠道”建设方面尚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据了解,当前香港高校科研成果较多,但难以与广东产业形成有效对接,究其原因主要是粤港两地技术供给与技术需求信息严重不对称,香港很多高校对国内政策、合作机制、产业发展、企业需求等不了解,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获取科技合作信息。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渠道不通,内地企业对香港的先进技术或设备信息也不了解,只好舍近求远从国外寻求合作,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为此,目前亟需做好渠道建设,为粤港两地的技术供给方和需求方搭建一座桥梁,推动科研成果与产业实现“无缝”对接。

(四)现有的创新平台未能有效支撑粤港科技合作发展

虽然粤港两地共建了一些创新平台,但没有真正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攻关的合力。粤港两地各种创新平台之间也没能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香港积极组建的国家伙伴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尚未形成承担大科学工程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能力。在信息服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平台尤其欠缺,支撑两地共同发展的创新网络尚未形成。

(五)复合型人才和实用型创新人力资源紧缺

在广东方面,目前对外科技合作人才队伍建设比较滞后,对外科技合作人才缺口较大,尤其缺乏高素质的对外科技合作管理人才、技术服务人才和综合性复合人才,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广东开展粤港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在香港方面,由于香港高校多年来实行精英教育制度,学科设置与社会、产业发展需求脱节,造成实用型创新人力资源较为紧缺,不能满足粤港两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三、推动粤港科技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粤港创新要素渠道建设,促进两地要素自由流通

一是畅通资金流通渠道。对粤港地区的科研资金,尤其是联合科研项目资助资金在粤港两地间转移使用,给予更加宽松便利的政策;设立专项资金使用账户,放松跨境使用限制,强调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加强事后的审计;对于粤港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机构,可以相互申请对方政府的资助基金,充分利用两地资金激发创新活力。

二是拓宽人才交流渠道。探索建立便利的人才通关制度,允许粤港创新合作的项目工作人员,在事前确认、所属机构出具证明等条件下,办理多次往返香港的通行证;允许非广东本地户籍人士和非香港居民的外籍在港工作人士,在参与粤港合作科研项目时,以个人或所在机构的名义办理特殊通行证。

(二)推进粤港联合开展科技合作战略规划,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推动粤港两地联合开展科技合作战略规划研究,针对科技合作的现状、问题和趋势,结合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深入探讨粤港未来科技合作的发展思路、基本原则、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通过共同参与战略规划研究,促使两地相关政府部门、机构、高校等高层人员和专家学者在思想上、行动上达成共识,为深入推进粤港科技合作夯实基础。

二是紧紧围绕广东“十三五”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结合粤港科技资源布局和比较优势,面向两地政府、行业和企业征集重大科技需求,科学遴选科技合作的优先方向,重点在超级计算机云计算、材料科技、机器人、癌症和老年化研究等五大领域,引入“联合资助计划”开展联合研发。在支持方式上,除加强直接资助外,还应更多地采取间接资助的方式,如税收抵扣、后补助、后采购等经济杠杆,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研发活动。在项目评价方式上,重点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绩效评价,以科研成果产业化效果为导向,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三)优化粤港技术转移转化机制与环境,推动两地技术与产业有效对接

一是向香港政府、高校、科技服务机构等大力宣传《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关于科研成果归属和转移转化的激励政策,激发高校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的积极性。

二是进一步扩大香港研发成果推介活动范围,加强香港高校与广东企业合作,通过技术定制、合作研发、共建研发平台等方式,有效解决企业个性化技术需求与规模经济之间的矛盾,以实现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创新。

三是在国家及广东各级科技行政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与香港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开展技术转移对接活动,建设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等,帮助粤港技术需求方与技术提供方交流洽谈合作,推动广东与香港的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

四是加快推进粤港科技合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粤港科技合作需求,整合、发布两地相关政策、规划、产业、技术、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人才等信息,以及科技合作供需信息,逐步形成粤港产业发展数据库、技术路线图数据库、创新主体信息数据库和高端人才信息数据库等,促进粤港科技合作信息互联互通。

(四)创新粤港科技合作模式,促进两地科技合作往纵深发展

一是推广“项目+平台+人才”合作模式。鼓励香港高校与广东的企业开展科技合作,依托合作项目建立研发平台,通过平台这一载体吸引粤港高校的研究生加入到项目研究中,逐步形成以研究方向为引领,以科研项目为依托,推动科研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同时,粤港两地政府对这类项目应给予优先支持。

二是鼓励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引导和支持香港高校来粤建立研发机构,并申请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充分享受《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关于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推广深圳虚拟大学园合作模式,将香港高校在粤研发机构认定为内地科研机构和教育机构,享受内地教育机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口免税待遇,并享有独立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助资金的资格。

(五)加强粤港人才交流合作,共同推进两地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定期组织高层次粤港科技合作互访活动。邀请粤港相关政府部门高层领导、高校校长/常务副校长/校董、两院院士、企业高管等分别到广东、香港的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产业园区、重大平台载体等考察,加深两地各界高层对粤港创新政策规划、产业基础、创新资源、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了解,拓展深化合作,共同谋划发展。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活动。通过建立人才交流与互动平台、组织创新论坛、人员互访、专业会议、内部交流、展会等,加强两地创新人才的交流与合作。继续组织香港大学生到广东企业实习的交流活动,让香港大学生了解国内的政治制度、就业环境和企业发展需求,寻求更多的创新创业机会,吸引香港大学生毕业后到广东工作和创业。

三是实施粤港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为粤港青年创新创业者与天使投资者配对,通过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创新创业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融资补贴奖励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为粤港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编者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问题与民生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食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然而,在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海鲜产品体内含有“孔雀石绿”、苏丹红鸭蛋、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皮革奶、地沟油、瘦肉精、台湾300多家品牌塑化剂超标、硫磺熏制“毒生姜”、湖南“镉大米”流入广东、福喜公司使用过期肉等,显示食品安全问题依然顽固地存在。基于此,《转型中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研究》以肉类市场和毒奶粉事件为案例为我们探究其中原由,提出食品问题的解决办法不能只靠政府或者有良知的企业,而是政府、生产者、消费者三种因素都应得到改善,并对未来的发展情况持乐观态度。

作者简介:(吕亮雯,女,硕士研究生,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

1基金项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广东对外科技合作评价指标体系及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2014A0808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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