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以社会弱势群体视角探讨高等教育公平

2016-04-17陆小林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13期
关键词:公平教育

陆小林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00)

以社会弱势群体视角探讨高等教育公平

陆小林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00)

高等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平性问题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所以从弱势群体为出发点来探讨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理应成为学者们研究的关注点。本文通过对弱势群体经济贫困、社会资源匮乏、阶层地位低下的弱势情况分析,反映出社会弱势群体在参与高等教育中起点、过程、结果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并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学校层面给出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举措。

社会弱势群体;社会阶层;经济贫困;高等教育公平

一、 社会弱势群体概述

社会弱势群体就是指由于群体力量、权利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如:贫困农民群体、城市农民工边缘群体、下岗工人群体等。

社会弱势群体长期缺乏五种基本的资本,即自然的(土地、动物、水)、物质的(基础设施、机器)、财政的(钱)、人力的(教育、知识)和社会的(组织的、集体自我帮助能力)。社会弱势群体很难集聚这些资本,所以也很难摆脱贫困的局面。

总之,社会弱势群体的特征可以概括为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边缘化。

二、 高等教育不公平在弱势群体上的体现

高等教育公平,指的是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同等的受高等教育权利和机会,享有同等的公共教育资源服务,同等的教育对待,取得同等的学业成就和就业前景的机会。高等教育的不公平可以从教育的整个过程进行分析,从教育起点开始,在教育过程中批判,在教育结果中反思。

(一) 高等教育起点的不公平

高等教育起点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所带来的教育的教育机会和权利的不公平。在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由于经济的明显差异,其高等教育入学率明显高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很多家庭由于其经济贫困性,根本无法负担日益增长的高额高等教育开支。此外,我国大批高校都分布于东南沿海地区,很多高校中的重点院校也集中在少数经济发达的地区。除了经济上和地区上的弱势地位,弱势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的低阶层也影响了弱势群体成员的高等教育起点的公平。不同阶层学生在的高校的学科专业分布不平等,高阶层子女大多选择热门专业,其家庭甚至可以动用各种社会关系为子女调整到热门专业,而弱势群体家庭中,他们的子女因受经济限制和阶层影响,大多会选择收费较低的冷门专业。①

社会弱势群体在参与高等教育时,面对着显著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阶层差距,这让他们在教育起点的一开始就受到了不公平的影响。然而,经济贫困与受教育水平低下会形成恶性循环,并由此产生弱势群体的代际影响并顽固的传递。

(二) 高等教育过程的不公平

高等教育过程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在弱势群体居多的中西部地区,其教育设施设备以及师资水平明显达不到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教育起点的不同影响了弱势群体对于高等院校的选择,最开始的教育选择就附带影响到了弱势群体必定受到高等教育过程中的不公平。在实际的受教育过程中,由于弱势群体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缺乏,高校和教师无论在课堂活动或课外管理中,很多时候更愿意把机会赋予给社会资本丰富的成员去推进某些事情的处理。在这样的过程中,“马太效应”也无形产生,资本丰富的成员在受教育过程中发展得更好,资本匮乏的弱势群体发展受限。

(三) 高等教育结果的不公平

从根本上说。教育结果公平的实质是指同等条件下获得同等成功(即有平等的收入、大致相同的社会地位、平的政治权利和地位等)的一种可能性。这就是说,教育结果的公平追求的是同等条件下接受同等教育水平的人,其获得成功的机会和希望相近或相同。

然而,弱势群体在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其教育结果显然也受到不公平的影响。其中,弱势群体的低层次性使得即使有着相同学习实力的大学毕业生,会因为社会资本不同而面临不同的就业前景,社会资本丰富的群体更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以更少的成本找到福利待遇高、稳定和发展前景好的工作。阶层的影响对教育结果的影响是最显著的,此外,经济条件的好坏也影响着教育结果的公平性。在当今较为腐败的社会风气中,拥有较高收入能力的群体更容易利用金钱等物质条件去“开后门”“找关系”,从而获得较好的工作岗位,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而弱势群体居于自己的劣势,根本没有实力去与之抗衡。

三、 措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许多国家推进高等教育公平的经验表明: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增加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同时,更要关注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和补偿。所以,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理应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重中之重。

(一) 国家层面:

1.完善高等教育公平的政策体系

政策在实践活动中具有导向作用,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政策能够引导我们的实践活动有方向性的进行。虽然我国出台了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文件已经意识到教育公平对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性,但是工作的重点还应该再进一步明晰。面对不同的社会群体,理性区别对待,抓住政策落实的重点。针对弱势群体与高等教育公平,理应考虑到弱势群体在社会角色中的弱势地位,有计划性有目的性的在政策文本中适度对弱势群体倾斜,并加大对他们的扶持力度。

2.建立健全教育财政资助体系

教育的差距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差距,不断上涨的教育消费,使得经济上处于弱势的群体在教育上也处于弱势地位。而教育上的弱势影响比经济上更为深远。因此,对社会弱势群体采取可行的措施来进行经济方面的支持尤为重要。

针对高校困难学生,在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度之后,政府应采取对应的配套措施,完善相关的财政支持体系。 在财政预算体系中设专款,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教育支持,如:贫困农民群体、下岗工人群体、少数民族地区群体、残障群体应该是重点支持对象。在省级的财政资助款项中,更应由上到下明确具体落实款项的资助对象,让教育资助资金名副其实帮助到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

3.切实落实高等教育公平促进项目

发达国家在高等教育公平的实践中,积极调动政府的力量来实行干预政策,以减少教育不公平的发生,并采取许多积极手段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来改善学习条件,减少因外界物质条件的限制带来的各种压力,帮助弱势群体能取得理想的教育结果。我国也应该以此为借鉴,合理设计系列项目,积极推进,来帮扶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公平的参与高等教育。

(二)社会层面:

1.树立教育均等的社会理性共识

国外的研究者早就预言,虽然专门的举措和财政支持在激励和变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需要全民社会秉承公平的原则,能够达成这样的社会理性共识才是最理想的境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呈现出多元化的冲突,“财权至上”的残酷现实并不少见,所以,引导人们在观念和思想上达成公平共识,才能真正促进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的推行。

2. 加强高等教育信息服务工作

由于很多社会弱势群体往往居住在偏僻的乡村山区,设施简陋,文化资本匮乏,缺乏与外界有效的沟通。所以,很多与高等教育相关的信息如:入学机会,经济资助,专业选择,就业指导等都不能及时有效的向社会弱势群体传递。社会相关可以通过自身力量,去构建更多媒体渠道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获取足够信息。

(三)学校层面:

1.各种渠道的经济资助

日前,部分高校在报名注册日设置了“绿色通道”,为交不起学费的困难学生注册报到,这种特殊的优惠照顾可以适当扩展,以减轻因经济条件贫困给社会弱势群体子女带来的入学心理压力。(但应该注意这种渠道的开展方式,以免伤害弱势群体自卑敏感脆弱的心理)除此之外,在高校内,可多设勤工俭学岗,专供贫困学生进行自助。

2. 公平的教育安排

针对现实中教师们会把学校内的很多发展和锻炼的机会倾向给所谓的“有能力”的学生,而忽视出身于社会弱势群体家庭的子女自身的劣势这一情况,解决这样微观的教育过程不公平应从平日的教育细节入手。教师更应该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在意识上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做到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所有的教育安排也客观公平公正。让每一个参与高等教育的学生都能够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四、结语

教育公平只可能是一种无限趋近于公平的状态.而不可能完全实现.尤其是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国家,由于地域差别、城乡差别和阶层差别等方面的影响.教育不公平现象仍将长期存在。然而,许多有关教育公平制度的确立为我国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在我国政府对社会公平的积极推动下,教育不公平现象必将逐步减少.社会将越来越可能为每个成员提供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教育机会。

[1]李廉水,吴立保. 和谐社会视野下高等教育公平的制度设计研究[M]. 北京:科学出版社. 2010.09.

[2]张人杰. 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9.06

[3]余秀兰,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支持[M].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7.7

[4]田晶,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研究[M].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3.08

[5]汪立琼.高等教育公平研究评述[J]. 高教理论,21(2):21-23.

[6]曾妮,田晓红. 高等教育公平研究文献综述[J]. 教育理论探索260(1):1-3.

[7]殷伟群,戴峰. 高等教育的“马太效应”与弱势群体的社会流动[J]. 江西社会科学. 221-224

[8]郝朝晖阿不力克木·艾则孜. 论社会资本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影响[J].新疆社会科学. 2013(2)

[9]张敏杰,中国弱势群体研究[M]. 长春出版社,2003.8

[10]杨春梅,国外高等教育公平问题与改革趋势[J]. 国外教育研究,2006(1)

[11]秦苏滨,扶持弱势群体:通向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路径[J]. 教育发展研究,2010(23)

[12]K aren L . Clark Liberty University, A CALL FOR RESTORATIVE JUSTICE IN HIGHER EDUCATION JUDICIAL AFFAIRS[J]. College Student Journal,2014

[13]M. Victoria Costa, Justice as Fairness and Educational Policy: A Response to Levinson[J].Social Theory & Practice,2013

【注释】

①郝朝晖阿不力克木·艾则孜. 论社会资本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影响[J].新疆社会科学. 2013(2)

陆小林(1993-),女,壮族,云南文山人,硕士,四川师范大学,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猜你喜欢

公平教育
公平对抗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软件工程教育与教学改革
怎样才公平
笨柴兄弟
什么是“好的教育”?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必须公平
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