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促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6-04-15于海军郭拴敏
于海军++郭拴敏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在其初创期和成长期,一直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
今年全国两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建议,坚持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互动,以科技金融改革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引擎的有效运行提供动力和活力支持。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引擎。中小微企业是新形势下国家创新创业活力的主力军,然而,“融资难”一直是阻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
姜明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探索怎样在风险和支持创新创业小企业之间找到平衡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融资约束
自2006年起,国家相继出台若干金融改革政策,从全国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成果显著,但中小微企业发展仍然存在产业、区域融资不均衡等问题。
以河南为例,围绕“大物流”“大消费”“大农业”为优势产业发展的传统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及个人创业者,都面临着一系列融资难的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在其初创期和成长期,一直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
“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兼具高成长性和高风险性,技术更新速度快,资金需求量大,但因其具有轻资产特征,可用于抵押的有形资产非常有限,根据现有信贷政策,很难获得足额贷款。”姜明在接受采访时说。
对于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姜明感触颇深,“中小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率很高。一旦资金链条断裂或脆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到沉重打击。”
姜明认为,由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依靠创新成长、依靠指导成长阶段,未能形成一套科学的、制度化的管理体制,在财务管理上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姜明说:“缺乏严密的资金使用计划,资本周转效率较低。在存货管理和债权债务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随意性较强。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及制度,不具备大企业那种内部资金调度能力。不注重吸收外源投资,而将运营资金盲目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重视利润而忽视现金流量的管理,消费过高而导致积累不够。”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受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银行出于对资产质量和风险收益的考虑,众多商业银行之间又没有严格的市场定位,因此银行在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上都十分谨慎,对中小企业贷款趋于“两极分化”。一方面产品有销路、企业有效益、资信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成为各家银行的争夺对象;另一方面一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状况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由于银行方面尚缺乏识别能力,往往受到冷落。
据了解,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成本高,审批权限受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银行虽然实行抵押担保制度,但落实起来却很困难,贷款手续繁杂,抵押手续使诸多中小企业无法贷款或不愿贷款。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尚未完善,缺乏与之相配套的金融、信用担保、风险基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谈及地方信用担保体系,姜明介绍说,虽然目前担保体系的构成已趋于多样化,但有些落后的地方仅仅有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没有内生于市场的中小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政策支持
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融资难”的现状?姜明认为探索怎样在风险和支持创新创业小企业之间找到平衡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坚持完善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坚持资本释放创新创业的产能,才能打造科技金融的服务功能。
姜明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非银行机构和社会力量,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对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和增值服务,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金融主管部门和商业银行要按照国家推进金融改革的政策要求,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机制,创新产品,提高效率,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绿色通道。同时要拓宽科技金融服务和支持的领域,特别对政府支持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要给予金融支持。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同时,鼓励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
谈及金融改革,姜明介绍说,相关部门应开展针对主导产业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工作,加速主导产业发展。以产业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为助力,共同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创新融资模式和金融服务方式,为创新驱动发展提质增速。姜明建议,建立政府引导、社会企业参与的中小微企业评估机制,尝试社会资本参与下的创业扶持担保责任制度,其核心是政府向社会资本让渡权力,使社会资本积极有效有序地成为扶持中小微创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姜明建议在区域主导产业突出地区,设立产业金融扶持中心,支持产业技术升级、共性技术研发、学会产业联盟、专利转化、科技信息服务等项目,建立针对性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设计针对性科技金融产业服务产品。
姜明建议,坚持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与防范化解风险并重,探索众筹金融新模式,由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众筹合作平台。由政府主导或者由政府机构引导、负责众筹资金的管理运作,同时联合各孵化器、众创空间、产学研机构、高校共建大数据创业项目资料库,使众筹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众筹平台负责对接中小微创业项目,使每一分众筹资金发挥最大价值。
“应加强以政府引导发起的创业扶持信托的推进,其作为一种新型创业金融管理模式,可使得社会资本放心、持续地投入创业扶持中去,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姜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