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和你一直深爱与搞怪
2016-04-15老K
老K
一
凌晨一点我在一个人的房子里,等待一个晚归的男人。手机无人接听。神经病,神经病,我边在心里咒骂边套上大衣准备出门。没走多远,我便在一家小酒馆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从来没想过,他会一个人独自在外面喝酒。心猝不及防地痉挛起来。
在他年轻的时候,我是说,在我小的时候,他总有应付不完的聚会和派对,有时他带着老妈和我一起去,有时只带老妈把我扔在外婆家,有时自己独自前往。甚至有时他趁老妈睡着了之后还要翻墙出去和朋友喝酒,有一次被起床上厕所的我发现,我拽着他的衣袖要跟他去。那是我第一次翻墙,心里却一点儿害怕都没有,稳稳实实地掉在他的手臂上。
我听不懂他们大人在说什么,似乎他们处在另一个世界,神秘、有趣,精彩纷呈。有一个女孩儿在台上唱歌,我问阿四:“我可以在上面唱歌吗?”
阿四说:“可以。”
我的一首《老鼠爱大米》惊艳四座,那是小小的我唯一会唱的一首流行歌。阿四走上舞台把我高高举起,在我的额头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那是我今生最难忘的夜晚之一。从那以后,我开始进入“流行界”。
而现在,面对这个沉醉不知归路的男人,我不得不打电话向小树求救。小树是唯一一个无论多晚我都敢去打搅的人。他曾经是我的追求者,但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阿四捣乱,我的追求者变成了我的哥们儿。
好不容易把他扛回家,他躺在沙发上握着小树的手,喊:“阿花,电视又卡了!”我示意他别动,然后走到电视旁用力地拍了一掌金鱼缸,里面的鱼一阵活蹦乱跳。我递给他一杯可乐,解释说:“他爱看海底世界。”
二
以前老妈经常这样骂我,“你和你爸一个德行,一个上班不上心,一个上学不努力。生病不肯吃药,下雨偏要出门”。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和阿四变成了同盟。一起对付老妈,对付老师,对付考试。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洋娃娃。这充分说明,我也曾有一颗粉嫩粉嫩的少女心。那时为了给洋娃娃做衣服,我学会了穿针引线。
我偷了我妈的一条裙子剪了,那是一条层层叠叠的流苏长裙,我不知道那是阿四拿到奖学金后送给她的第一条裙子。东窗事发后,老妈用衣架狠狠揍了我一顿,打完了她要没收我的洋娃娃!我眼泪汪汪地瞟了一眼阿四,他在冷漠地看着他的《体育日报》。
哼!无耻的大人!我鄙视地白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阿四说:“女孩子玩一个也没什么不好,你看,她还学会补衣服了呢,我刚好有几条裤子裤脚落线了……”
“她都走火入魔了!”
没了洋娃娃的那几天,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过,没多久,机智的阿四就在窗口外那堆杂物中救出了我的洋娃娃,连同那一袋碎布奉还给我。之后我改变了根据地,每天一下课就和小伙伴手牵手去公共厕所给洋娃娃缝衣服,我们给洋娃娃办了一个时装秀,我是首席设计师,特邀嘉宾和裁判都是阿四。
到了三年级,我又迷上了玩扑克,和两个四年级的男生赌钱,越赌越背,最后开始被追债,是真正的“追”,我到现在还记得那耳边“呼呼”的风声以及那种被全世界通缉的心脏快要爆炸的感觉。经过我家,那两个卑鄙的家伙大声地把我欠钱的事情告诉了我妈,于是我妈也拿着鞭子和他们一起在后面追。我拼命跑啊跑,像见到曙光一样,一溜烟躲进公共女厕——是的,我的童年和公厕息息相关。
天一点儿一点儿暗下来,我抱着自己的膝盖,越想越害怕。我觉得自己太坏了,老妈肯定不要我了。恍惚中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是阿四!他来找我了!
我奔出来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阿四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牵着我的手带我去吃兰州拉面。
他帮我想了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我把一叠全是5角的钱狠狠甩到那两个男生脸上,然后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为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帮阿四洗两个月臭袜子。
从此我再也不赌钱了,我实在受够了臭袜子的味道。
三
我初中开始叛逆,旷课,泡网吧,翻墙出去和男孩子约会。
也是在那段时间,他们开始频繁吵架。阿四辞了职,每天抽很多的烟,买一缸鱼回来自娱自乐;阿花开始化妆,穿高跟鞋,出去找工作。
小树是第一个追我的男生,但我不喜欢他,因为我知道他喜欢我。我对那种“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的感情不感冒,因为那样一点儿也不酷。于是我在所有爱我的男孩子里挑了一个最不爱我的男孩谈恋爱。
他很高,很瘦,笑容很邪气,酷爱打桌游,擅长玩失踪,像所有被爱的浑蛋一样。
我像所有迫不及待为爱犯贱的女孩一样,为他干了无数傻事儿。
偷偷把阿四的烟塞进他的口袋里,三更半夜跑到网吧帮他充卡让他继续打怪,我还觉得不过瘾,还想再来再来,让我做一只愚蠢的飞蛾。
直到这个时候,阿四才注意到他神魂颠倒的女儿。那天他出现在台球室,我有点儿意外。阿四只是和那个不爱我的男孩打了几盘球,我一直觉得这个男孩打桌球的时候特别帅,眼神里那股狠劲儿让我迷到不行。但那天,他输得一败涂地。
我的自尊心如梦初醒。
他总是有办法让我惊讶,让我错愕,让我闭上喋喋不休的嘴。
在我以为他终于也变成了庸俗的中年人的时候,他背起简单的行囊去汶川做支教。
我只能看到最表面的东西,我从来不了解他。
四
这是阿四写给我的信:
抽烟、喝酒、泡妞、打桌球、赌牌、吹牛,十六七岁那会儿这些我全都干过,也干得最疯狂。以前我是个浑蛋,搞不好现在还是。我一直不知道怎么做好一个父亲,我老豆死得早,只好本色出演。总以为当你见识到一个自视甚高的中年男人的潦倒和落魄,你不会轻易被那些装模作样的小浑蛋勾引。哪怕我不慎活到一万岁,我也会说青春最好,年轻无敌,真爱至上。
从五年级开始,你就说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赛格林,当你若有所思地将那段台词念出声——爱你是一件重要的事,莱斯特小姐。有些人认为爱是婚姻,是早晨六点钟的吻,是生儿育女,也许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我认为爱是想触碰却又缩回手。你说这是你最爱的台词,我真想走过去抱住你狠狠亲上两口,那时你12岁还是13岁,我忘了。我一直以你为豪,冰雪聪明的姑娘。我愿意看着你在这世间尽情玩耍,用力恋爱,不停战斗,继续肆无忌惮地和这个世界叫板,超越我们生活着的这一份平庸,而不是将那些过时的青春把戏再重复一遍。
你不仅是我的女儿,还是走在我前面的队友。
五
在阿花还没出国前,每次她出差都是我和阿四的狂欢。
我们在冰箱里塞满了啤酒和冰淇淋,在客厅里日夜轮番放着肖邦夜曲和地下铁摇滚乐。
他和我抢遥控器,猜拳决定谁去洗碗,争论李安和王家卫谁的电影更好看。
每个周五晚上,是我们和阿花的face time时间。
阿四对着镜子涂着白色的泡沫刮胡子,我被挤到一边,臭美得夹起眼睫毛来。折腾了一晚上,终于人模狗样地坐在电脑前。
越来越洋气的阿花女士照例问那几个传统问题:昨晚有没有洗澡?今天晚上吃的什么?新年制定的书单完成了多少?有没有坚持跑步?
最后她告诉我们,由于她出众的工作能力,boss让她在美国多待一年。
我问阿四,老妈会不会是被美国鬼佬拐去不要我们啦?
“呸!你老豆辣么帅!”
他对着镜子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的下巴,我用余光瞟着我的新耳钉,又开始抢镜子……
早上醒来,发现昨晚阿四趴在客厅里睡着了,地上又是一堆酒瓶子,还有一张写满了字的餐巾纸。我不由自主微笑起来,那是一封情书,最后一句他写:“以前我想,不管我有钱或没钱,我都可以得到你。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女人为他洗衣做饭,这样他便可以假装厌倦。而现在我要告诉你,我想你,我爱你,你依然是自由的。”阿四果然宝刀未老,无论哄老婆还是训女儿,都俨然是当年泡妞的架势。
冬日的阳光穿过两旁的法国梧桐细碎地洒在地面上,我穿上靴子,跑到邮局买了一个信封和一张邮票,将一封餐巾纸上的情书投进邮箱,寄到天空的另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