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乡村建设探讨
2016-04-14唐政
■唐政
(湖北省十堰市环保局茅箭分局 湖北十堰442000)
生态乡村建设探讨
■唐政
(湖北省十堰市环保局茅箭分局 湖北十堰442000)
丹江口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该地区在探索研究生态乡村建设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和模式。笔者以近年所做的探索提出了生态乡村的创建路径和措施。
丹江口库区生态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
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就必须加快美丽生态乡村建设的步伐。加快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着力加大农村地区经济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统筹做好城乡协调发展、同步发展,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唯此才能早日实现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
1 十堰市自然资源、经济概况
十堰地处湖北省西北部,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十堰5县1市3区,位于鄂、渝、陕、豫4省市结合部的鄂西北山区,东经109°2 5—111°35',北纬31°25'—33°16'。境内秦岭、巴山余脉和武当山三大山系与自西向东贯穿境的汉江和2489条大小河流,以及山大谷狭、高差大、坡度陡、切割深的地形、地貌特点,构成了十堰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它既可遏制南部酸雨北上,又可阻止北部沙尘暴南侵。境内年降水量在8 50mm左右,南北气候兼具,山区立体气候明显,生物资源丰富,是天然的绿色生物宝库。全市国土面积23680m2,其中耕地占国土面积的8.13%,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16.1万hm2农作物耕地面积中多为旱地,水田仅占21.2%。全市总人口为34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45.4 7万人,占70.7%。同时,十堰市也是国家重点连片扶贫地区。据2013年的统计,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1080.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3.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32094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5226.3 4元。
2 生态农村建设措施
通过生态修改良和保护等措施,全面营造农村“天蓝、山青、水秀地净”的优美环境,使得农村变得更美。
2.1建设“生态人居”工程,遵循“科学规划、优美布局”的原则
一是移居搬迁。对村庄的危旧房连片拆除,对空村和居住分布零散的人群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统-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釆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在公路沿线及河道、堰库周边统一进行绿化林果带景观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三是改造基础设施。完善通村道路、通户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便民服务等综合性基础设施。
2.2建设“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着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2.2.1整治乡村生活污染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水平。新村庄建设规划要有环境保护的内容,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逐步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达到规模化消纳农村固体废弃物。
2.2.2整治农村畜禽污染
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确立畜禽养殖规模。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和数量,合理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
2.3农村工业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的生产能力、设备等。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推行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 建设“生态经济”工程
3.1发展生态农业
在标准化的前提下,用现代和生态理念引领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稀、优、新”产品,打造"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培育茶叶、核桃、山羊、中药材等地道农产品,形成具有规模和效益的生态农业专业村。
3.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
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人文底蕴,挖掘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做到“县市有景区、乡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形成“我想来、真要来、还要来”的旅游格局。
4 建设“生态文化”工程
4.1培育特色文化村
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4.2促进乡村社会和谐
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汪彩琼.新时期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探讨[J] 《浙江农业科学》2012(8)
[2]路敏,李伟娟,沈琴.论城乡-体化背景下的美丽乡村建设[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3):11-12.
F205[文献码]B
1000-405X(2016)-2-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