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市场管理中的监督与执法分析
2016-04-13胡昕
□胡昕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山东济南250100)
种子市场管理中的监督与执法分析
□胡昕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山东济南250100)
在新《种子法》实施之后,以及不断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配套法规,为种子商品管理提供了适合的法律框架。这些法律以及法规为农林业等部门确定了执法权力。在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以及执法的过程中,需要保证农林业行政部门的核心作用,各个部门相互辅助与配合,共同维护种子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种子市场管理;监督;执法;种子法
1 种子市场管理管理现状
1.1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种子是开展农业生产活动的先提条件,农民只有在选择种子之后才可以进行种植作业。但是农村地区的教育相对落后,大多数农民所掌握的科技文化知识较少,在选择种子的时候往往不能自主区分种子的优劣势,通常都是根据以往种植经验,或者他人推荐,再或者乡镇种子门市供应什么就买什么,这样得到的种子质量得不到保证,对经济收益造成了不利影响。
1.2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当前种子市场中个体经营、私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主体共存,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在很大程度上加大的管理难度:加之执法主体不统一、经费配置不足、管理职能相对弱化,缺少有效的质量监管技术手段,使得很多不法商贩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经常采用不合法经营手段,严重影响了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种子类型较多,且不同品种之间具有较大的差异,很难形成统一的质量检测标准,种子管理缺乏规范性。监管体系已经变得不适用,无法满足种子市场新发展形势的管理需求,存在很多监管漏洞,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作用,监管体系有待改进和完善。
1.3管理理念落后
现阶段种子管理工作:一是只着重市场监管,对于为农民服务不是种子管理部门的事情,那是农技推广部门该干的,所以要改变这种理念,应该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二是缺少长效管理机制,还是有以罚代管的意识,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三是对不同作物重视程度不一,重主要农作物、重两杂,轻非主要农作物和常规作物,导致兼顾不足,对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2 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监督与执法力度的策略
2.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农民作为种子的主要购买者,其自身法律意识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种子市场的管理效果,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农民了解更加全面、详细的法律法规,可以与监管队伍形成有效的配合,对于加大监督与执法力度具有重要作用。种子市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新闻、广播、宣传单等方式,甚至可以以画代字,在农村地区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及,提高农民的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还需要对各种种子的特点以及品质知识进行宣传,增强农民的辨别能力,更加科学、准确的选择种子。
2.2健全完善监管体系
完善的监管体系能够形成规范的依据和有效的规范,对种子市场管理形成约束作用,将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落实,所以为了种子市场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就需要健全完善监管体系。针对当前多种经营体制共处现象,应该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对经营个体经营资格的审核登记工作,避免出现无照经营现象;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明确管理责任;动员基层力量,建立多元化监督渠道,实现对种子市场更加全面的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
2.3改变观念,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
种子管理部门要改变自身思想观念,坚持“监督、服务”并举,“执法、扶持”相济的原则,努力建成服务型机构,减少事前许可,严格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新《种子法》,该放的放该管的管,放管结合,服务引导。这就对监管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化程度和综合素质。
结束语
种子的质量是农业安全生产的首要,种子市场的井然有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同时也开启了种子质量监管的新篇章。针对种子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队伍素质,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力度,有效推进种子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进程,对促进农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许志富.浅谈种子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5,(11):39-39.
[2]雷秀林.玉米种子市场管理现状及对策[J].现代园艺,2016,(13):164-164.
[3]刘汝敏.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种业,2016,(4):27-28.
1004-7026(2016)11-0024-01中国图书分类号:S7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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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1.016
胡昕(1973.12-),男,籍贯:山东济南,学历:大专,从事种子质量管理农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