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在特色农业经济品牌发展中的助推作用
2016-04-13王辉景
□王辉景 赵 璐
(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30)
论互联网在特色农业经济品牌发展中的助推作用
□王辉景赵璐
(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中国全方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城乡联系日益紧密,现有以户为主的农业发展模式已不适应现阶段要求,需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转型,而目前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兴未艾的互联网经济可为农业初级产品品牌塑造提供迅捷有效的信息、引导和遍布全球的销售网络作用,且目前物流配送体系已日趋完善,可以预见互联网经济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势必发挥基础性战略引擎作用。
互联网;特色农业经济;品牌发展
本文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07.001
1 互联网可为特色农业经济的品牌发展提供重要契机
首先,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使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众多挑战。因为本人在长期的生活当中,结合河南省滑县的观察,较为深刻的认识到我国当前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面临着如下新的挑战。一是,现代化劳动作业带来的农业土壤污染严重、耕地质量下降、地下水供给紧缺等,是农业资源偏紧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显得特别突出。二是,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剧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但是,当前我国的农业劳动力素质呈现出结构性不均衡并造成农民逐渐老龄化问题成为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即农村老龄化使“田谁来种”、“地如何耕”等诸多问题突出。三是,农产品结构越来越单一,生产结构失衡,农业效益偏低。所以,通过研究要全面地把握、准确理解和认真地调研后,要在党中央和各级行政部门领导下,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并加快建成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特色农产品经营为的品牌经济发展为基础,即通过强化互联网与特色农业合作社的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使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走农业生产技术先进、农产品经营互联、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化发展,是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契机。
其次,根据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党中央和我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农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前期配套措施,这些都进一步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从政策层面为农村及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极大的动力,可有效改善长期以来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发展不平衡问题。同时,为发展特色农业提供了优质的发展环境。(1)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来讲农业产品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3%;小型农民经营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不征收增值税;从事农、林、牧等项目的企业也可以不征收或者根据企业情况减征企业所得税。(2)交通网络枢纽体系的完善,为特色农业发展面向全国甚至是走向国外市场变成可能。根据官方报道“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了“五纵五横”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公路网络不断延伸,使得农村公路里程突破397万km。西部地区81%的建制村实现通畅,水运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更加合理,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超过2 100个,五年新增500个。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机场布局不断完善,全国民航运输机场达214个,新增39个,通勤和其他通用机场加快发展;(3)第三方物流体系竞争,促使互联网在农村的充分发展且不断的成熟完善。根据统计,截止到十二五期末,邮政网点在农村的密度明显提高。邮政局所完成8 840个乡镇空白补建,基本实现“乡乡设所”的目标。全国乡镇网点总数达到5.3万处,乡镇快递营业网点达14.5万处,知名的快递企业在乡镇网点覆盖率高达70%;(4)批量回乡创业人员,对互联网认识越来越宽泛,使用互联网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为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新思路。从十九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村劳动力主要集中在自有土地上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建立到实施,农民工外流的一种转变,再到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当前城镇化日趋紧密再次出现了所谓的农民工潮回流,我们暂且不论民工潮回的具体原因,就返回农民工在入城的工作中,受互联网经济、所在企业管理等环境的影响,出现了大批有阅历、懂管理、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农民工,他们利用农村特有的土地、场地、人力等低成本资源下,大胆发展互联网+特色农业。
再次,在我国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在取得进步的基础上,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中国特色农业经济的发展尚存在如下突出问题,要急待改善:(1)信息不对称,供求严重脱节。以农产品为例,目前农产品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十分普遍,直接导致了农产品的种植面积、产量与价格波动剧烈,大量的游资介入流通环节,导致农产品丰产不丰收,严重挫伤了农产品生产者的积极性;(2)融资渠道有限。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资者亟需大笔资金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温室大棚等装备设施建设,粮食、蔬菜、园艺、渔牧等企业也亟需更多的资金开展标准化、品牌化经营及农产品深加工,但农业项目因投资期限较长,资金周转速度偏慢,且缺少合格抵押物等因素,目前并无十分通畅的融资渠道,“贷款难”“抵押难”问题并未根本解决;(3)品牌聚合度弱,整体利润低。与制造业及服务业相比,基础农副产品因其直接可用于生活消费,具备品牌塑造基础,但截止目前,除去“康师傅”、“双汇”和“三全”等二次深加工的品牌外,其它知名的农副产品品牌屈指可数,随之而来的便是整体利润偏低,导致企业无力开上展标准化操作和品牌化运营,长期处于“小农户、弱品牌”的尴尬现状。
2 互联网可为特色农业经济的品牌发展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
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经常使用的传统媒介相比,当前使用的互联网手段却拥有无可比拟的划时代优势。它主要为资源共享、超越时空、实时交互等。而与移动通讯交互融合后,其对人们的日常交往及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更为直接深入的影响,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互联网+”的发展策略并将其上升到国家层面。聚焦于农业品牌塑造,互联网+模式具有更大的比较优势和更大的操作空间,主要体现在如下4个方面。
(1)掌握市场动向,科学作出决策。各种农副产品的全国性供求信息及预计种植面积,各地政府办公室或协会都有相应数据统计并会定期发布或更新,掌握第一手数据,有助于对未来市场动向进行判断,确保商业风险在可预判、可承受范围内。
(2)生产加工标准化,物流体系快捷化。初级农副产品品牌塑造的症结在于精细化管理难度大,配送体系投入大。借助于互联网及衍生出的物联网技术,可逐步实现农副业领域的全覆盖,达到精细化管理目的,投入成本又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同时,近几年网购业的快速发展,第三方物流平台已充分竞争并建立起完善成熟的物流配套体系,初级农副产品品牌塑造的物流基础已经具备。
(3)营销管理网络化,渠道投入简易化。互联网经济最大的优势在于避免了结构繁琐、成本高企的经销渠道建设,使企业可投入更多的精力于单纯的内部管理和品牌建设。初级农副产品前期品牌建设举步维艰,重要原因是经销渠道不畅,企业要么自租门面予以直销,要么向大型商超缴纳高额的进场费及保证金,但大部分从业都并无上述资金实力和专业人员。目前,借助于成熟的B2B及B2C平台,农副产品生产者可直面终端批发商及消费者,同时根据需要投入适当的形象展示店面,相关费用及人员都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4)资金来源多样化。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P2P网贷、众筹等方式不断涌现,借助于良好的商业模式及可实时查询到的销售记录,初级农副产品从业者亦可通过互联网金融丰富渠道来源渠道,且目前投资者日趋理性,资金使用成本处于下降趋势。
3 互联网可为特色农业经济的品牌发展做有效的顶层设计
从当前学界来看,互联网+与农业现代化的嫁接并非是一个新课题,而是互联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譬如,在早期的互联网与小商品的制造、批发和零销过程中的深度结合而产生的广泛影响与达到了预期成效。显而易见,在现阶段的从业者要在顶层设计层面从事特色农业经济的发展时,既要注意吸收和借鉴像小商品等其他行业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又要结合当前我国农副产品经济中存在的诸多优势,从顶层设计中要考虑如何实现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重点上可以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品牌塑造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不可为一时之利自毁长城。品牌塑造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内在要求,也是农村建进程中一项长期任务,它能够给是一个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可持续性,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驱活力和后劲动力。品牌塑造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们培育并做好自己的品牌,用品牌来吸引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真正做到“品牌兴则农村兴、品牌强则农民强”战略来实现农村经济的大繁荣。
(2)发展和完善农业合作联社,变单打独斗为抱团发展。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以户为单位,规模小,产品单一,生产流通体系不完善导致发展后劲不足,从而导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景气,竞争力弱。对比农业发达国家,不难看出要衔接好我国农业经济与现代大市场流通对接,应对因农产品数量过剩造成农村经济发展不景气,走农业合作联社,充分利用农业协会等农业经济中介组织,使之更有效地发挥着生产和市场之间协调与组织作用。
(3)与地方政府加强联系,取得地方政府支持,便于统一协调资源。地方政府作为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后盾,具有战略优化,人才引进、市场管理、信息科技服务、风险管控等服务职能。在整个互联网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4)品牌商标注册及使用;互联网的发展为特色农业发展带来机遇也有挑战,在整个互联网大背景下增强特色农业的竞争力,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需积极探索特色农业品牌注册及正确使用特色农产品品牌。
(5)互联网+农户模式下需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彼此契约意识。随着互联网线上及线下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大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契约意识,不仅有助于从制度上保障农民权益,还有助于当地农户运用法律的手段调整和规范自持特色农产品生产、交易等,一方面有助于互联网下特色农业融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建设特色农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然,具体农产品类别及从业实力不同,顶层设计方案会有较大区别,但上述几点值得予以参考。
[1]李国英,互联网垣”背景下我国现代农业产业链及商业模式解构[J].农村经济农村经济,2015(9).
[2]陈红川,互联网+”背景下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5(16).
[3]刘丽伟,高中理,“互联网垣”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研究[J].世界农业,2015(12).
1004-7026(2016)07-0001-02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5
A
王辉景(1985-),女,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赵璐(1989-),女,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