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八大“计划”向着民生再出发
2016-04-13马小林
泸州八大“计划”向着民生再出发
人社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百姓民生、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规划。泸州市于近日部署了2016年人社工作八大任务和多条措施,力保市人社工作顺利开展,为老百姓绘就一幅思路清、措施实的民生好蓝图。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力争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013级藏区“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以上;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并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工作;推进“双创”带动就业,加强对大学生、科技人员、返乡人员等人群鼓励引导;继续实施技能培训行动,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开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活动,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健全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社保全覆盖
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及其分级负担机制、渐进式退休年龄方案、遗属待遇政策等改革事项;继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科学化决策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妥善做好供给侧改革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工伤保险工作,妥善解决工伤保险有关疑难问题;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稳定。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活力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工作,确保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200人;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集聚,为经济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事管理制度
完善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人员流动等配套政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泸州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模式,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开展以“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的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分配格局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做好按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好相关群体待遇遗留问题;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工资评估机制,结合经济运行状况,审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津贴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力争实现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8%;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对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的打击力度;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建立层次多样的农民工和泸州籍企业家返乡创业格局。
实施精准扶贫,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统筹做好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制定《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实施细则》,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开展春风行动等送岗活动,确保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市医疗扶贫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报销其政策范围内90%的住院费用;做好对口援助、“三支一扶”计划,专家服务基层行动,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基层建功立业,对优秀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全面提升人社系统服务水平
开展“2016年服务提升年”活动。强化服务型机关理念,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打造一支高效率的人社队伍;全面开展以“全覆盖、集中式、一体化、精细化、一卡通”为目标的泸州“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智慧人社”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提高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满意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推进人社工作的法治建设。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