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起航
2016-04-13责任编辑焦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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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起航
责任编辑/焦宏彤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对标准的需求不断加大,尤其是在新产品、新技术领域。但是,标准化工作普遍存在更新周期长、标准化活动社会参与程度不够等问题,并由此压缩了标准的社会供给。当前,标准供给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大格局下的标准化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不符。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成为大势所趋。
根据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2016年1月22日,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快出台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制定发布程序、评价准则等管理要求,规范、引导团体标准有序、健康发展。鼓励制定一批市场和创新急需的团体标准,加速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让市场主体在标准化活动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16年4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了GB/T 20004.1《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国家标准。该标准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引导社会团体遵循一定规则来开展标准化工作,为其提供开展标准化活动的一般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供团体自愿选择和采用。
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推动团体标准工作,本刊约请标准起草人和标准化领域研究学者撰文,对《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国家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并就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发展前景等展开探讨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