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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研究

2016-04-13胡志伟

装备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王 芳, 石 全, 胡志伟, 夏 伟

(1. 军械工程学院 装备指挥与管理系, 河北 石家庄 050003; 2. 军械工程学院 电子与光学工程系, 河北 石家庄 050003)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研究

王芳1,石全1,胡志伟2,夏伟1

(1. 军械工程学院 装备指挥与管理系, 河北 石家庄 050003;2. 军械工程学院 电子与光学工程系, 河北 石家庄 050003)

摘要基于性能的保障、基于效果的维修、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理念引入我军合同商保障领域,由此提出了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这一理念。该理念主要针对不同阶段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来实现,包括研制生产阶段基于性能的采购合同和维修保障阶段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并详细论述了其实施流程。

关键词合同商保障;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基于效果的维修;基于性能的保障

Research on Effect-based Contractor Equipment Support

WANG Fang1,SHI Quan1,HU Zhiwei2,XIA Wei1

(1. Department of Equipment Command and Management, Ordnance Engineer College, Shijiazhuang Hebei 050003, China;2. Department of Electronics and Optics Engineering, Ordnance Engineer College, Shijiazhuang Hebei 050003, China)

Abstract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thoughts of performance-based support, effect-based maintenance and effect-based maintenance contract in PLA’s contractor support field and brings out the thought of effect-based contractor equipment support which can be realized by signing different types of contracts during different phases, which includes the performance-based purchase contract in research phase and effect-based maintenance contract in maintenance support phase. The paper also discusses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in detail so as to provide valuable reference for contractor supply for PLA.

Keywordscontractor support; effect-based contract; effect-based maintenance contract; performance-based support

近年来,随着大量高新武器装备列装部队,在提升部队作战效能的同时,也给装备维修保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军队建制保障力量已经不能满足新的保障形势,合同商保障成为有益补充。进入21世纪,美国国防部加大对创新装备维修保障理念的研究力度,并联合工业界和相关军工企业加大对维修保障理念的研发验证力度。近期的美国国防部研究报告表明,武器装备系统的使用与保障费用占系统全寿命周期费用的60%~80%,采用基于性能的保障或基于效果的维修这2种方法可节约10%~20%的使用与保障费用[1-2]。目前,对于基于效果的维修、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等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3]656,而且对该理论在具体层面的运行与实现也缺乏系统的研究。

鉴于当前合同商保障重视合同签订、忽视合同监控,合同商创新意识不强、效率不高等问题,本文将基于性能的保障、基于效果的维修、基于效果的合同理念引入我军合同商装备保障领域,立足我军装备维修保障实际,提出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理念,为促进我军装备维修保障转型,实现装备维修保障能力跨越式发展提供借鉴。

1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提出的背景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是在服务主导逻辑下提出的一种武器系统全寿命周期保障策略,它将保障分为研制生产和维修保障2个阶段,在明确规定具体采购性能和维修结果的前提下,通过签订权责明晰的合同来保障装备的良好性能要求和作战效能。它强调军方与合同商的价值共创与合同生产,既包括双方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技术互通,也包括双方的利益共赢、风险共担,其中合同商对结果负全责。该保障策略的提出,主要是基于性能的保障、基于效果的维修、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3个理念的引入,有关基于性能的保障研究较多[4],在此不做论述,重点介绍后2个概念。

1.1基于效果的维修

基于效果的维修是“基于性能的后勤”(或称为“基于性能的保障”)理念的自然延伸[3]674,是一种高效的武器系统产品保障策略,它摒弃了对武器装备性能本身的关注,将目光转向维修效果、作战效能等指标。基于效果的维修可以实现设备性能的最优化,通过降低能耗和运营成本,对维修状况进行一个积极直接的反映。主要功能作用体现在3个方面:

1) 节省开支。实施基于效果的维修,军方只需为装备的战备水平或可用度支付费用。而合同商为获得最大效费比,势必会在保证维修效果的前提下努力压缩能源开支,这也符合当前可持续发展的大形势。

2) 降低成本。基于效果的维修是依据合同商保障是否达成既定结果,而不是根据单个或具体的设备性能好坏来签订合同。它鼓励合同商在满足武器装备作战效能的基础上,努力创新技术手段提高保障效率。同时将具体奖惩措施在合同中详细描述,从而增加了合同的潜在利益,刺激了竞争。为得到更多利益,合同商会在原来基础上向军方提供更低的价格,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还要定期分析设备性能,这样能够早早洞察潜在问题,少走弯路,降低高成本维修的风险。

3) 有效监控维修流程。基于效果的维修要求合同商定期为军方提供一份书面报告,用以确认和证实维修流程是否有效实施。通过报告实现对维修过程的有效监控和全面掌握,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做出回应,将损失降到最低。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军方还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1.2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

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是一种全新的合同机制,允许军方只有获得合同中既定结果才予以支付,而不仅仅是单纯就完成的活动或任务付费,这一全新模式将会激励合同商主动创新制造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确保设备不出故障,从而实现好的保障效果,获取更高的利润。事实上,基于效果的合同为合同商和军方都提供了许多潜在利益。

1.2.1给军方带来的利益

1) 通过可预见的具体结果支付费用。由于合同商需要支付可以预见的结果,这使得企业做出更准确的成本预测[5]45。

2) 降低维修成本。一方面,因为基于效果的合同给军方提供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合同商之间的竞争加剧,势必会想方设法降低维修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军方对合同结果期望值的升高,激发合同商进一步提升设备、备件等的质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维修次数。

3) 较低的交易和监控成本。基于效果的合同应该更好地调整军方和合同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意味着对合同商的审查监督逐渐变少;反过来,基于效果的合同也保证了预期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军方可以减少员工数量和所需执行任务相关备件以及设备的采购数量。

1.2.2给合同商带来的利益

1) 更高的效率和安全性。由于实施基于效果的合同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客户需求,因此通常能够大幅提升工作效率。而效率提升的同时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降低产品的成本,提高交付给军方服务的有效性。而有效的服务交付也保证了价值创造以及业务关系的可持续发展。

2) 获得更大的掌控权。基于效果的合同允许以更高的效率交付预期结果,这就使得合同商对于服务交付具有更大的掌控权。按照传统方式建立的服务系统和流程,其主动权在军方,而不在合同商。然而,实行基于效果的合同后,军方的定位是组织范畴,并允许合同商与军方共同优化交付系统。合同商对交付性能成本具有更大控制权,同时允许跨多个合同来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成本效益的利益共享。

3) 获得更多的创新机会。通过基于效果的合同,合同商和军方联系更加紧密,合同商可以充分利用与军方人员一起工作的机会获得第一手信息,推动创新,满足不断变化的装备保障需求。另外,伴随着基于效果的合同会出现一些新的交付手段和机制,为持续创新提供源泉。

1.2.3需把握的关节点

1) 基于效果的合同“性能三角”。基于效果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合同商、军方和状态条件3个主要因素[5]66:合同商负责提供预期结果;军方必须确定合同商交付的是不是真正有益的结果,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合同商共同创造价值;状态/条件是指在什么状况下交付结果。图1体现了3个主要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首先,必须确定什么是成功的结果,采取何种措施可以实现这种结果;其次,合同商必须保证有能力提供这样的结果,通常要求合同商必须具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才能签订合同;最后,能否取得既定结果还取决于客观条件。

图1 基于效果的合同“性能三角”

2) 对价值共创与合作生产的理解。基于效果的合同促使合同商与军方共同创造价值[6]。因此,在价值创造方面,合同商与军方能否保持一致至关重要。需要注意的是价值共创与合作生产是有所区别的,如图2所示。合作生产是衡量企业的价值运营策略,而不是具体的运营结果。在基于效果的合同中,军方和合同商都要进行一定的投资,并确定一套系统化的方法来确保使用价值的实现,并且可以对其进行评估。

图2 合作生产和价值共创关系图

3) 基于效果的合同中的激励机制。基于效果的合同使得合同商面临较大的风险,激励机制可以实现对合同商与军方之间利益关系的有效调节,比如在维修过程中,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驱动,合同商就没有动力去降低维修成本。但是,如果将合同中的维修效果规定为具体的设备使用可用度,合同商超过标准要求完成或者创新维修技术手段就予以一定的奖励,如奖金激励或优先签订后续合同等,合同商就会有更大的动力去选取更好的零件和维修技术,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可用度。因此,基于效果的合同建立相应的机制,更有利于维持合同商和军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7]67。

2基于效果合同商装备保障的内涵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是本研究提出的一种新的保障理念,是将基于性能的保障、基于效果的维修、基于效果的合同理念应用于合同商保障领域,形成从装备研制生产到报废的“摇篮-坟墓”式的全面综合保障策略,如图3所示。其中,基于性能的保障作为基于效果的合同商保障的目标需求指南,贯穿装备论证、研制、生产、使用、报废整个寿命周期,主要是通过分阶段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来实现。

图3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保障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保障主要包括研制生产和维修保障2个大的阶段,一方面通过签订基于性能的采购合同,将保障作为一个综合的、可承受的性能包来购买,明确装备的具体性能需求;另一方面签订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实现了对基于性能的采购合同的进一步完善,弥补了单一基于性能保障合同监督能力不强、军方主体地位体现不明显等漏洞。该保障模式实现了基于性能的保障与基于效果的维修的有机结合,首先合同签订要根据具体维修效果,比如具体的使用可用度、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等指标;其次对于具体的维修实现过程要求军方必须全程参与,实现了技术交流、信息(非涉密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等,同时提高了军方的监管能力;最后要明确具体的奖惩机制,对于履约能力不强的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提高了合同商的竞争意识[7]92。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在强调保障输出性能结果的同时,更强调军方与合同商的价值共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为[8],同时还强调要加大对性能结果实现过程的参与和监督监控,既看结果还要关注实现结果的过程。这样做,一方面提高了军方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有利于军方更加准确地掌握装备的综合信息,战时一旦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能够灵活应对、妥善处置,符合当前我军实战化作战需求。

3基于效果的合同商保障实施流程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保障主要是通过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来实现,其中包括采购合同和维修合同,但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好的“效果”,即作战效能,具体实施流程如图4所示。

图4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保障实施流程

第1步:明确保障性要求。军方要通过多方调研论证,明确装备具体的指标参数,做好成本预算,并将具体要求量化到采购合同当中,形成一个采购包交付给承研承制单位。同时还要及时与各层级装备保障机构和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做好保障需求的评估论证。军方相关负责人要与承研承制单位进行交流谈判,明确军方的需求。

第2步:选择项目保障集成方。这是基于效果的合同商保障实施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由使用人员、开发人员、采购人员、技术专家、测试人员、预算员和相关专家等构成。军方项目主管只需要面对项目保障集成方提出自己的具体要求,并进行磋商谈判。

第3步:选择采购合同商。军方主管根据明确的保障需求,广泛散布信息、营造竞争氛围,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择合同商,同时构建采购合同商选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过去的表现、承接完成的项目(包括项目数量、规模等)、经济基础、资源、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评价备选合同商。

第4步:授予基于性能的采购合同。军方与承研承制单位签订基于性能的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期限、费用、具体指标要求等,同时,军方还要对装备的整个论证、研制、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合同中还要明确相关奖惩条款,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设备设施的行为明确相关惩罚条款,对节约成本、创新技术、提前完成任务等行为予以奖励。

第5步:维修合同商选择。该保障模式要求并不是简单地继续由原来的采购合同商进行维修保障,而是要对采购合同商在装备研制生产过程中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级,主要包括交付质量、交付时间、交付成本、技术创新等方面,看是否按照既定要求完成;如果不能满足军方需求,则重新进行维修合同商的选择,择优录用。

第6步:签订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的签订是实施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的关键要素之一,规定了性能目标以及在装备的维修保障阶段实现这些性能所必需的资源。

一是确定性能指标。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的实施依赖于确定的指标可以准确地反映用户需求,并且可以有效评估合同商所提供的性能。必须明确装备维修保障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是什么,比如使用可用度90%以上,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低于1.5 d等。

二是资源需求。明确实现这些性能指标所必需的资源,包括软硬件资源,要进行详细罗列,军方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尽力为合同商提供一定的资源保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三是解决措施。主要是指维修策略的选择,要综合考虑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

四是明晰责任。要明确结果的输出、度量、资源保证以及有关各方的责任,细化到合同中。

第7步:合同履行与监控。合同实施过程中,军方要派相关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相关性能指标参数进行修正,同时做到信息共享,技术互通。

一是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指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对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军方对合同履行行使监督主要包括质量监督、进度监督、成本监督、经费使用监督,以及合同变更、违约处理等内容。

二是风险管理。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中合同商对结果负全责,承担较大风险,主要包括失泄密风险、成本风险、质量风险、时间风险、依赖性风险等,为了确保合同商的应得利益不受损害,必须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来明晰责任,比如由于军方对装备操作不当引发故障费用就要由军方独立承担。

三是激励机制。尽管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中军方与合同商会为了共同的利益目标努力使自己的行为满足合同要求,但还是要依靠完善的体制机制来保证。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体现的是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军方与合同商的信息不对称,军方并不能直接控制合同商的行为,甚至对合同商工作的监督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一般将问题描述为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可以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来实现对合同商的有效监控。

4结 束 语

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是基于效果的维修、基于效果的合同与基于性能的保障理念的有效融合,是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的有益探索。首先,基于效果的合同商装备保障是一个全寿命周期“摇篮-坟墓”式的保障模式,它实现了基于性能的采购合同与基于效果的维修合同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合同商保障的效率;其次,强调结果的实现是一个军方与合同商合作生产、价值共创的过程,符合当前服务主导逻辑的要求;最后,该策略强调在军方与合同商之间建立一套更加公平的风险与激励机制,实现了互利双赢,在保障军方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增强了合同商的创新意识。对于实现装备维修保障的理念创新、大力提高装备保障效益意义重大,更是满足部队实战化的迫切需求。下一步还需要对该保障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对相关的风险识别控制、激励机制模型、委托-代理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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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丽韫)

中图分类号E27

文章编号2095-3828(2016)01-0043-05

文献标志码A DOI10.3783/j.issn.2095-3828.2016.01.010

作者简介王芳(1982-),女,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装备保障理论与应用。13464382@qq.com

收稿日期201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