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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治理、会员动机与服务诉求偏好——来自广东、浙江两省的样本证据

2016-04-13廖瑞斌赵永亮覃伟芳

产经评论 2016年1期
关键词:商会

廖瑞斌 赵永亮 覃伟芳



商会治理、会员动机与服务诉求偏好——来自广东、浙江两省的样本证据

廖瑞斌赵永亮覃伟芳

[摘要]商会作为市场和政府之外服务于企业的中间组织,近些年来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再次大量涌现,发挥其在工商领域的自组织作用。为对商会治理方式、会员动机及其服务诉求作深入分析,利用调查问卷数据对广东和浙江两省的企业商会服务以及会员对商会服务诉求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浙江省的企业比广东省的企业加入商会的意愿更加强烈,而且规模越大的企业入会动机更强;内资企业比外资企业对私利及公共品的诉求更大,因而入会的意愿也更强。规模大、政府主导的商会由于服务供给倾向公共品、俱乐部产品供给相对不足,会员对商会服务诉求更加明显。商会民主自治有利于降低会员过度的自我私利诉求,改善其对公共品的诉求,更有利于商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商会; 民主自治; 俱乐部产品; 服务诉求偏好

商会(即商业或行业协会)是市场和政府之外服务于企业的中间组织,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自清末民初至解放,再从改革开放至今,经历了一段兴衰更替的过程①早年梁启超就认为商会虽产生于西方国家,将广泛兴于我国,他对商会的解释为“要而论之,一埠有一埠之会馆,商会者,即合各埠之大会馆也。一行有一行之行规,商会者,即合各行之大行规也;一帮有一帮之公所,商会者,即合各帮之大公所也”,这意味着商会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同业组织的联合。。如今沿海发达地区(如广东省、浙江省等)民间商会再次大量涌现,在社会经济领域的作用日益突显,也增强了工商领域内的自组织能力(陈剩勇和马斌,2004)[1]。商会的存在至少有两个层面的原因:(1)商会是企业获得“社会资本”的一种形态。商会的网络形成于商会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纽带联系,在自我连接的集体组织内部得以累积社会资本,企业参与网络或企业的民间聚合(civic engagement),使得以上的纽带联系不同于单独的个体联系,而这种民间聚集的社会资本也有别于个体的一般社会资本(鲁篱,2003)[2],商会为会员企业提供俱乐部的服务产品,扩大了企业的超额收益②商会服务功能来自其服务产品的供给,包括服务于整个行业的“公共品供给”和商会内部会员的“俱乐部产品(准公共品)供给”(张捷等,2009)[4]。;(2)商会是市场和制度缺失下企业的集体选择。埃莉诺·奥斯特罗姆(2000)[3]认为由于在某些公共事务方面大量存在霍布斯思想下的公共悲剧和囚徒困境,市场并没有发挥作用,作为主权者的政府也没有干预以使其处于正常,而相应的小团体组织充分制订和利用小规模的社会契约似乎更具吸引力③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科学讲座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由于其在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研究的杰出贡献而获得2009年诺度贝尔经济学奖,他的研究告诉世人,公民的权利不需要全部交给全能的主权者(政府)。。作为小团体组织的商会通过“市场支持”(market-supporting)和“市场补充”(market-complementing)的双重导向作用来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从而实现其公共产品的供给服务(张捷等,2009)[4]。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体系的不完备,导致企业难以获得现有制度的保障。而企业的正当诉求一旦未能通过正常的经济和法律规则得以体现,其必然需要通过集体行动来加以体现。如丘海雄等(1997[5],2004[6])对广东商会案例进行研究发现,大量民营企业和新兴行业没有得到制度规范和保障,政府管理和支持均存在缺位。此类企业(或新兴行业)难以申明正当利益诉求,诸如价格协调、行业标准或涉外仲裁均难以在市场与政府机制内解决。因而行业的微观主体——企业选择走向集体组织成为必然趋势,集体组织在政府推动和自我治理下供给企业诉求的差异化公共品。

商会的服务功能与会员诉求偏好相关联。若单纯从职能和服务的属性来看,商会服务供给的产品可分为公共产品和俱乐部产品两大类,前者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后者主要体现消费的非竞争性(兼具一定的排他性)。张捷、王霄和赵永亮(2009)[4]提出,不同治理结构的商会具有偏向性,部分商会侧重于整个行业发展以及市场环境的改善,甚至考虑整个社会利益(公共品供给),另一部分可能更集中于商会组织内部的自利服务(俱乐部产品)。会员加入商会的首要目标应该在于获得非会员所不能享有的俱乐部产品,但并不意味着会员对公共品的偏好一定降低,不同性质的会员企业都会兼顾自利诉求和公益诉求(郁建兴和宋晓清,2009)[7]。而诉求本身也可以由商会供给产品的结构决定,即供给决定需求。若政府在财政和政策方面向商会提供支持以便其代为履行某些职能和服务,则商会具有政府主导的治理结构特征,更可能具有公共品供给偏好,而俱乐部产品供给相对不足,这将导致会员企业的自利性俱乐部产品诉求更加强烈。

商会存在性和服务功能差异构成了企业入会动机和服务诉求偏好,商会企业的诉求偏好受到其自身特征与商会治理结构两个层面因素的影响。鉴于此,下文从两部分展开:第一部分考察企业自身特征变量对其参与商会的抉择动机影响。第二部分考察商会会员在入会后的差异化服务诉求偏好,大体上包括俱乐部产品和公共品两方面的需求研究。俱乐部产品主要为:内部化信息以及专业化培训服务等;以商业纽带关系为特征的社会资本。公共品主要体现在对行业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诉求*有别于张捷、王霄和赵永亮(2009)[4]对商会服务供给功能的研究,该文重点考察了公共品和俱乐部品供给的影响因素。。接下来将选择适合于本次调查样本的计量模型(离散因变量模型)给予经验分析。

一企业的商会选择动机——公共品和俱乐部产品需求假说

商会组织供给的服务产品特性不同于私人产品,更倾向于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后者是西方福利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在经济史上,萨缪尔森是现代福利经济学中公共产品理论的奠基人,1954年在其著名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中给出了公共品的定义。1965年,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指出,萨缪尔森定义的公共品是“纯公共品”,而现实中存在着大量介于公共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品”,即俱乐部产品。公共物品的特性表现在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ry in Consumption)和非排他性(Nonexclusion in Consumption),这就决定了私人企业在供给公共品方面缺乏利益动力,而政府供给更具优势;对于私人物品,经典理论阐明市场供给的重要性。由于纯公共品、俱乐部产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现实界限并不清晰,某些综合性产品兼具以上三类特性,这时完全由政府或者市场来供给综合性产品均不具优势,因而出现了所谓政府失灵或市场失灵(张捷等,2009)[4]。商会组织的出现可以弥补以上缺陷,因为商会组织在提供三类属性的综合性产品方面更具比较优势,先前赵永亮和张捷(2009)[8]考察了商会在公共品和俱乐部产品供给偏好方面存在的诸多影响因素,以下我们将进一步考察商会会员企业对两类属性产品的需求动因。

商会是独立的经营单位的组合,更简单地说,是企业的组合,因而考察潜在会员企业的需求动机更具研究意义。郑慧(2006)[9]认为商会集体组织的活动离不开企业的内在需求,也就是说商会的服务供给取决于会员的服务诉求,企业发展成长就是需求升级演进的过程。第一层次的需求,即古典经济学中所说的与生产有关的生产资料、劳动力等初级需求品,该需求(为私人产品)由市场供给;而第二层次的需求来自对私利信息、权益与自我保护,这表现为商会组织的内部化信息、会员个体的培训、利益损害后的补救援助甚至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等带来的多方面俱乐部产品需求;第三层次的需求主要为企业的群体认同感需要,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企业害怕被自己的群体孤立和排斥,希望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或尊重,即希望组织给予关注而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影响,这些多属俱乐部产品中意识形态和情感的产品,因而由本行业群体组成的组织来提供会更有效率;第四层次的需求表现为企业成长后急切关注行业整体利益而实现自身获益空间的再扩大,即大企业的行业责任感,也是希望体现自己的社会和行业道德、进而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第五层次的需求是最高层次的需求,是一些企业家在企业经济目标得到满足以后转而寻求政治地位、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

表1 企业的五层次产品需求

企业对商会产品需求存在一个升级过程,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商会产品需求有所变化,即不同阶段的企业由于规模成长而产生了对私人品、俱乐部品或公共品的偏向差异化需求:(1)初期小规模经营的企业更侧重于低层次的私人物质品,企业的唯一目标在于盈利生存,无暇顾及其他较高层次的俱乐部品或公共品,也可能是因为孕育期的企业无能力支付高层次产品的价格,更希望搭便车或者受惠于公益组织服务产品的正外部性。(2)成长期的企业表现出规模的壮大(即中型企业),企业发展经营依旧侧重于内部化目标——生产要素与劳动力的整合需求,但不再限于生存的考虑,随着自身实力增强,企业更具有市场扩张的雄心,于是对层次Ⅱ的俱乐部品需求突显(如渴求商会组织供给社会资本以便扩大市场),另外进入成长“青年期”的企业对市场风险的抵抗力较弱,欠缺规范经营的经验,易发生经营摩擦,这些因素也使得此类企业渴望获得商会的支持并获得自我保护和权益争取的力量——即层次Ⅱ的俱乐部品需求。(3)成熟期的企业一般进入大规模生产阶段,此时的企业发展稳定,经营规范,内部化优势明显(如对生产要素和劳动力资源的整合能力进入新层次),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或自我权利争取都处于强势地位,但随着企业进一步发展又似乎进入了一个瓶颈;为了争取发展空间,它们对商会产品的需求更倾向于高层次(即层次Ⅲ、Ⅳ甚至Ⅵ),不仅满足于行业的认同感,更想通过商会组织规范行业秩序,力求更大发展,甚至通过组织的政治寻租获得发展空间,譬如近年温州商人的外地商会在组织功能上的变化可以验证以上需求。(4)进入行业整合(或垄断)期的企业已是超大规模型,企业的决策已完全可以左右行业发展,或者通过控制商会组织来干预行业发展方向,即具有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的能力,并且企业对政府的公共品供给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于是商会本身的作用似乎不再重要。此时的企业更具有整体的行业或社会目标,更加注重公共形象,渴求加入政治组织,层次Ⅳ和Ⅵ成为其重点的产品需求,如早期日本企业巨头控制的商会通过参政议政获得政治筹码,进而争取影响产业政策的权力。

表2 不同规模企业的产品需求升级假说

注:╬ ╬表示重点产品需求对象,╬表示次重点产品需求对象。

传统的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分析仅考虑企业、市场(或者政府)的关系,但是作为中间组织的商会产品一旦纳入,企业的产品需求范围或层次更加多样,企业的决策函数需要改变*郑慧(2006)[9]认为在研究商会时,原有的古典经济学的企业假定已不再适用,因此需要给企业个体做一些新的假定,使企业的行为更加人格化。这样的企业对俱乐部产品的需求是必然的,而商会为企业供应俱乐部产品。在制度不完善的国家,当公共品供给不足时,俱乐部产品的供给甚至成为公共品的替代;即使在制度完善的发达国家,企业对俱乐部产品的需求依然存在,因而它的主要供给者商会也存在、并根据企业的需要而各具特色。。以下将揭示在企业面对私人品、俱乐部品和公共品时中间组织——商会的作用,并实证考察企业加入商会的决策影响因素,包括企业自身规模以及其他基本决策变量。

二参与商会的基本决定因素——会员的Probit选择模型

Entry=β0+β1*Scalei+β2*Ai+β3*Elsei+β4*Indi+β5*Region+εi

(1)

Entry为因变量,该虚拟变量由是否实际加入商会为度量标准,是则为1,否则为0;解释变量包括:(1)规模变量。需要考虑的是企业规模变量,企业的资产规模用scale(I)表示;为了简便起见,本研究没有考虑企业具体的产值或资产规模,而仅采用调查表中体现的企业规模类别,大企业为1,中型企业为2,小企业取3,微型企业则取4,用scale(II)表示;(2)企业属性,具体在研究中以两个虚拟变量给予体现不同属性,即A1为是否国有控股,A2为外资控股特征(私人企业为1,合资企业为2,外资控股为3)。(3)变量的描述,若样本企业参加类似商会,Else变量取1,否则该变量为0*根据调查样本,我们选择参加类似商会的数目大于2(包括等于2)的企业统一设定虚拟变量Else为1,其他企业为0。;如今各行各业出现了大大小小的众多商会,由于相近商会可以提供类似或相同的功能服务,企业进入商会的边际动机随着加入第一家商会后开始下降,为此需要设定虚拟变量加以控制;并且,为了避免重复的服务需求,一些先前参与类似商会的企业更可能拒绝参与新的商会。(4)行业特征变量Ind,分别赋值商贸服务行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为0、1和2。商会还具有一定的行业特征,不同行业的企业规模存在一定差异,市场竞争程度不均等,尤其垄断性行业只存在几家寡头企业,商会的寡头控制现象则更为显著。鉴于样本量有限且行业分布不足,本研究仅考虑三大类行业,即商贸服务行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5)所属地区Region的控制变量,若属于浙江地区取值为1,否则(广东地区)取值为0。良好运作的商会是吸引众多企业积极参与的主要因素,但罗列影响商会发展的所有因素具有一定难度,因此,要用地区变量来加以控制。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差距,地区的市场化进程也表现不一,同时地区的商业环境和法制环境都可能影响商会的功能服务,因而有理由认为一个企业经营的地区环境存在寻租、腐败和投机行为,将不利于商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企业成员的踊跃加入。

三数据样本、估计结果与入会特征分析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样本数据主要来自问卷调查,涉及的调查城市包括广东(简称粤)的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和东莞;浙江(简称浙)的杭州、嘉兴、湖州、温州和金华。之所以选择广东、浙江两省作为商会研究的对象,主要基于两个层面考虑:一方面,考虑两地经济发展程度高,区域内(作为市场主体的)中小企业异常繁盛,浓厚的商业氛围培育了大量发育程度较高的商业或行业协会(本研究统一简称为商会),这为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和样本基础*一个地区的市场化进程是行业协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同时行业协会的发展水平反映着地区市场化水平和经济规模,大量自由企业的存在正是行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徐家良,2003)[10]。;另一方面在于政府对以上地区商会等中介组织的政策支持,如国家经贸委于1997年就率先在广州和温州等进行商会促进发展试点,旨在将部分政府职能向社会服务功能转变,这使得经验研究更能考察样本地区商会发展的政策价值和效果*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和五中全会决定“把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逐步改组为不具政府职能的积极实体或改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为此,国家经贸委于1997年印发了《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的通知,明确上海、广州、温州和厦门4个城市的经济类行业协会作为试点范围(余晖,2002)[11]。。样本企业的选择是根据两大区域内不同行业进行随机抽样,共获得120家商会的有效样本*本经验研究的数据来自“商会治理与民营企业发展”项目组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进行的问卷调查,此次问卷调查由项目组设计问卷,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实施,调查范围包括广东省和浙江省11个经济发达城市的商会和行业协会,调查采用分层(省、市、县区级商会)随机抽样、调查员登门访谈的方式。。后期跟踪调查了部分广东、浙江非会员企业,进行数据补充,使得有效样本量达到190家(包括170家会员企业和20家非会员企业样本)。

(二)估计结果与入会企业特征的影响考察

(1)潜在入会企业的规模影响。该变量的两个指标分别作为基础控制变量进入方程后,回归1结果表现不一;scale(I)较为显著(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而scale(II)则不显著;斟酌起见,我们又分别对两个规模指标进行了两组估计,即表3中的回归2和回归3。结果仍证实了Scale(I)显著为正,而scale(II)表现欠佳(原因可能在于问卷调查中简单得到的感性规模认识——即大、中或小企业的认知或许没有较好描述企业的真实规模)。在剔除scale(II)后的几组估计也大致与回归1保持一致,这意味着规模对企业入会动机的重要性,一方面企业自身规模越大,越关心行业的发展以及竭力发出自己的声音和诉求,进而增强影响力;另一方面,企业在做大过程中,不再满足于内部化经营的私人品(要素和劳动力)需求整合,而是进一步寻求外部市场的扩张或者急切需要借助商会的外部平台开拓企业的“社会资本”或者争取企业的个体权益——即升级后的俱乐部产品需求,突破现有发展瓶颈;鉴于诸多因素,规模越大的企业越趋向于商会组织高层次的俱乐部产品需求。总体来看,我们的经验分析基本验证了以上产品需求层次递增的假说。

(2)企业性质的入会影响。从回归1的变量A1来看,该系数并不显著(其他7组回归也大多验证了回归1的结论),意味着国有企业并不比其它企业乐于加入商会。受限于样本量,同一个行业协会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入会动机上的区别尚无法观察到。如果从商会的服务功能来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诉求不应该完全一致(这点将在下文的经验分析中加以体现)。A2的回归系数为负且高度显著,这说明与其它资本类型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加入商会的意愿更小,这和我们的预期不符:由于外企与本土企业相比,理论上更缺乏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因而应该更具有入会动机。出乎意料的结果也可从中国的国情中找到原因,因为外资企业一般都不会成为行业内的主导企业,而在准法团主义体制下,商会的创立受到限制,我国行业商会都是依托于政府而成立和管理(张静,2005)[12],商会的部分职能涉及政府的公权力,外资企业无法选择商会,只能选择入会还是不入会;并且政策显然倾向于国内企业利益和民族产业发展,因而有意疏远外企,如此推断更符合正常逻辑。

注:***、**和*分别表示T检验通过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表同。

(3)企业是否已经参加类似商会(Else)的考察。该变量的估计系数不显著,各组估计中符号不一致,但多数为负;不稳定的估计意味着该变量与入会动机的关联性可能并不高,从此类企业要求入会的动机中很难看出其入会的服务诉求。一方面,由于任何一项公共服务的消费应该符合边际效用递减法则,也就是说一家企业同时加入诸多商会,若其所参加的多家商会无太大差异性,则理论上其获得的服务收益单位递减;另一方面,现实中的商会可能存在服务差异化,企业更多地参与商会意味着更能获得差异化的服务。

(4)行业与地区的特征因素。行业特征对入会动机的影响方向虽然多数为负,但是系数的显著性比较低,这似乎意味着不同行业在入会动机上可能是无差异的,结论与现有文献研究结论不符,如余晖(2002)[11]分析强调商会在竞争性部门、市场分散化产业部门以及最终消费品部门(如纺织品、药品和半导体产品等)的行业更为繁荣。鉴于调查样本数量的有限性,且行业类别过于分散,我们仍谨慎地认为足够样本量后的估计结果可能仍具有研究意义,这留待后期做深入分析。地区变量进入估计方程,多数估计结果显示广东地区企业入会积极性要低于浙江企业。这可能与两个地区的企业发展模式有关,浙江地区的企业更具有家族化和团体化发展趋向,如“温州模式”的家族企业更容易抱团投资和寻求经营之道;而珠三角地区“高度外向型”企业的水平化协助关系较弱(更多的是垂直化分工协作),产品更加依托于国际市场。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商会的功能更侧重于内部市场规范与发展,广东地区企业相对独立于内部市场的发展格局可能部分解释了其较低入会积极性。由于商会服务功能的差异化更可能成为企业入会动机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因而下文的经验分析将重点考察不同特征的入会企业对商会潜在服务需求的偏好影响。

四商会会员诉求的无序多重选择模型的进一步考察

(一)商会会员诉求选择模型

就会员对商会服务功能的诉求来看,依据上文的分析给出6个具体类型的诉求:①型(获得信息、咨询、培训等专业服务);②型(通过协会结识更多的商业伙伴);③型(通过协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④型(获得业内同行的承认与尊重);⑤型(向政府反映行业诉求,争取对行业有利的政策);⑥型(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对于每个会员来说,一定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诉求,给定每个会员只能选择最重要的诉求为其主诉求。而以上6种诉求本身不具有差异性或先决的主次性,正如Schmidt和Sickles(1977)[14]、吴军民(2005)[15]研究的职业选择问题(职业类别本身是无次优差异的*Schmidt和Sickles(1975[13],1977[14])选取了5个无序类型的职业,分别为:仆人、蓝领、技工、白领和专业人员,分别赋值为0、1、2、3和4;相对无序选择的是有序选择,如债券等级的分级选择(次优层次分明)。)。以上问题可以借助随机效应模型来描述,商会会员对诉求服务的重要性定位服从其自身效应的考虑,假定会员i选择第j类诉求的效用为:

Uij=β′*zij+εij

(2)

若该会员在实践中认为选择j可为其带来最大效用,则其选择j的概率模型为:Prob(Uij>Uik),当k≠j。因而问题转换为选择合适的分布函数来描述干扰项,通常Logit和Probit两个模型被引入以便分析多变量选择问题。随机变量商会服务功能诉求表示为Yi,且其影响因素被假定是相互独立时,可得到麦克法登推断的威布尔分布:

F(εij)=exp(e-εij)

(3)

即:

(4)

式(4)为条件Logit模型,会员诉求选择的效用取决于因素zij。我们的调查数据清晰地记录了商会会员的基本信息和特征变量,把这些变量加入以下估计模型,即:

Yi=β0+β1*Scalei+β2*Ai+β3*Inci+β4*Si+β5*Elsei+β6*Indi+β7*Region+εi

(5)

因变量为商会服务功能诉求Yi,商会会员诉求差异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的规模、企业属性、会费额度和结构、协会民主自治程度、是否已加入其他类似商会、企业所属行业和地区等。

1.会费的相关指标。会费变量组主要包括3个指标:总水平Inc(1)(即总费用收入)、来源属性Inc(2)(分别赋值商会创收、会员支持和政府赞助为0、1和2)以及公平性Inc(3)(若所有团体会员交纳同样的会费——变量取1,而按担任的职位高低或者企业规模交纳不同的会费或赞助费——变量取0)。民间商会的有效运作和发展离不开资金的保障,没有充裕的资金,商会的发展必将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动力,使之无法承担起社会自治的角色(陈剩勇和马斌,2004)[1],因而选择会费的总额指标Inc(1)作为度量一个商会良好运转的总量指标;也选取了会费来源指标Inc(2),会费主要来源途径包括会员支持、政府赞助或商会创收,显然商会会费来源不同直接影响商会自治的功能和角色,如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可支配利润,成为温州民间商会的主要经费来源,这使得温州商会自主治理的特征相当明显,而国内其他地区不同类别的众多商会则由于经费不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投入,更容易导致商会治理的行政化趋势,为此本研究以费用属性Inc(2)来加以控制;会费交纳的公平性指标Inc(3)旨在考察商会中会员企业是否交纳了与其收益相对等的费用,公平性影响潜在成员的诉求抉择。

2.商会的民主自治。用S表示,体现为商会秘书长的产生途径。该特征变量表示私权程度的商会自治权,若商会能够独立于政府和权威个体的干预,在市场原则和公共利益基础上自治决定其发展方向,自我实现行业服务功能,我们认为其具有良好的民主自治特性*奥斯特罗姆(2000)[3]认为人们通过自主治理合约可以有效解决公共物品问题。自主治理是特定个人或群体解决和处置个人或集体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换个角度则意味着民主自治的商会更需要引入现代企业经营的契约安排,我国民间商会的未来发展方向在于逐渐完善内部治理,规范化商会发展,使得自治商会能够为行业内部企业提供组织的协调功能;同时商会的民主自治是一种典型的、成熟的网络治理机制(鲁篱,2003)[2],并且可以实现自我调适。吴军民(2005)[15]认为商会民主自治体现在自身能否自主实现组织设定的目标或计划。为了体现商会的民主自治程度,我们选择商会管理者的身份背景作为代理变量,即商会秘书长的产生途径,并分别设置行政部门取1,事业单位取2,会员企业取3,社会招聘等其他形式则取4。由于远离政府背景而接近于外部代理产生的秘书长更具有独立管理商会的空间和自治能力,我们预期良好自治的商会更可能为会员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产品。

(二)商会会员诉求的检验结果

针对企业入会后的6种无排序服务主诉求,大体上可以归类为企业“私利诉求”(俱乐部产品需求)向“公益诉求”(公共品需求)递增的四个层次,即强自利诉求Ⅰ(①和②)、弱自利诉求Ⅱ(③和④)、行业利益诉求(⑤)*企业家们组建民间商会主要追求规范市场行为、防范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消除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建立一个公平合法、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陈剩勇和马斌,2004)[1]。、社会公益诉求(⑥)。在具体估计中,为确立入会企业谋取自身利益的相对程度,我们选择了两个诉求对象作为参照系,即将行业发展诉求⑤和社会公益诉求⑥合并为诉求Ⅲ作为对照,便于经验分析私利诉求的选择因素差异。估计方程共获得8个回归结果(见表4)。回归1-回归3为针对每个类型服务诉求的分别估计(因变量以二项选择的逻辑值表示,主服务诉求时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回归4和回归5进一步考察私利诉求的相对重要性,即通过私利诉求相对行业发展诉求估计了两组回归。依据调查样本,获得体现私利诉求和公益诉求的得分,并分别给出3组估计(回归6-回归8)*调查样本中设置了企业加入商会/行业协会的主要动机得分(依据8个重要性程度,给予8分制,最重要获8分,依次类推),进而我们计算出企业的Ⅰ、Ⅱ和Ⅲ3个服务诉求累计得分。,以此进一步检验逻辑选择模型的稳健性。以上几组估计依托于对俱乐部产品和公共品的分类诉求考察,实际上入会企业的诉求不仅仅是对一类服务的抉择,而是可以选择多类服务。后续的经验研究可在这一方面拓展。

1.企业自身特征属性的影响。首先,回归1和回归2的规模变量回归系数并非一致地显示出规模与俱乐部品诉求的正相关方向。谨慎起见,我们观察了其他组估计(回归3、4、7、8),发现尽管系数绝大部分呈正方向,但大多也不显著。鉴于回归结果的不理想,我们很难判断企业规模是否是俱乐部产品诉求的动因。其次,企业属性(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私利诉求(俱乐部产品需求)估计影响表现不一致,前者与企业私利诉求负相关,而后者为正相关,说明民营企业更具有强的私利诉求。相对来说,外资企业倾向于弱私利诉求,主要体现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对于扩大社会资本的渴求似乎并不高。另外,我们还发现参与类似商会与否对企业诉求没有太大影响(估计系数均不显著,且方向不一致)。从国有企业变量和外资企业变量对企业公利诉求(公共品需求)的影响来看,虽然变量的显著性并不太高,但一致说明非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同样具有较强的公共品需求。

表4 商会会员诉求差异影响因素的估计结果

(续上表)

变量回归1(Ⅰ)回归2(Ⅱ)回归3(Ⅲ)回归4(Ⅰ/Ⅲ)回归5(Ⅱ/Ⅲ)回归6(Ⅰ)回归7(Ⅱ)回归8(Ⅲ)ProbitProbitProbitProbitProbitOLSOLSOLS行业特征-0.0030.001*-0.2900.205-0.119-0.0070.004-0.040*Ind(0.02)(0.00)(0.32)(0.31)(0.12)(0.01)(0.02)(0.02)地区特征-0.128** 0.243**-0.161-0.471* 0.680***-0.593** 0.659**0.551Region(0.07)(0.13)(0.14)(0.34)(0.33)(0.32)(0.36)(0.62)样本量182182182182182182176176R0.650.450.690.570.560.680.540.58

2.商会规模和公平效率的考察。(1)会费指标在Ⅰ和Ⅱ类型及两者相对类型的估计方程中多数显著为负(均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而在类型Ⅲ中,会费总规模则显著为正。这说明规模越高,企业更趋向于对公共品而非俱乐部产品的渴求。商会会费的规模越大,对于企业公利诉求也越大。这意味着在较大的商会中,会员更具有规范和促进行业共同发展的愿望。奥尔森将组织规模纳入对组织贡献和激励平衡关系的考察中,他的集体行动理论暗示,当一个组织规模足够小时,少数精英成员的自发行动就可能实现集体目标(吴军民,2005)[15],较小规模的商会组织也更可能应会员的诉求供给过多的俱乐部产品。反之,当商会规模扩大后,组织架构复杂化使得统一行动来获取俱乐部产品的收益可能小于成本,因为搭便车现象更为严重,于是会员也会更倾向于获得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利诉求。(2)会费来源属性的估计结果显示,政府支持度越高,会员企业越渴望获得俱乐部产品而非公共品需求,这也与供给和需求平衡关联。由于政府支持度高的商会倾向于公共品供给,因而差异化的俱乐部产品供给就显得更为稀少,在需求大于供给情形下,会员的俱乐部品渴求更为显著。奥斯特罗姆认为集体行动的核心是群体如何生产和处置公共物品的问题,这对于商会,意味着如何有效地供给服务和配置需求。其进一步指出,人们需要通过自筹资金和自主治理合约有效解决公共物品问题(丘海雄,1997)[5]。显然,会费的来源值得考察:一方面,自筹经费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商会自我治理,便于灵活服务于差异化的企业自身利益诉求;另一方面,由于商会组织的运作需要足够的资源投入(人力、财力和公共资源),较大规模和额度的会费便于商会的服务供给,商会治理结构只有取得相匹配的规模,才能够发挥服务功能,有效满足会员诉求,并进一步激励这些资源贡献者对商会提供更大的支持。(3)会费公平性的多组系数估计结果没有一致的显著性和方向,这似乎说明公平性并没有对会员在两类产品抉择上产生影响差异。

3.商会自治对服务诉求的作用。回归1、4和6估计系数为负(也都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而回归2、5和7在5%显著性水平下为正,这意味着商会民主自治反而消减了企业对强自利诉求的积极性,但有利于其弱自利诉求(弱俱乐部品的需求);此外,回归3和8也一致显示商会民主更促进了会员企业对公共品的诉求。陈剩勇和马斌(2004)[1]认为,如今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出现了自组织行为,自主治理的商会是未来企业组织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企业通过民主自治易于克服那些满足自我私利、回避责任的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为团体和整体利益提供持续性支持,商会的民主自治通过提升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对服务功能的强化,促进会员企业公益意识的崛起,为整个行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4.控制变量。行业特征变量进入方程,对俱乐部品诉求和公共品诉求都没有特别显著的影响;地区特征变量估计表明广东企业更具有弱自利诉求(弱俱乐部品诉求),更渴望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而浙江企业更具有强自利诉求,如扩大“商会资本”的诉求;对于公共品诉求两地区似乎没有太大差异。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主要考察商会会员的入会动机和入会后的服务诉求,通过设置调查样本的经验研究,给出了Probit估计模型以及实证结果。研究结果表明:一方面,潜在企业是否参与商会的抉择取决于其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这主要由企业自身特征变量来体现。企业的规模越大,企业更具有参与商会组织的动力,以便突破发展瓶颈,争取更多发展资源,获得超额利益;就企业性质来看,相对于本土企业,外资企业不具有入会动力,这也许意味着外资企业对良好的市场机制和制度保障更具有信心,也有可能因为难以获得本土同行企业的认可,因而缺乏参与商会争取“社会资本”的动力,这一问题今后值得进一步考察。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入会动机上似乎无差异。另一方面,入会后企业的服务诉求主要体现在俱乐部产品和公共品的差异诉求,对经验样本考察得到了若干有意义的结果,即民营企业更具强私利诉求,外资企业对私利的诉求(自身权利的争取)以及公共品的诉求更弱。规模越大以及政府主导的商会由于服务供给具有倾向公共品特性、俱乐部产品供给不足,导致会员的诉求显著;商会民主自治有利于降低会员过度的自我诉求,改善其对公共品的诉求,有利于商会和谐健康发展。

由以上研究得出的启示主要是:商会的发展依赖其提供有效的服务,满足企业的偏好需求。简而言之,商会不断增强其俱乐部产品和公共品供给能力才能获得会员的支持,进而扩大其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这要求商会依托企业的微观诉求来改进其治理结构从而实现良好功能服务,如提升商会自身的民主自治来引导企业走向正当的服务诉求。当然,商会的发展还有赖于外部环境的改善,如纠正和弥补市场机制的扭曲或缺陷、提高法制建设的水平以及克服政府缺位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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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莫扬]

[DOI]10.14007/j.cnki.cjpl.2016.01.004

[引用方式]廖瑞斌, 赵永亮, 覃伟芳. 商会治理、会员动机与服务诉求偏好——来自广东、浙江两省的样本证据[J]. 产经评论, 2016, 7(1): 50-61.

The Governance, Member Motivation and Service Demands Preference of the Chamber of Commerce——Evidence from Guangdong and Zhejiang Provinces

LIAO Rui-binZHAO Yong-liangQIN Wei-fang

Abstract:Through the use of the questionnaire data for Guangdong and Zhejiang provinces, we did empirical research and analysis in the business services and members’ demands for the service of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enterprises in Zhejiang province are more willing to join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than that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larger enterprises have stronger motivation to join. Compared to foreign-funded enterprises, domestic-funded enterprises show stronger willingness to join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due to the greater demands for private interests and public goods. For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which is large-scale and government-dominated, it has a tendency to supply public goods, but a relative lack of the supply of the club goods, and therefore, the members’ demands for the service of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are more apparent. In conclusion, democratic autonomy of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not only helps reduce members’ excessive demands and improve their demands for public goods, but also benefits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Key words:chamber of commerce; democratic autonomy; club goods; service demands preference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298(2016)01-0050-12

[作者简介]廖瑞斌,中山大学博士生,广东药学院医药经济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医药管理和商会组织;赵永亮,博士,暨南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组织和国际贸易理论;覃伟芳,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培育项目(项目编号:12JHQ026,项目主持人:赵永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华侨华人的海外网络、海外商会对中国出口扩张的贡献机理和经验分析”(项目编号:GD14CYJ09,项目主持人:赵永亮)。

[收稿日期]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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