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这些要知道
2016-04-12
四川劳动保障 2016年1期
农民工讨薪这些要知道
●仲裁调解:1年内或60日内申请
适用范围:主要针对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人事关系、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报酬、辞职辞退、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问题。
提醒: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或本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保障监察:2年内提出
适用范围: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以及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提醒: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应当在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2年内提出。
●诉讼:不服仲裁裁决
适用范围:不服仲裁裁决或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对行政、司法机关决定不服
适用范围: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2333热线: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
适用范围:了解人社领域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