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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大文化符号”标示内蒙古文化独特形象

2016-04-12

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016年1期
关键词:内蒙古符号草原

“内蒙古十大文化符号”标示内蒙古文化独特形象

2013年9月,内蒙古社科院启动实施“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并把文化符号调研征集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在广泛征集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发布内蒙古大草原、马头琴、那达慕、蒙古包、成吉思汗、草原英雄小姐妹、蒙古文、敖包、蒙古马、红山玉龙“十大文化符号”,成为标示内蒙古文化独特形象、特征以及价值的一次积极探索。

内蒙古社科院在征集发布“内蒙古十大文化符号”中主要做法:一是在海选中汇集民意。按照特色浓郁、广受认同、积极健康、有影响力、表述简洁准确的标准,以及认可度、影响力、代表性及其单一性原则,设计《征集内蒙古文化符号调查问卷》,设定文化符号的内涵、范围,广泛开展征集活动,共征集到内蒙古文化符号210项。在此基础上,召开专家会议,从中研究确定较有代表性的30项文化符号,作为备选项目开展问卷调查,掌握了社会认知认同文化符号的第一手资料。经专家评审和广泛征求意见,内蒙古文化建设研究工程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十大文化符号”。二是在挖掘中谋求深度。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如对成吉思汗、红山玉龙等的阐述,都从解释这个“名词”开始,规范定义文化符号的基本内涵。坚持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系统阐述功能价值。比如,祭敖包已成为大众化的草原节日,马头琴已成为蒙古族音乐艺术的代表,蒙古包是草原游牧民族传统生活方式的集中体现,那达慕是体现民族精神与性格的重要载体等。坚持文象与文脉相结合,比如揭示内蒙古大草原是草原文化的发祥地和承载地,蒙古文是蒙古族文化的重要象征,草原英雄小姐妹是集体主义、英雄主义的生动写照,蒙古马是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精神的象征等,延伸了每个文化符号的精神蕴含。三是在“融入”中凝聚共识。以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契机,统筹各级各类媒体资源,深入开展专题宣传,扩大社会认知认同,进一步提升地区文化特色与文化形象。推动“十大文化符号”融入到城市建设、公益广告、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等各个领域,实现与人们的生活情境和地区形象塑造融为一体、相得益彰。继续开展专题研究,拓展理论研究阐发的深度和广度,面向全社会加以宣传推广,并在接地气、广传播、深融合上下功夫,更好地提升内部凝聚力和对外形象及影响力。

通过开展“内蒙古十大文化符号”征集发布,实现了对内蒙古文化资源、实力的发掘、摸底、排查,明确、传播和彰显地区文化特色与形象,打响了草原文化品牌;通过广泛动员参加推荐、评选,激发了民众关注文化、认知文化、建设文化的热情和主动性,有力地促进内蒙古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同时本次发布,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的重要批示。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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