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的“二次”混改值得肯定
2016-04-11
飞乐音响的“二次”混改值得肯定
飞乐音响实施“二次”混改一年间,企业面貌变化之大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在编者看来,飞乐音响的混改有三大亮点:
一是实施“二次”混改,进一步优化了股权结构。作为上海市属国有企业旗下上市平台,亦是第一家登陆上交所的上市公司,飞乐音响已经通过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但受制于单一国有股东控股比例过高带来的治理机制等诸多弊端,企业面对经营环境的变化,竞争力下降、转型徘徊不前。在困境面前,公司积极引入民营资本,降低国有控股比例,实施了“二次”混改。混改后,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持股比例降至21.85%,与第二大民营股东仅相差近四个百分点,股比十分接近,进一步优化了股权结构,为治理结构的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各方资本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公司着力做好混改后文章,充分发挥各方股东的优势,百年历史的“亚”牌、较强的管理和研发水平,与民营企业的市场营销优势、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相互融合,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混合虽一年,但成绩相当抢眼,就是一个例证。
三是董事会充分授权与业绩对赌约束机制相得益彰。飞乐音响董事会对民营企业派出的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大胆放权,支持管理团队营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同时,又对资本的运行效率提升设定了严格的业绩考核对赌机制,在充分授权的同时又严格约束条件,确保各方股东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飞乐音响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其通过并购引入民营第二大股东,并主动让步,由民营股东派出代表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在经营上充分授权,又严格业绩约束,使飞乐音响这一完全竞争领域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释放出活力,初步实现了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互相促进,提高了资本的运行效率,实现了企业的发展。
这样的混改探索,值得充分肯定。
2016年,国资改革将在更深领域更广幅度推进,其中衡量混改是否有效的关键,是社会资本的进入能否真正为企业带来更为规范的现代治理和更高效的资本运行效率。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各方参与资本而言,是一场博弈,双方的磨合亦是现实问题。如果过分角力,容易陷入零和局面;如果双方能够充分认识到对方的优势,实现互补,摆正各自位置,则能实现共赢。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一方面,国资当有大智慧,在充分竞争领域,可以主动降低持股比例,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促进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方资本的优势,特别是能真正体现“国有企业的实力+民营企业的活力=企业的竞争力”,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切实保障各类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