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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视域下电子产品污染防治

2016-04-11于世梁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电子产品污染绿色

于世梁

(江西行政学院文化与科技教研部,南昌 330003)

绿色发展视域下电子产品污染防治

于世梁

(江西行政学院文化与科技教研部,南昌330003)

做好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是建设生态文明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我国目前电子产品污染防治只专注对废旧电子产品进行“末端治理”,既不能治标,更不能治本;而且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不完善,拆解处理技术落后。针对于此,应将电子产品的污染防治贯穿产品的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处理等整个生命周期,坚持开展绿色设计,发展清洁生产,拓展回收渠道,创新处理技术,标本兼治,进而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排放,达到绿色发展的要求。

绿色发展;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绿色设计;清洁生产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成为全球电子产品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电子产品带来的污染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针对于此,国内学者做了大量研究,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解决废旧电子产品污染问题,它主要包括二方面:一是立法问题。例如,孙佑海和李丹(2011)对相关立法的理论基础、基本框架、重点法律制度建构等做了深入研究。王伟和邓昌忠(2009)则提出,应当增加与电子产品回收和再利用相关的立法,避免在回收利用过程中出现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环境污染。[1]二是技术问题。刘志峰、胡迪和张雷(2007)强调,废旧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关键,是在设计阶段做好材料及元器件选择。[2]此外,也有学者研究了电子产品的“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例如,张颖洁(2000)提出,应为此做好电子产品的结构设计、节能设计、生产过程设计;[3]周筝(2007)提出,应当从拓展清洁生产实施范围、建立国家级清洁生产合格评定制度、创新解决方法等方面做好相应工作。[4]

既有国内研究多集中在“末端治理”,即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法制建设和技术应用方面。然而实践证明,“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模式不仅需要更大投入,而且大大增加了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难度。电子产品是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以来使用数量最大、应用领域最广、科技含量最高的产品。由于电子产品生产工艺复杂、组件成分多样,其在生产制造和回收处理等环节都有可能造成治理难度大的环境污染。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这就要求我国电子产品污染防治必须开拓新思路,探索新路径,并将污染防治贯穿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最终实现电子产品无害化生产和无污染排放。这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二、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必要性

坚持绿色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系统是在自然界的一定空间内,生物与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系统中,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和平衡状态。但外来干扰时常会打破生态系统原有的平衡,如果这种平衡被严重破坏,就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的永久失衡。人类活动是造成生态系统失衡的重要因素。电子产品是人类学会制造和使用工具以来,数量最大、应用领域最广、科技含量最高、构成元素最复杂的产品。这些特征使得电子产品在生产和回收处理过程中一旦产生污染,给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可能会远远超过其它产品。

(一)电子垃圾给生态环境带来沉重压力

改革开放后,大批电子生产企业在广东、福建、浙江等沿海地区迅速发展起来,良好的投资环境也吸引了大批海外电子企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电子科技不断进步,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数量在短短几十年里实现了爆炸式增长。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明显加快。按照著名的“摩尔定律”,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晶体管数目,约每隔18-24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将提升一倍。“摩尔定律”说明,现代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远远超过了传统电子产品。2015年5月,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发布的《2014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指出:2014年,我国废旧电子产品的理论报废量高达11378万台,其中电视机3048万台,电冰箱1471万台,洗衣机1419万台,空调2027万台,计算机3414万台。不仅如此,我国还是电子垃圾的最大进口国,据一份联合国报告,全球约70%的电子产品最终变成垃圾流向中国。[5]由于目前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处理技术还比较落后,特别是在一些拆解处理企业较集中的地区,大多依然采用露天焚烧、酸液浸泡、直接填埋等方法来处理电子垃圾,造成的污染问题非常严重,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二)电子产品污染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更大更持久

电子产品不仅生产工艺复杂,而且使用原材料种类繁多,其中不少对人体和环境有害。据统计,制造一台电脑需要使用700多种化学原料,而其中50%以上对人体和环境有害。[6]电子产品大多使用塑料外壳,而组成塑料的成分中包含聚氯乙烯(PVC)、多溴化苯醚(PSDE)和阻燃剂。聚氯乙烯中的有毒添加剂和增塑剂在燃烧后会产生二恶英(PBDD)和呋喃(PBDF),具有极强的毒性和致癌性。若将塑料直接填埋,经过风吹雨打,其中的部分化学元素就会渗透到填埋的土壤和地下水中,会对土壤和地下水源造成严重污染。电子产品的电路板中含有铅、汞、锡、六价铬等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元素,人体摄入过量的铅会损坏肾脏和神经系统,镉会损伤人体的肺、肾脏和骨骼,汞会对人体的肾脏和大脑造成永久损伤。由于这些元素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自行降解,所以在电子产品生产制造和回收处理过程中一旦产生污染,其危害性将更大更持久。

(三)电子产品复杂制造工艺增加了污染环境的风险

电子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大多包含蚀刻、电镀、喷漆、注塑、焊接等工序,这些生产工序会造成环境污染。例如,在制造集成电路时,镓、硅、砷等半导体在清洗、蚀刻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制造高密度印刷电路板,需要用化学物质蚀刻铜板,这一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有毒废水和废气。在电子产品制造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不可避免。如果处理不当,对企业员工和周边生态环境将产生不利影响。2011年,由30多家环保组织联合发布的《2010IT品牌供应链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显示,在珠三角、长三角等“中国制造”基地,河流、土壤和近海的重金属严重超标。另据2014年4月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电子企业比较集中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土壤污染情况,要比其他地区严重得多。

电子产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做好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我们不能为了追求发展而牺牲环境,更不能为了一已私利而破坏自然。只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才会回报给我们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源、安全的食物和优美的环境。

三、我国电子产品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电子产品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而言,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环境意识不强

为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以欧盟为例,欧盟针对电子产品先后出台了《废旧电气电子设备回收指令》(WEEE指令)和《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六种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这两项指令涵盖了电子产品设计、原材料使用和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环节的环保要求。特别是《废旧电气电子设备回收指令》中规定的“产品延伸责任制”,更是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必须负责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处理。这一制度不仅明确了企业的环保责任,而且对培养企业的环境意识具有积极作用。

在我国,大多数中小电子企业为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首先考虑的是如何降低生产成本,而很少关注产品生产制造和回收处理过程中的环保问题。在企业环境意识不强、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缺失、污染防治投入不足等综合因素作用下,不仅部分企业生产的电子产品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而且有的企业在电子产品制造或回收处理过程中大量排放不达标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对企业周边大气、土壤和水源造成了严重污染。此外,由于我国没有类似于“产品延伸责任制”的法律规定,使得很少有企业在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自觉地考虑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理,从而造成“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等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制造技术在我国难以推广。

(二)回收渠道不完善

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和处理体系还不完善,无序经营状态依然存在。由于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市场庞大,而政府投入和支持力度不够,造成相关企业无序发展。目前,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主要包括:商场“以旧换新”、再生资源回收网站、废旧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自建回收站、流动商贩上门等。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废旧电子产品,大多进入了有资质的处理企业,部分由产品制造商回收处理。由流动商贩或其他非正规渠道回收的电子产品,大部分进入了私人拆解工厂。由于商场“以旧换新”政策缺少连续性,具有资质的正规回收企业收购网点太少,再生资源回收网站发展缓慢等原因,造成大部分废旧电子产品最终被流动商贩等非正规渠道收购。

(三)拆解处理技术落后

目前,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整体的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还比较落后,具有全封闭、机械化、自动化拆解处理技术的企业还不多。此外,由于回收渠道复杂,大量废旧电子产品通过非正规渠道流入了没有处理资质的小企业和地下拆解工厂,而这些小企业和地下工厂大多仍然采用原始拆解手段。例如:

暴力拆解。即使用原始工具,通过手工操作,将电子产品中可用物质拆解下来;对于无法拆解的部分,则丢弃或选择焚烧、酸液浸泡等方式处理。在暴力拆解过程中,由于废弃物长期堆积在室外或进行简单掩埋,其中重金属会随着雨水逐渐浸入地下,污染土壤或地下水源。

用火焚烧。即通过焚烧的方式,将废旧电子产品中的塑料、橡胶、线路板等可燃物烧掉,留下可回收的金属。对废旧电子产品进行焚烧处理,不仅会将塑料、橡胶、玻璃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材料烧毁,还会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酸液浸泡。即使用极具腐蚀性的化学品,通过对废旧电子产品中无法拆解的部分进行浸泡,来获取可回收的金属。为节省成本,这些拆解工厂对那些使用过的化学废液,往往不作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当地土壤或河流中,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污染和破坏。

四、我国电子产品污染防治对策

由于电子产品污染涉及产品的整个生产周期,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电子产品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除了应当不断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和企业责任意识,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加强政府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外,政府还应当通过金融、税收等手段,积极引导企业在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回收、处理等环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一)提升“绿色设计”

绿色设计是指在充分考虑产品的功能、质量、开发周期、生产成本的前提下,重视和考量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使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环保要求的一种设计理念。绿色设计的核心是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方便有用物质的回收再利用。

要满足绿色设计要求,往往就需要付出更高生产成本,需要更先进的制造技术和设备。因此,全面推行绿色设计有很大难度。发达国家主要是通过立法来强制企业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污染物排放,通过制度和政策来激励生产者使用易于回收处理的材料,以此来推动开展绿色设计。

例如,德国对工业污染防治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法律。1994年出台的《循环经济与废物处置法》,首次将工业污染防治由过去的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1996年开始实施的《循环经济法》,强调生产者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产品负有环保责任。2006年欧盟开始实施《关于在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对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进行了严格限制,凡超过限值的电子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欧盟市场。这些法律的实施,迫使生产者重视产品的绿色设计。

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2007年信息产业部联合多个部门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对电子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界定,并要求生产者在设计电子产品时,应当符合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009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生产者在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环保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我国控制电子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高,对生产者的监管和执法不严,造成推进绿色设计的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我们应当提高电子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产品延伸责任制”,并通过严格执法来推动企业重视产品的环保设计。同时,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增强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的动力。

(二)发展“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避免或减少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清洁生产强调在污染发生之前就进行控制,改变了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的污染防治模式,符合绿色发展的要求。

1976年,欧共体在巴黎举行了“无废工艺和无废生产国际研讨会”,研究和探讨了如何通过无废工艺来解决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问题。1979年,欧共体开始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并多次拨款支持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1989年,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后,美国、澳大利亚、荷兰、丹麦等国在清洁生产立法、示范项目推广等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1992年,联合国环境署在厦门举办了清洁生产培训班,首次将清洁生产引入中国。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04年《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清洁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清洁生产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一是清洁生产尚未在企业中全面展开,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比例偏低;二是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投入不足,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够;三是政策机制尚不健全,市场机制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的清洁生产水平,2012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制定了《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标准支撑引领作用、完善政策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四项保障措施。2015年10月29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提出“支持绿色清洁生产,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的建议。

为更好地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我们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二是加强清洁生产执法和监管力度;三是加大清洁生产的培训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调动企业自觉推行清洁生产的积极性。

(三)拓展回收渠道

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体系还不健全,正规的回收渠道还不畅通,造成大部分废旧电子产品无法进入具有拆解处理资质的企业。大量废旧电子产品进入个体拆解小作坊或非法拆解企业,加剧了废旧电子产品对环境的污染。因此,必须不断拓宽和规范回收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商场在回收体系中的作用。由于商场网点多,消费者也信任,所以通过商场回收废旧电子产品,是一种比较经济可行的方法。但是,现阶段商场回收废旧电子产品只有“以旧换新”这种单一模式,而且这项政策缺乏连续性,造成商场在回收体系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政府应当从政策和资金上给相关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共同把这一渠道利用好。

二是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正规回收点。目前,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渠道比较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正规回收点太少,造成消费者在处理废旧电子产品时只能将其卖给流动商贩。因此,政府应当想办法鼓励更多的企业,特别是具有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资质的企业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立正规回收点。

三是完善各类资源回收网上交易平台。建立和完善废旧资源回收网上交易平台,是实现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的一种新途径。目前,我国很多省份已经开通了再生资源回收网上交易平台,但整体效果并不理想。因此,要做大做好这块“蛋糕”,政府和相关企业应当精心设计实用可行的交易规则,制作简单易用的交易网站,并做好网站宣传和推广工作。

(四)创新处理技术

电子产品中包含大量可回收的资源。据丹麦技术大学的研究,1吨电子板卡中含有大约272公斤塑料、129公斤铜、0.45公斤黄金、40公斤铁、29公斤铅、19公斤镍、9公斤锑等物质。[7]另一方面,电子产品中也包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对人体和环境有毒有害的物质。

废旧电子产品处理的最佳目标,是实现资源回收的最大化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最小化。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作保证,而这往往需要企业付出更多投入。由于有严格的环境保护立法,发达国家的企业不断通过开发新技术和新装备,来进行废旧电子产品的拆解和处理。为实现资源回收的最大化和污染排放的最小化,发达国家在处理废旧电子产品时,通常按照产品的结构特点和材料组成,对不同类别的电子产品有针对性地使用不同处理技术,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产品拆解和处理技术还比较落后。国情的不同也决定了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经验。在目前条件下,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企业都采用最先进技术,但政府可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彻底取缔技术落后的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小作坊;二是在资金和技术上扶持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提高废旧电子产品处理技术水平;三是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引进国外先进处理技术和设备,并做好消化、吸收再创新。

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坚持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子产品的广泛应用,一方面提高了人类的生存质量,但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新威胁。要减少电子产品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不仅需要科学方法和先进技术,更需要每个人有强烈的环境意识和自觉参与精神。

[1]王伟,邓昌忠.论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的法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9(01下).

[2]刘志峰,胡迪,张雷.电子信息产品废弃物污染防治关键技术[J].信息技术与标准化,2007(1-2).

[3]张颖洁.论电子产品的绿色设计[J].陕西工学院学报,2000(03).

[4]周筝.国内外清洁生产进展现状综述[J].能源与环境,2007(04).

[5]朱慧卿.电子“垃圾场”[N].光明日报,2013-06-14.

[6]唐红侠.上海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现状及分析[J].污染防治技术,2011(04).

[7]李周才,李敏桦,黎嘉琳,王嘉文.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现状及体系建设的探讨[J].价值工程,2011(25).

编辑:李学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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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238(2016)06-0088-05

10.3969/J.ISSN.2095-7238.2016.06.016

2016-04-16

于世梁(1964-),男,江西行政学院文化与科技教研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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