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管水兴水
2016-04-11本刊编辑部
依法治水管水兴水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
去年的四月,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在全省全面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工作,就是实现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不仅划出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红线,更划出了“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底线。
“六权治本”对水利的要求是什么?就是要实现依法治水管水兴水。
怎么做才能实现“六权治本”?只有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构建完备的水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水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水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水法治保障体系,才能实现水利的“六权治本”,更好地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
具体该怎么做?首先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权力、确认权力,做到依法审核权力、依法界定权限、依法规范流程;其次要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实施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分解与平衡,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第三要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问题;第四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五要健全和落实各项监督,形成合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第六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狠刹“四风”,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权力出笼子,人就进笼子”,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违法必追究。
“六权治本”要实现由点到面、由表及里、逐步深入,实现由“不敢腐”向“不能腐”的质变,关键在于落实,绝不能仅停留在开会、发文件的表面浅层,关键要把理论设计变成实践行动,绝不能只是挂在墙上的表格和图例,关键在于以更加坚定有力的脚步向前迈进,绝不能只是停留在脑袋和嘴上,关键是建制度、严管理、上纪律、抓落实,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依法管水治水兴水,才能真正实现山西水利改革的稳步发展。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