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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研究述评

2016-04-11熊梅周宏伟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南充637009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陕西西安71006

关键词:资源保护传统民居西北地区

熊梅,周宏伟(1.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南充 637009;.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6)



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研究述评

熊梅1,2,周宏伟2
(1.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南充 637009;
2.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62)

摘 要:在探讨历史文化村镇概念渊源与内涵的基础上,对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进行简要回顾并总结该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的研究进展,认为已有的成果主要集中在聚落形成变迁研究、资源保护利用研究和传统民居专题研究3个方面,初步形成了基于文化、社会、建筑视角的三大研究模块,而在聚落发展与社会变迁互动关系、历史文化村镇的定量评价与保护规划、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跨学科的交叉融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关键词: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聚落形成变迁;资源保护;传统民居

行政区划下的西北地区又称“西北五省区”,是指位于中国西北的陕西、甘肃、青海3省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该地区深居内陆腹地,各民族交汇其间,既是连通中西方的交通桥梁,又是文化融合的民族走廊,历史悠久、人文蔚盛,沉淀了许多拥有深厚底蕴和地方特色的传统聚落。近年来,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增快,加剧了传统村镇的衰落和消失。传统村镇的保护、传承和利用问题亟待解决,由此引发了学术界的关注与研究,不少专家、学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讨,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本文尝试对西北地区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对该地区未来的传统聚落研究有所助益。

一、历史文化村镇概念的渊源与内涵

(一)历史文化村镇术语的产生

“历史文化村镇”作为一个术语,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一些习惯称谓,如“古镇”“传统聚落”“古村落”等,是在建筑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旅游学等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和讨论中逐渐形成的地理概念,普遍具有如下特征:聚落历史悠久,选址基本不变,文化遗存丰富,建筑风貌与聚落环境保存较好,地方特色显著。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目录时,提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也应予以保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核定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①见1986年4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由此拉开了中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序幕。2002年,国家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①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古村镇的保护正式纳入法制轨道,“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也得到了规范的表述。

(二)历史文化村镇评选的历程

2003年,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出台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正式将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村命名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随后公布了第一批入选的村镇名录。至今,已分批(六批)评选产生了276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25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越来越多的历史文化村镇纳入了国家保护机制。201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体系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将习惯称谓“古村落”正式命名为“传统村落”,以凸显其“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②见2012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对全国范围内古村落摸底调查、推荐上报、评选择优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646个)。2013年,国家继续启动传统村落补充调查和推荐上报工作,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915个)业已评选产生。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评选结果相比,入选的中国传统村落在数量和分布上有了很大扩展,更多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进入了国家的保护范围,反映了来自国家层面的保护理念不仅关注显性的文物遗存,而且对地方“隐性人文”也极为重视。

(三)历史文化村镇内涵的理解

作为术语的历史文化村镇,其字面含义并不十分科学、准确。因为文化是人类历史的沉淀,说“历史文化”显得有些叠床架屋,译为Historic culture或His-torical and cultural都有些别扭,或许就简单叫“历史村镇”(Historic towns and villages)还合适一些。不过,历史文化村镇术语既然已经约定俗成,就不必再咬文嚼字,只要我们认真理解该概念的真正内涵即可。历史文化村镇的内涵,如果仅从丰富的文物、重大的历史价值或重大的革命纪念意义这几个标准来看,显然都是属于村镇历史研究的范畴:文物,是前人的珍贵遗存;历史价值,是今人对故物旧俗的学术评估;纪念,则是今人对前人往事的历时记忆。因而,凡是“保存文物(文化遗产)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③见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村镇,都应该称为“历史文化村镇”。国家组织、评选的中国传统村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是历史文化村镇中的典型代表和示范窗口。不同层次(省级、市级)的历史文化村镇与历史文化名城共同组成中国传统聚落体系,见图1所示。

图1 中国传统聚落体系

二、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参评概况

自2003年国家公布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至今,西北地区一共入选了15个村和18个镇。2012年和2013年,在国家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评选活动中,西北地区共入选了57个村。由于历史文化名村与中国传统村落的评选并不冲突,部分优质村落同时获得了两份殊荣。迄今为止,西北地区属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的共有60个村落和18个名镇。

截至目前,中国共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276个、名镇252个,传统村落1 561个,平均每个省级行政单位(港澳台地区除外)入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8个、传统村落50个。西北地区三省两自治区竟无一项达标。具体来看,陕西、甘肃入选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各有7个,是西北地区入选名镇数量最多的省份,其次为新疆,入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青海1个,而宁夏尚为空白。就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看,青海入选5个,位列西北第一,依次等差排列为新疆(4个)、陕西(3个)、甘肃(2个)、宁夏(1个)。在中国传统村落的评选中,青海获选23个,排名西北地区榜首,其次为并列排名的甘肃(13个)和陕西(13个),新疆位列第三,入选7个,而宁夏入选的数量最少,仅有4个(表1)。总体而言,西北地区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的数量与东南地区和西南地区相比,呈现较大悬殊。

表1 西北地区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一览表

西北地区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数量之所以较少,一是因为过去西北地区总体上经济较落后,村镇传统建筑大多质量较差,难以得到集中、连片的保存,学术界对历史文化村镇的基础调查研究有限,村镇摸底工作尚未得到良好的开展;二是地方政府和群众对历史文化村镇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历史文化作为产业来发展的意识还比较淡薄,缺乏文化经济的理念,相应对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也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大量有价值的传统村镇一直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三是近三十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批农民外出打工,导致农村人去村空,村落生产、生活难以为继,传统房屋无人居住,呈现一片破败景象,空巢化现象严重。这样,一方面造成已评选的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面貌破旧,环境脏乱,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群众居住质量不高,遗产与社区管理落后,社区的传统功能、现代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导致待申报的历史文化村镇社区群众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社区的潜在功能难以凸现。在国家不同批次的评选活动中,西北地区推荐上报的村镇总量有限,基础薄弱,面对评选办法中的硬性和量化指标,难以同其它地区参评的村镇形成竞争力。然而,我们欣慰的看到,随着国家评选活动的开展和地方政府的逐渐重视,西北地区入选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的数量已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三、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研究进展

笔者在中国知网、读秀学术搜索网进行跨库检索,对西北地区以“历史文化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聚落”“古镇”“古村落”“乡土建筑”“传统民居”为主题的学术论文数量共统计出300余篇(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总数不低于50篇),其中,以“传统民居”为主题的研究论文占据83%;传统乡村聚落研究,包含古镇、古村落在内的文章占据14%,余有一些为数不多的关于乡土建筑的论文,而明确以“历史文化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为主题的研究成果寥寥可数。

从统计结果来看,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相关研究论文在结构、比例以及分布上都表现得极为不平衡,从研究对象的地理空间分布上看,48%的成果集中在陕西,新疆、青海、甘肃三省区呈递减趋势排列,宁夏回族自治区最少,仅占3.3%。陕西省内又以关中平原地区为主、陕北黄土高原地区为次、陕南山地区域最少;从研究视野看,以西北地区为研究范畴的论文占据10%,绝大多数论文以行政区域为研究单元,缺乏从自然区划或人文区划着手的聚居研究,尤其缺乏对黄河灌溉区、西北干热区、沙漠绿洲区、河西走廊区、丝绸之路沿线等重要地带的考察。

可见,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研究的已有成果主要集中在聚落形成变迁研究、资源保护利用研究和传统民居(包含乡土建筑)专题研究3个领域。

(一)聚落形成变迁研究

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的形成和变迁受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宗教、风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区域性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各类因子综合作用的结果,具有非常显著的特殊性和典型性。吐鲁番传统聚落人居空间即是社会文化的综合载体,其形成和演进均受到当地人居文化的影响,民族内涵丰富,聚落特色鲜明,在建筑、装饰、民族信仰、宗教伦理等方面均显示出较高的地域人文价值。在吐鲁番传统聚落的营造中,乡土材料具有低成本、低能耗、低技术等生态特性,在聚落环境营造中体现了诸多的优势,使得当地人长期积累发展的被动式绿色建筑营造技术在干旱地区延续了两千多年。陕西的历史文化村镇也是由来已久,其中,数量众多、种类丰富的传统堡寨遗存已成为该地区的特色文化资源,其防御性格的塑造有着注重物质性硬防卫与精神性软防卫双重机能的共性特征[1]。明清时期,陕西山庄子的兴衰在古代韩城地区农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人地矛盾促使宗族剩余劳动力进入山区发展,成为党家村在历史变迁过程中的重要定型期[2]。总而言之,西北地区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构成了其“风土”和“民情”,孕育了西北独特的传统聚落风貌,时间上反映出历史延续的渐变,空间上反映出与大自然交融的特色[3]。各民族因地制宜、因材致用,强调人群聚落与自然地貌、山水环境、植被状况的契合,形成了尊重地理环境,有效利用自然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聚落生态文化[4]。

(二)资源保护利用研究

随着当前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发展惯性被打破,村镇住宅和公共建筑开始出现忽视资源文化优势、脱离传统营造技术、割裂地域文化传承、随意修建现代建筑的现象,导致很多珍贵的遗产逐渐被损毁,聚落的传统风貌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和谐的人居环境消失,传统文化面临着遗失或被替代的危险。为解决此问题,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了深入的研究。祁嘉华等认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陕西古村落被边缘化、表面化、简单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是形成文化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5]。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必须坚持“修旧如旧”和“有机更新”的两大原则,生产发展上定位要“旧”,思路要“新”,需要妥善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6]。杨豪中等认为传统村落中的乡土文化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影响着传统建筑环境,传统建筑环境也从空间构成、建筑形态、细部装饰等各方面反映着乡土文化的特征,因而,对历史文化村镇的利用应当坚持乡土文化与乡土建筑环境整体性保护的原则[7]。针对民族地区传统乡村聚落的建设发展,燕宁娜以宁夏西海固回族传统乡村聚落为例,探讨了村落历史变迁与当代发展、规划与建筑适宜技术的现代化集成与优化问题[8],并提出了回族聚落的3种建设模式:传统聚落改造模式、城郊型聚落更新模式、生态移民新村建设模式[9]。

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总是与旅游开发密切相联,针对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何去何从的问题,吴冰等认为,古村落旅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旅游产品不成熟、旅游规划水平低、旅游资源保护不力、经营管理体制混乱、旅游宣传不足、旅游意识观念落后、人力资源短缺等方面,提出对古村落旅游产品应深度开发,引进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吸引机制,强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监控指导,加大投入、不断开拓旅游市场等具体建议[10]。薛亮等以陕西旅游资源普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总结了陕西古村镇旅游资源的特点,并探讨了旅游开发中的总体思路,提出了“以点串线、以线带面、循序渐进”的开发原则,“分期开发、滚动式发展”的建设思想,联合开发、独立开发、附带开发相结合的具体对策[11]。李卫华等认为,古村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考虑不同特征居民的利益要求,提高居民的参与程度,建立建全社区参与机制[12]。此外,董文寿等就旅游开发中如何进一步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进行了探讨[13],许芬等对如何构建北方小城镇过程中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与利用进行了研究[14]。

(三)传统民居专题研究

中国的传统民居大多数分布在历史文化村镇,在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的研究中,传统民居专题研究占据了主流。学者们对陕西窑洞民居[15],关中传统民居的地域特色及其现代传承[16],陕北四合院形制、功能和文化[17],陕南乡土建筑的类型[18]与典型山地民居的演变与发展[19],青海“庄窠”式传统民居的地域性特色与生存价值[20],少数民族地区民居特色与审美价值[21],新疆维吾尔族传统民居[22]以及高台民居建筑[23]等各类型传统民居均进行了探讨。西北地区民居建筑的具体研究还涉及民居选址、历史沿革、环境适应、聚落形态、文化内涵、街院布局、公共设施、营造技术、装饰艺术、保护利用等各个方面。如,孟祥武等讨论了甘肃青城镇民居建筑的构成单元、院落形式、结构技术与装饰艺术特色[24];刘云等对维吾尔族民居的装饰色彩给予了历史的、文化的和宗教角度的解释[25];陈华对关中传统民居柱础、门枕石和拴马桩的石雕艺术形式进行了研究[26];李琰君对关中传统民居门窗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形态、内涵、特征、差异及其保护进行了探索[27],并阐述了陕南传统民居的价值与保护意义,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发展建议[28];崔文河等从传统民居营建智慧延续、新技术与本土技艺融合、多元民族文化传承3个方面试图建立青海“河湟特色民居”的更新模式[29];虞志淳对关中传统民居进行了解析,并论述了现代关中民居的演变和关中新民居的创作模式与方法[30],认为立足建筑现代化,传承地域特色,材料更替、空间变化和设施改进是传统民居发展的主要策略[31];张群在研究西北地区民居建筑演变的基础上,讨论了传统民居的环境适应性与生态化发展困境,提出了荒漠化地区乡村生态民居的建筑模式[32];梁锐分析了现代西北民居自发演进中的困境,并立足于生态建筑的多样化理论,构建了西北民居的生态评价目标[33];张祖群构建了中国传统民居评价指标体系,尝试建立一种研究文化景观的定量模式[34]。总而言之,尊重和继承西北地区传统民居的形式与构成,运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理念,保护和发扬带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民居是学界的基本共识,实现其可持续的良性循环发展是研究者的共同目标。

(四)已有成果的不足

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的研究总体上取得了不少的成果,研究内容涉及到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民居、形成演变、聚落形态、价值特征、保护利用、旅游开发等各个方面,大致形成了基于文化、社会、建筑视角的三大研究模块。从已有成果来看,其研究重心落脚在传统民居的专题探讨上,对西北地区民居的基本类型、地域特色、组成结构、装饰艺术等方面均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然而,西北地区传统民居的已有成果主要还是记录民居中的单体住宅在传统建筑学上的视觉感知和景观效果,较多的是介绍和描摹历史文化村镇民居图景的叙述,民居研究从表象特征的感性诠释提升到定量分析的实证研究还有待于加强,从单体住宅建筑层面的探讨拓展到聚落空间以及人居环境的整体研究方面更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在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形成变迁研究领域中,学者们开始从史学、哲学、民族学为代表的人文科学视角对历史文化村镇的沿革发展、构成特征、地域价值等方面进行探索;同时,重视不同地域自然地理条件对聚落成因的影响,力图揭示历史文化村镇的演变机制和内在机理。然而,从文化视角全面把握历史文化村镇变迁与社会生活背景转变之间的关联性,进而对聚落背后的社会组织和文化圈进行解读,动态考察社会、文化、历史、地理等因素与乡村聚落的互动关系等方面仍存在较多的欠缺。

在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利用研究领域中,保护与发展的必要性已深入人心。通过个案调查和实证分析,基于不同的地域和民情,学者们均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对特定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大多缺乏深入研究,西北地区特定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对象、保护内容、保护方法、保护途径等未必完全科学、合理。在历史文化村镇的旅游开发研究中,古村镇的旅游感知、旅游管理、旅游影响、开发对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进展。然而,在借鉴国外传统村镇旅游开发的先进管理模式和国内其它历史文化村镇旅游开发的成功经验,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一步整理与挖掘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综观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研究的基本方法,主要是从建筑学、历史学、旅游学、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出发。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应当加强从城乡规划学、历史地理学、人文地理学、景观生态学、民俗学等学科角度进行研究,在民居、聚落的静态描述基础上,进一步对历史文化村镇形成、演变进行动态分析,注重研究对象与所在区域环境、资源、经济、社会、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实现从时间、空间、人群、地方、文脉等角度跨学科、多层次的综合研究。

四、结语

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研究总体上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然而,同中国历史文化村镇研究的总体水平相比,仍显得十分薄弱,无论是研究的广度还是深度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尤其在聚落发展与社会变迁互动关系、历史文化村镇的定量评价与保护规划、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跨学科的交叉融合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不仅如此,还应当积极开展对西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在价值评估、保护规划、管理制度、有机更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现实研究,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发展,促进农村生产、生活与人居环境建设的和谐统一。

在中国经济建设的浪潮中,西北地区的发展较为缓慢,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然而,该地区历史文化深厚、民族文化多元、地域文化鲜明。改善当地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经济收入,不妨借用历史文化村镇这个发展平台,把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结合起来,使丰富的文化产品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从而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有鉴于此,地方政府应自觉加强对乡村聚落传统风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争取在后续的申报评选中获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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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ew on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owns and villages in Northwest China

XIONG Mei1,2,ZHOU Hong-wei2
(1.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 637009,Sichuan,China;2.Northwest Institute of Historical Environment and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 710062,Shaanxi,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analysis on the origin and connotation of the concept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owns and villages,those towns and villages in Northwest China were briefly reviewed and its research development in the region was summarized.The existing studies mainly focus on the settlement formation and change,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and traditional dwellings,primarily forming three researchbook=156,ebook=162modules in culture,society,architecture.While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settlement development and social evolution,quantitative evaluation and conservation planning of historic cultural towns and villages and the integration between the diversity and cross interdisciplinary of research methods remain to be further deepened.

Key words:Northwest China;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owns and villages;settlement formation and change;resource conservation;traditional dwellings

作者简介:熊梅(1981-),女,四川宜宾人,西华师范大学副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13BAJ10B08)

收稿日期:2015-08-04

中图分类号:K92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6248(2016)01-01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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