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法》第5版G254类目体系浅议
2016-04-11尚新丽陈镁铧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尚新丽,陈镁铧(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中图法》第5版G254类目体系浅议
尚新丽,陈镁铧
(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摘要:通过对《中图法》第5版与第4版G254类目体系的比较及对国家图书馆馆藏目录G254文献的调查、分析,发现《中图法》第5版G254类目体系中存在类目设置不合理问题,提出了整合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中图法;G254;分类体系
2010年出版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中图法》)第5版,是适应信息环境、技术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对第4版的修订,包括新增类目、修改类目、合并类、停用、删除类等。[1]其中,G254类目调整相对较大,增删改类目较多(见表1),类目名称变动也较大。与第4版相比以及结合在实际标引工作中的使用情况,发现《中图法》第5版G254类目体系既有科学合理性,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表1 《中图法》第4版与第5版G254类目设置数量
1 《中图法》第5版G254类目的修订成就
1.1类目名称的更改,增强类目的科学性
G254在第4版中为“文献标引与编目”,在第5版中改为“信息组织”;G254.0在第4版中为“文献检索语言(总论)”,在第5版中改为“信息组织理论”;G254.3在第4版中为“文献编目”,在第5版中改为“信息描述”;G254.36在第4版中为“文献标引与编目自动化”,在第5版中为“标引与编目自动化”;G254.364在第4版中为“机读目录”,在第5版中为“机读目录(MARC)、元数据”等。
一些类目概念过时,类名陈旧,类名限定过窄,造成类目缺乏容纳性。更改后的类目名称更加规范,类名含义更加科学。
1.2增加类目,完善分类体系
第5版G254类,新增“G254.29其他知识系统”和“G254.37信息加工”2个类目、合并G25、G35中的部分类目新增设为“G254.9信息检索”类目体系(见表2)。[2]
在所增加的类目中,尤其是“G254.9信息检索”类目体系的出现,说明信息检索在图书馆与信息事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也完善了图书情报类目体系。
1.3删除类目、注释变动,增加分类法的适用性
《中图法》第5版G254的类目体系与第4版相比较,共有9个被删除类,且在第5版中用“{}”符号标识出来。这些被删除的类目中,有5个是由于在实际标引工作中,归于该号码下的文献数量过少、使用频率过低而被删除的。同时将其合并到上位类。这5个类目分别为:G254.131著者号码表、G254.132著者号码拼号法、G254.133种次号编号法、G254.139其他编号法和G254.241理论与方法。其余的4个均是因为最初设置不合理而移动调整归入其他类目下,如,G254.32目录体系、G254.33各种目录组织法和G254.4图书馆目录的使用,合并到G254.92信息检索工具、检索系统下。
第5版中的注释变动类有13个,都是对类目名称的范围进行更为详细的概括,指明该类目下包括的内容。其中,“G254.3信息描述”、“G254.341集中编目、合作编目”、“G254.362计算机编目”、“G254.364机读目录(MARC)、元数据”等[2]4项,增加了参照项,这样做能够清晰的指示用户使用过程中的参照,增强内容上的相互关联性;“G254.0信息组织理论”、“G254.12分类表”、“G254.13同类书排列法”、“G254.24叙词法和叙词表”、“G254.362计算机编目”、“G254.364机读目录(MARC)、元数据”等[2]6项,是对注释内容进行了更改;“G254.1分类法”、“G254.2主题法”、“G254.21主题法理论与方法”、“G254.22标题法与标题表”、“G254.222综合性标题表”、“G254.3信息描述”[2]等6项,属于新增注释项。这样的注释修改有益于标引人员更加深入的了解类目的内容与含义,提高标引的准确性。[3]
表2 G254.9“信息检索”类目设置及来源
2 《中图法》第5版G254类目设置存在的问题
2.1不符合文献保障原则的类目
“G254.2主题法”的文献数量为12,“G254.21主题法理论与方法”的文献数量为13,两个类目的文献标引数量均低于20。第5版《中图法》中注释:“受控词表、概念词典等”入“G254.2主题法”,“词表集成理论与方法、主题标引规则及标引方法等”入“G254.21主题法理论与方法”。但笔者在统计过程中发现,很多的文献资料内容均涉及这两个方面。如,樊咏雪编著的《主题检索语言及主题标引》一书,国家图书馆馆藏目录将其标引为G254.2,但其主题包括主题标引,这部分可以标引至G254.21类目下。
“G254.34编目方式”的文献数量为1,该类目下设置的下位类“G254.341集中编目、合作编目”文献标引数量为1、“G254.342在版编目(CIP)”文献标引数量为3、“G254.343重新编目”文献标引数量为0。该部分类目的设置从知识体系结构而言非常合理,但由于没有考虑实际文献的情况,对该部分类目设置过为详细而造成类号的使用率偏低。
“G254.36标引与编目自动化”的文献标引数量为9,其下设置的下位类“G254.361自动标引”的文献标引数量为6,“G254.362计算机编目”的文献标引数量为3,可见这部分的文献标引使用率过低,是对标引编目自动化方面的分类过于详细,应对部分类目予以合并。
“G254.90信息检索理论”的文献标引数量为1,“G254.91信息检索技术”的文献标引数量为12,该部分的类号使用率过低,且很多文献不只写理论或技术,所以造成文献在标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且该部分多为论文,而专著等文献量很少,可见该部分类目设置过为详细,造成类号的使用率不高。
“G254.922题名检索、著者检索”的文献标引数量为0,“G254.923全文检索”的文献标引数量为0,“G254.925工具书检索”的文献标引数量为2,“G254.926事实检索、数值检索”的文献标引数量为1,该部分的文献标引量过低,不符合文献保障原则,该部分类目的设置没有考虑实际中的文献量,不符合实际科学性原则。[4]
另外“G254.929.1智能检索系统”与“G254.929.9其他”的文献标引数量均为0,这两部分的类目设置与前面的“G254.92信息检索工具、检索系统”与“G254.928网络搜索引擎”的设置有较多的重复,故此类号的使用率为0,不符合文献保障原则。
2.2设置不够详细的类目
“G254.122综合性分类表”的文献标引数量为139,该类目的注释为“依分类表名称排”,可见该部分类目设置不够详细造成了文献标引数量过多,而且对于数量不够多的文献可以按照字顺来排,但是该类目的文献数量过多,所以应该由结构体系进行给号。
“G254.243专业性叙词表”的文献数量为119,该类目下的文献多为专业性的主题词表,所以可以增加其下位类来对该部分的文献进行细分。
“G254.9信息检索”的文献标引数量为216,其下位类“G254.90信息检索理论”与“G254.91信息检索技术”的文献标引数量均很少,可以看出该部分的类目设置不够合理,应该对信息检索类目进行细分,减少其下的文献标引数量,同时增加其下位类的文献数量。
2.3类名设置不合理的类目
“G254.1分类法”的下位类“G254.11分类理论与方法”的类名设置存在部分问题,该类目的注释为“分类标引规则、条例,分类标引方法等入此”,所以该部分的类名建议为:分类法理论与方法,或分类标引理论与方法,更能切合注释内容与该部分的类目体系更吻合。
“G254.122综合性分类表”、“G254.123专业分类表”和“G254.242综合性叙词表”、“G254.243专业性叙词表”的设置很合理,但“G254.124专业分类表”的类名设置应该同该部分类目的格式一样,建议改为“专业性分类表”。
第4版的“G254.3文献编目”,在第5版《中图法》中改为“信息描述”,从“文献”到“信息”是该部分类目改变的一大特点。因此,该类目的下位类的部分类名也将进行相应的改变,不应该再将范围界定在文献方面。所以“G254.31文献著录”类目应该改变类名与其上位类相呼应。
“G254.928网络搜索引擎”下的文献多用英文缩写来表示,如,吴泽欣编著的《SEO教程:搜索引擎优化入门与进阶》与雨辰资讯编著的《SEO:网站流量快速提升实战攻略》一书,建议在该类名后应该加上英文缩写。[5]
3 《中图法》第5版G254类目修改建议
3.1删除或合并部分类目
对于部分使用率不高、不符合文献保障原则的类目,应予以合并归入上位类或者删除。在“G254.2主题法”类目体系中可以将“G254.21主题法理论与方法”类目删除,其下的内容归入其上位类,以增加主题法类目下的文献数量;“G254.22标题法与标题表”的文献标引数量也过少,所以,应该删除该部分类目归入其上位类。
“G254.34编目方式”及其下位类的文献标引数量过少,可以删除“G254.341集中编目、合作编目”、“G254.342在版编目(CIP)”与“G254.343重新编目”这三个类目,归入其上位类,或者可以对“G254.319编目过程”与“G254.34编目方式”及其下位类各项进行合并,降低该部分类目设置的详细程度,来增加每个类目的文献数量,提高使用率。
“G254.90信息检索理论”与“G254.91信息检索技术”两个类目的文献数量不多,可以对这两个类目进行合并,改为“信息检索理论与技术”。
在“G254.92信息检索工具、检索系统”类目下的G254.921至G254.926的文献标引数量过少,可以删除G254.921至G254.926类目,并设置更为合理的类目体系来代替该部分类目。
“G254.928网络搜索引擎”与“G254.924”、“G254.929.1智能检索系统”的部分内容有交叉,应该对这部分类目内容合并之后再重新分类,使该部分的类目体系更合理,增强每一个类号的使用率。
3.2详细类分的类目
“G254.122综合性分类表”标引的文献数量过多,二期注释“依类分表名称排”,这种分类方式过于简单,建议增加按照国家地区或者时间来分类,或者在对该部分文献标引时,可以多使用《中图法》通用复分表中的世界地区表,或者国际时代表、中国时代表进行标引。
“G254.243专业性叙词表”,建议增加根据叙词表所涉及的专业采用组配编号法来标引,这样可以对该部分过多的文献进行更好的规整。具体的修改方法建议为:增加“根据实际需要可使用组配编号法。如,药学专业性叙词表为G254.243:R9”的注释项。
“G254.9信息检索”的文献标引数量过多,笔者统计了该部分的文献信息,大部分涉及专业的信息检索,建议该部分可以增加专业信息检索类目来对该部分类目进行细分。
3.3部分类目名称的更改
除了上文提出的更改类名建议,对于部分类目的修改意见:“G254.24叙词法与叙词表”可改为“G254.24叙词法”,与其前后的同位类目名称格式相称;“G254.31文献著录”可改为“G254.31著录规则”;“G254.36标引与编目自动化”可改为“G254.36计算机标引与编目自动化”。
[参考文献]
[1]《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EB/OL].[2015-03-20].http://www.docin.com/p-2552207848.html.
[2]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中国图书馆分类法[M](第五版).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124-126.
[3]刘惠,陆康.《中图法》第四版与第五版G25、G35大类性能比较[J].河北科技图苑,2013 (5):55-57.
[4]覃华兵.《中图法》第4版图书馆学与情报学类目设置浅议[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5(2):68-70,19.
[5]国家图书馆馆藏目录检索数据[EB/OL].[2015-04-20].http://opac.nlc.gov.cn/F/B2LYQVUJH7V1LX 1Q879MVTBI6FSA3XR8QTFMLLTCE1I6DSNA8G-846 40?func=file&file_name=login-session.
Discussion 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G254 in The Fifth Edition of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
Shang Xin-li;Chen Mei-hua
Abstract:By comparing the fifth and fourth edition of the G254 classification system,the article makes a survey on the OPAC of National Library of China, then analyzes some problems in the classification system, finally it proposes some ideas and suggestion to solve the problems.
Keywords: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G254;Classification System
[收稿日期]2015-05-27[责任编辑]杨蕾
[作者简介]尚新丽(1964-),女,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信息资源管理,发表论文40余篇;陈镁铧(1991-),女,2014级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254.12 通过对国家图书馆馆藏目录中,以为检索项的G254与G254.9两个类目的文献数量进行统计,在31个类目中,有3个类目的文献数量超过100,18个类目的文献数量低于20;在此外在15个类目中,有10个类目的文献数量低于20,3个类目的文献数量超过100。下文对这些不符合文献保障原则以及类目设置不够详细的类目进行分析。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8214(2016)02-00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