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洞室施工安全专项措施
2016-04-10魏权
魏 权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91)
地下洞室施工安全专项措施
魏权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610091)
对地下洞室施工技术管理措施、组织管理措施进行了阐述,旨在为施工安全提供保障。
地下洞室;安全;措施;施工
1 概 述
地下洞室施工避免了对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减少了对边坡的扰动,广泛应用于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及市政工程。由于地下洞室施工作业面小、疏散通道单一、地质条件预判准确性不高等不利因素而导致地下洞室施工安全隐患突出。
2 相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1爆破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成立爆破指挥小组,统一指挥现场爆破及协调与相邻洞室施工的关系。
(2)洞口设置爆破公示牌,内容包括每天的爆破时间段、影响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3)火工材料进入爆破区,立即采用警戒旗封闭爆破掌子面,封闭的爆破警戒区未经爆破工程师和爆破安全员批准非涉爆人员一律禁止入内。爆破器材进入爆破区前,爆破区域所有带电的设备、设施、导电的管与线必须切断电源。
(4)进行爆破警戒时,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警戒人员的指挥。
(5)爆破所用的各种雷管、导爆管、导爆索、炸药等火工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抛掷。炸药与雷管、导爆索、导爆管不得混装。
(6)装药前现场质检员协同监理工程师根据爆破工程师所做的爆破设计进行验孔,对孔位、孔径、孔间距以及孔深进行检查,爆破孔全部检查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装药。
(7)同一串联网路上的雷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同型号。
(8)用导爆索爆破时,首先检查其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皮、打死扣现象,若发现以上情况时,应废弃质量缺陷段。
(9)装药联网完毕经爆破工程师和爆破队长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警戒工作;爆破网路联接好,指定专人看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起爆电源的开关必须专用并上锁,其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危险区内人员未撤离、避炮防护工作未完前禁止打开起爆箱。
(10)起爆前30 min拉响第一次警报信号,警戒人员开始警戒,警戒区内与爆破无关的人员、设备须立即撤离警戒区。爆破警戒区设置明显标志,爆破警戒人员必须佩戴警戒标志(袖章、口哨、警戒牌),现场爆破警戒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保证通讯畅通;安全员在认真检查警戒人员是否到位、确认人员、设备均已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报告现场爆破指挥长。现场爆破指挥长认真检查各警戒点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拉响第二次警报,警报响完,立即起爆。
(11)起爆20 min后且风机将爆破现场的有害气体排放达标后方可进入爆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盲炮,经检查无上述情况后方可拉解除警报。
(12)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 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须撤离工作面;相距15 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项开挖贯通。
(13)间距小于20 m的两个平行隧洞中的一个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隧洞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2.2有害气体、粉尘安全措施
(1)通风管(线)路的终点距工作面不应大于30 m,必要时应在通风管上设置中间接力风机,以保证能良好地排出被污染的空气。
(2)洞内施工时,应向工作面持续供应新鲜空气。通风机吸风口应设铅丝护网。
(3)爆破作业后,应对爆破现场进行洒水降尘;起爆20 min且风机将爆破现场有害气体排放达标后,方可进入爆区检查。
(4)除采用通风外,应辅以综合治理:加强机械尾气净化,减少污染源(如掺柴油添加剂,配备催化剂附属箱等)。
(5)发现掌子面有气体泄露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6)设专人对通风设施进行管理,以保证施工过程中通风设备一直开启,包括送风和回风设备并定期检测粉尘浓度。
(7)洞内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劳保用品。粉尘浓度较大部位必须佩戴口罩并保证定期更换。
(8)对出渣道路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有效降低粉尘伤害。
(9)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保证人身安全。
2.3施工用电、照明安全措施
(1)所有动力线和照明线应当保持绝缘状态。
(2)变压器周边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动力线和照明线应布置在隧洞的一侧,引爆用电线路应布置在隧洞的另一侧。
(4)所有线路应当使用具有绝缘能力的绝缘子将线路牢靠地固定在洞壁上,且不会受到爆破影响而损坏。
(5)配电箱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
(6)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应牢固,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7)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和器材。
(8)移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发生,必要时应设专人警戒管理;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9)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场所、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 m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0)洞室施工应提供连续运行的照明装置。除一般照明系统外,还应为正在施工的开挖面以及支护部位提供专用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应当采用矿用防爆灯具。不允许电线或灯具紧靠作业面。除非特殊工作需要,不允许在隧洞的任何部分使用明火照明。
(11)洞内施工人员应配备强光手电筒,必要时可使用强光手电筒进行临时照明。
(12)洞内必须设置应急灯。当洞内线路因意外需要整修时,可借助应急灯应急使用,洞口值班室配备高亮矿灯随时应变。
(13)配置柴油发电机,以便出现停电情况下应急照明。
2.4针对地质缺陷采取的安全措施
(1)每茬放炮通风散烟结束后,由现场管理人员对爆破后的洞室断面顶拱、边墙进行观察,若发现有裂缝、松动块石以及塌方等现象,通知作业人员必须先对松动块石进行清理,清理完毕方可出渣。
(2)作业队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情况异常,必须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危险源排查处理完毕方可继续作业。
(3)设置安全监测点,对地质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地质特性变化时及时通知地质工程师进行复核、处理。
(4)处理地质缺陷过程中必须派专人监护,随时观察险石动态,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排险人员撤离。
(5)岩石不稳定地带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拉警戒旗。
(6)洞室群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各洞室围岩的变化并监测应力数据,发现数据异常、危及洞室群围岩的稳定和安全时,应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并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
(7)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爆破方案宜采取浅钻孔、弱爆破、多循环的方式。
(8)对不良地质段开挖过程中必须做好排水,锁好洞口,清除危石,及时锚喷支护并尽早衬砌。
(9)开挖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围岩特性对局部不稳定部位增设随机锚杆;对控制不稳定的软弱结构面采取预应力锚束加固并将其伸到稳定岩体中以维护围岩的稳定。
(10)发生塌方时,应及时通知监理、设计、业主及时查明塌方原因及其规模、规律,提出治理措施迅速处理,防止塌方范围的延伸和扩大。
2.5对地下水涌水、积水采取的安全措施
(1)对洞内积水部位进行合理引排。可在边墙附近设置一个集水坑,在集水坑内布置潜水泵将施工废水通过布置在侧壁的排水管排至洞外。
(2)洞室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涌水现象严重的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当涌水可能危及到洞内变配电设施时,应果断断电,防止个别线路漏电发生意外;洞内处理险情人员配置高亮矿灯进行抢险工作。
2.6地下洞室特殊部位的开挖支护安全措施
2.6.1平交洞口开挖支护安全措施
(1)隧洞平交口开挖应按照短进尺、多循环的原则施工。
(2)平交口的支护应紧跟开挖作业面,根据已开挖揭示的地质条件,采用长锚杆、钢筋网喷混凝土、钢支撑、混凝土衬砌等方式加强支护,加强的支护范围要大于交口应力影响区域。
(3)控制爆破参数,要求质点振动速度满足相关要求。
(4)平交口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成果指导开挖支护。
2.6.2隧洞立体交叉部位的开挖安全措施
(1)当立体交叉的隧洞间岩体厚度小于大洞室直径(或其他最大尺寸)的1.5倍而小于1倍时,除采取控制爆破措施外,同时需考虑对隧洞交叉处结构采取加强支护、加强衬砌等措施,质点振动速度应满足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2)立体交叉处开挖时,要加强监测及反馈数据,以便确定后续开挖方案。
2.7防止高空坠物、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
(1)洞内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帽,严禁施工过程中摘除安全帽。
(2)高空机械式移动作业台车工作平台必须设置护栏,高空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
(3)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挂靠要牢固。高空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或隔离带进行隔离,防止人员进入。
(4)高空作业人员禁止嬉戏打闹,以免失足造成人身伤害。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6)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正确。
(7)严禁机械设备运人进行高空作业。
(8)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洞口临边作业的所有物料必须放置稳定,不准放置在洞口或临边部位。
2.8作业人员的防护、保护措施
(1)洞内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强光手电筒、反光服、水鞋、口罩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绳,安全绳挂靠要牢固。
(2)高处临边作业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设置安全警示牌。
3 安全管理措施
3.1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生产,安全操作。
3.2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与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
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3.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设置安全监测点,及时对洞内岩石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2)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3.4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内危险的地段应有防护设施或危险警告标志,严防无关人员靠近。施工中发现险情时,当班的班(组)长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险情严重,应立即让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以保证安全。
洞内必须按要求设置逃生通道,悬挂逃生通道指示标志,逃生通道标志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做到明显醒目。
3.5建立进洞登记、检查制度
洞口设置值班房,安排专人负责对进洞人员进行登记,包括进洞人员的所在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进洞事由、进洞时间及出动时间等信息,做到进洞人员、设备都有记录文件。对进洞人员进行检查,未按照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者禁止进洞,身体状况不适合进洞作业的人员禁止进洞。
(责任编辑:李燕辉)
2016-05-20
TV7;TV513;TV554;TV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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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184(2016)04-0089-03
魏权(1983-),男,四川射洪人,项目副总工程师,工程师,从事水电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