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给脸”说
2016-04-09沈栖
沈栖
大凡有人格者都重视自己的“脸面”,无论是古贤的“不食嗟来之食”,还是今人的“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往大里说,那是气节,是操守;从最浅显的道理说,则是不肯“丢脸”。因为“脸面”关涉一个人的自尊,容不得低三下四,卑躬屈膝。
近读一些贪官落马的报道,意外地发现,某些贪官还常有“给脸”一说。兹举两例。
河北省兴隆县孤山子镇党委书记梁文勇边大吃大喝边辱骂当地百姓:“手里端着米饭,嘴里吃着猪肉,最后还得骂你娘,老百姓就是这副德行!不能给脸,给脸不要脸!”吉林省四平市郊供电分公司副经理孙建国面对百姓对城郊高压电线两侧安全用电隐患提出质疑时,怒不可遏:“你们就是给脸不要脸的玩意儿!”
这两段官员“雷语”,甭用细读就能品出其中有一股居高临下的傲气、颐指气使的霸气和视民为芥的酸味。
梁书记和孙经理异口同声地说老百姓“给脸不要脸”,无意间流露出这些贪官的阴暗心理:老百姓下贱,素来是没有“脸面”可言的;要说老百姓的“脸面”,那也是咱恩赐的;对老百姓“不能给脸”,否则他们就会对咱说三道四;老百姓倘若对咱说三道四,便是“给脸不要脸”。梁、孙两官“给脸”一说的潜台词里,老百姓的人格尊严被视为粪土,民主理念更是荡然无存。
据传说,当年慈禧太后喜欢下象棋,一次,她心血来潮邀一太监对弈。这名太监得意忘形,自以为稳操胜券,来了个“将军”。老佛爷拂袖而去,且咬牙切齿地撂下怒言:“死不要脸!”在老佛爷看来,邀你来弈棋,那是我“赏脸”给你,你竟然下手“将”我“军”,那委实是自毁“脸面”!这名太监的命运无须赘述。虽然梁、孙两官与老佛爷身处两个不同的朝代,官级也有难望其项背的悬殊,但主奴关系所衍生出来的蔑视百姓权利、轻忽人格尊严的封建专制意识则是揆一的。
倘说官员骄横、跋扈到对他人一概都不“给脸”的境地,那也太绝对化了。在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的官场,某些官员有“倨”的一面,也有“恭”的一面,前者对待百姓,后者对待上司。换言之,他们可以对老百姓蛮不讲理地不“给脸”,但对官大一级者则是时时处处给足“脸面”。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上任伊始,就对下属约定:“针对同一标段,如有上级领导打了招呼的,不要以我的招呼为主,要给足上级领导的‘脸面。”因为冯局长深谙官场潜规则:千万不能得罪了上级领导,他的招呼肯定比自己的招呼有威权;这些领导给你打招呼是给你“脸面”;倘若你不给上级领导“脸面”令其拂逆、震怒,等于不让其有路可走,那么,他一定也会寻找机会,以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你无路可走;与上级领导撕破“脸面”,乃是官场之大忌!
其实,那些官员给足上级领导“脸面”的事儿也并非“标段”打招呼一端,检视腐败丛生的官场,诸如:像家奴般伺候上级领导家眷,拥前护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表“您的缺点就是忙于工作,太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了”之类的“批评意见”;遇到上级领导及其家属红白喜事,以五六位数的钱款“略表”一下自己的“意思”;上级领导遇上“刺头”,自个儿挺身而出“挡子弹”……都是给上级领导“脸面”的分内事。上级领导有“脸面”,他自然会“赏脸”,那便给自己的仕途留下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其实,在老百姓眼里,这类官员才真正是“不要脸的东西”,其归宿只能是身败名裂——那些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贪腐者就是佐证。
【原载2016年第5期《检察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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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 / “不要脸”官员 / 王 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