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你看到你头上那把利剑了吗?
2016-04-08黄佟佟
黄佟佟
没错,我们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但如果明知此人买菜刀是用于杀人,还将菜刀卖给他,为他杀人提供便利,那么菜刀公司就是有罪的。
“快播”庭审的免费大片,段子手几乎要累得吐血而亡。
作为万能的播放器,没有100秒广告,强大的用户视频体验,速度快,可以支持各种视频文件,还可以找到很多没有版权的电影和电视剧(然而事实证明知识产权不可侵犯,即便是深得民心的快播也被判赔偿天价2.6亿元)。加上它强大的资源共享功能,更奠定了它的江湖地位,是众多男同胞们最喜爱的软件之一。
曾几何时,快播占有的强大市场风光无限。然而几乎是一夕之间,因版权问题被告,并转为如今的涉黄刑事案件,让王欣一手缔造的网络媒体大厦轰然坍塌。
从法庭辩论中看,被告方快播团队成员和辩护律师们的发挥可以说得上精彩,一句“做技术不可耻”也在网上激起蜂拥转发。王欣及律师团的“机智”被传为佳话,一时之间网上炸开了锅。不少网友喊出“今夜我们都是快播人”的口号,舆论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中渐渐偏向。
这场辩论王欣真的赢了?
法、检两家,痛定思痛,如果能反思需加强各领域专业学习,能力才是王道,就算有成果。辩护人赢了,赢了名气就是赢了未来的收入预期。公众也赢了,除了看免费大片,还顺带普及了法律常识。输家是王欣,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他是唯一一个真正的买单者。
律师的“无罪辩护”主要有三:一、“别人也这么干,为毛你只抓我,不抓他们?”二、“我们只做技术平台,跟内容无关,技术平台无罪!”三、“就算用户不用我们的技术,也会用其他公司的技术。”
第一点的逻辑是,除了我杀人,别人也杀了人,所以我杀人无罪。第二点的逻辑是,我只卖刀,别人买刀杀人与我无关。你卖刀可以,不能附赠“杀人清单”促销吧?技术当然无罪,但使用技术去鼓励犯罪,也敢说无罪?第三点的逻辑,其他公司没有从技术上纵容这些,哪怕也有少数监管盲点。这就是其他公司没有坐到被告席上的原因。这一点,不仅王欣知道,他的律师也知道。
政法领域独立撰稿人长安剑发问称,王欣懂不懂法我不清楚,但我相信他花大价钱请来的执业律师不可能是法盲。用这种耍赖式的辩护,哪一点能证明王欣无罪?
这样看来,快播的辩护确实不配赢得“掌声”。
王欣是悲情英雄?
诚然,王欣的辩护人展示了高明的技巧和经验。他们看穿了公诉人和庭审人员不懂技术的特点,坚称“技术无罪”。一些网友对此十分买账,觉得快播冤枉,甚至把他看作是悲情英雄。
可是,王欣真的冤吗?无论多精彩的辩解与修饰,都无法推翻事实本身。
快播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快播软件本身不发布或包含淫秽信息,它只是一个技术中立的播放器软件。也就是王欣一再强调的观点:技术本身并不可耻。
快播两次庭审,除了主张“技术无罪”,最惯用的就是装无辜称不知情。毕竟,在快播涉黄一案中,如何确定快播的“明知”将是决定案情的关键。
但快播淫秽视频传播却是深入人心的事实。快播公司被抽检了4台缓存服务器,其中有21251个淫秽视频文件,占比超过70%。
概言之,快播虽不是一个淫秽信息的内容提供者,也不是一个专门供用户发布淫秽信息的平台,但是它在客观上为那些分享淫秽信息的用户提供了帮助和便利,这就是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基础。
我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规定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那快播干了什么?
王欣的律师说,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了,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不能因为说有人用电脑犯罪,那就说电脑公司犯罪。在此恭录一位网民的贴文:“明知对方要杀人而在凶手行凶路上递过去一把菜刀;明知抢劫犯要抢银行而提供银行内部结构图纸,这些算不算犯罪?”
没错,我们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但如果明知此人买菜刀是用于杀人,还将菜刀卖给他,为他杀人提供便利,那么菜刀公司就是有罪的。
问题的关键来了,王欣“明知”吗?
资深IT人曹政在一篇《快播到底有没有涉黄》的分析文章中写道,“快播之前的成功根本不是技术的成功,有迅雷、电驴在前,快播根本没有新的技术突破,之所以能快速发展成为现象级产品,一直都是走擦边球路线,走色情推广路线,靠着巨头不敢碰的领域崛起。快播的成功的的确确一直是靠色情推广,和技术没多大的关系。”
“当时(快播崛起时)的情况是,几乎所有中文色情网站的色情视频播放,都提示要先安装快播,这种色情捆绑的规模可以说是相当巨大的。色情站长为什么要帮快播宣传呢?原因很简单,每个安装都可以分到收入的。如果快播还要狡辩说自己只提供分销平台,不知道流量来源,那就真是睁眼说瞎话了。”
长安剑认为,“快播是如何登上中国视频播放软件最高峰的,‘盗版与‘色情的助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不仅王欣知道,别人也知道。”如果说全世界都知道快播公司高速发展的原因,而作为公司的CEO竟然不知道?
快播将百度云、网易云、QQ、微信等软件一同拉下水,认为这些软件都可作为传播淫秽视频的工具。这本身没有错,但试问哪个软件对淫秽视频的传播便捷度与广泛度达到了快播的规模?而快播却未对此做出相应规模的淫秽视频监管审核,真的只是监管失职吗?
有些事情,王欣可以装作听不懂,但大家应该心知肚明。资深互联网自媒体人柳华芳激愤写道,“王欣未必是个坏人,但只有脑残把他当英雄。”
别再拿技术和情怀说事儿了
正如许多有识之士指出的,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为人民群众生活提供新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会为一些人不当谋利提供条件,为一些人从事犯罪活动提供手段。中国互联网上存在种种乱象,有些甚至成为顽疾。究其根源,对于互联网的认知错误是一个重要原因。对于互联网,最大的误区就是互联网站只是技术平台,运营者对上面传播什么信息、有人利用平台做什么事,没有任何责任。说白了,就是说:利用这个平台赚到盆满钵满是我的,这个平台给社会给他人造成危害,与我无关。
这就是中国一些互联网站运营者在利益的诱惑下,放弃管理责任、甚至抵抗监管的借口和盾牌。这就是中国互联网乱象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根本原因。这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和治理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这才是依法处置快播案的真正意义。
“谁经营,谁负责”,这应该是中国互联网的常识,也应该是刚性的规矩。“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这应该是今天中国互联网业界和全社会的共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应受到制裁。
这跟庭上话语多么煽情伶俐没有关系,跟庭外多少人亢奋嗨皮也没有关系。哥们儿,别再拿技术和情怀说事儿了,抬头看,一把法律的利剑,高高悬在那里……
(林珞荐自瞭望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