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源于规范 质量始于标准
——对《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2016版)若干条文的探讨
2016-04-08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陈 江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培训创新中心 徐 宁
安全源于规范 质量始于标准
——对《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2016版)若干条文的探讨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陈 江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培训创新中心 徐 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32号):现批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5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9、5.2.5、5.3.10、6.1.4、7.2.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 JJ 51—2006)同时废止。
此次修编的该技术规程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工作提出了原则性和目标性的要求,并非单纯地规定技术内容,而是重点规范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各个技术环节中应该控制的风险因素,以及人员的安全行为。
1 修订基本情况
1.1 新增章节条文,完善标准内容
纵观2016版修订时,增加了第3章基本规定,同时结合天然气工业的发展,对其中的重要设施(如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设施等)和重要操作程序(如置换、放散等)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内容如下:
(1)新增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建立燃气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制定事故等级标准的原则性要求,同时对燃气安全事故统计的内容做出规定,给出附录A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报告表。
(2)新增对调压装置应定期进行分级维护保养的周期及内容要求,给出附录B调压装置分级维护保养。
(3)补充完善了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设施运行维护的要求,原来的各有4个条款,新版中各自独立为一节。
(4)新增对发电厂、供热厂等大型用户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要求,并强调这些用户与供气单位双方密切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共同保证安全供气和用气。
(5)增加了引用标准名录。
1.2 引用标准目录,行文简洁明了
近年来,国家法律法规和燃气行业标准变化都很大,很多文件如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专业标准逐步进行了修订或正在修订中。国家法律法规文件及燃气标准的变化必定给我们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带来变化,此次修订的规程及时地与之协调一致。在标准的行文中,当需要引用标准的具体内容时,不再像2006版时原文全盘照搬,而是直接标明。如“……,检查周期和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2013)的有关规定。”这样,引用的标准条文也就意味着是被引用标准的最新版的内容,从而也避免了因为被引用标准的修订而引起标准之间的不统一性。
1.3 减少强条数量,符合标准改革
强制性标准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在我国进行的标准化改革中,正逐步加快制定全文强制性标准,用全文强制性标准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而新制定的标准原则上不再设置强制性条文,而且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但不得重复其规定。
在此次修订中,原1.0.3条“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因为该条款内容在国家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且有十分有效的监管手段,技术标准应符合但不得重复,故取消强制性条款。又如原4.3.11“压缩天然气站出现大量泄漏时,应迅速切断站内气源、电源,设置安全警戒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点。”,该条款内容很重要,但都是强调具体处置事故的过程,“迅速”、“有效”这样的用词,不量化不明确,不适合作为政府监管的内容,故也取消强调。
2 结合案例解读
2.1 案例一
1998年杨高路金桥路阀门井煤气泄漏伤亡事故。
2.1.1 事故概况
1998年杨高路DN500高压管线(设计压力为1.6 MPa)改造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再通气时阀门井体内煤气泄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违章指挥,工人在下井维修过程中发生了中毒死亡事件,造成2人死亡、1人中毒的安全生产事故。
2.1.2 对照分析
3.0.9强制性条文规定:人员进入燃气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前,应先检查所进场所是否有燃气泄漏;人员在进入地下调压室、阀门井、检查井内作业前,还应检查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并轮换操作。
在对燃气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抢修作业时,操作人员经常会进入阀门井、检查井等地下场所。在这些场所中,有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或其他有害气体,还有可能缺氧。如氧气浓度过低,会造成人员缺氧窒息;如一氧化碳或硫化氢浓度过高,对人员的安全也会造成威胁。因此为保证人员安全,在检测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同时要求操作人员采取轮换作业方式和有专人监护,是为了有效地实现现场互助和自救。
在该事件中,操作人员在明知阀井漏气的情况下,没有用仪器检查阀井内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也就是在尚未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就盲目进入阀井。而且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燃气阀井泄漏,应在燃气公司专业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抢修修复。施工单位发现阀门井泄漏后,盲目越权指挥,风险辨识不到位,也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事故由此无可避免。
3.0.10条规定:进入燃气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穿戴防护用具,进入地下场所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2)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3)带气检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防爆和防中毒措施,不得产生火花;
(4)应连续监测可燃气体、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在该事件中,下井的操作人员忽视了以下三点:既没有穿戴防护用具,也没有系好安全带;更没有连续监测可燃气体、其他气体及氧气的浓度。
5.3.1条规定: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压或停气后进行。
当时,阀门泄漏的是人工煤气,含有高浓度的一氧化碳(约1%~3%),必须要停气并用防爆风机驱散聚集的煤气,并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方可下井。但非常遗憾的是,这些都被无视了,这也是导致惨剧的原因之一。
5.3.4条规定:当抢修中暂时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按照规范要求,发生此类事故最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该事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不了解下井作业的相关要求的情况下,违章指挥,而且现场没有任何有效措施,在井内人员中毒的情况下,根本无从施救。
另外一方面,施工质量不到位(抽盲板作业时没有安装好密封垫片,导致泄漏)也是导致该事件发生的必然原因。在通气投运环节,抽除盲板,加装垫圈的质量是很重要的。施工时一定要准备好充足的全新密封垫片和黄油,并且要将垫圈和密封垫片的轴心与管道同轴,对角均匀拧紧螺栓。如果抽盲板作业没有质量问题,就不会有泄漏,也就不会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2.2 案例二
浦东南路1862弄12.2闪爆事故。
2.2.1 事故概况
2015年12月21日下午,浦电路浦城路路口调压器搬迁,计划停气时间12:30~17:30。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擅自松掉聚乙烯管道夹具,造成低压管道空气进入。当天晚上17:36,张家浜37弄用户陆续报修无气,铺销公司相关人员上门排除故障。当晚22:50左右,在浦东南路1862弄20号2605室入室检查,灶具放散后,在调试热水器时发生闪爆,造成一定物损。
2.2.2 对照分析
6.1.3条规定: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应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应设安全员。
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危险性大,涉及施工安全和供气安全,因此应由有经验的生产技术人员指挥作业,并由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章操作。该事件中,首先停气降压方案不完备,没有指明低压放散点与放散措施,对现场可能发生的情况没有充分预估。其次,实际现场指挥人员经验不足。低压管道停气时,无法保证低压管道内始终处于正压状态,极有可能空气进入管道,在这种情况下恢复通气时,应该在低压管道的室外末梢进行放散,以驱除管道内可能进入的空气。
6.2.5条规定:临时放散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放散管应远离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当无法远离居民住宅等场所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放散管应高出地面2 m以上。
4.7.4条规定:进入室内作业应首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采取措施降低室内燃气浓度。当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7.5条规定:用户燃气设施进行维修和检修作业时,可采用检查液检漏或仪器检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维护和检修应在确认无燃气泄漏并正常点燃灶具后,方可结束作业。
上述条款都对放散作业提出了要求和规定,而在该事件中的现场人员并没有采用现场室外末梢的立管进行放散,而是直接利用居民厨房灶具进行放散,并且又没有随时监测厨房间可燃气体浓度,从而导致了闪爆事故的发生。
3 有待商榷之处
此次修订过程中,上海燃气行业对原2006版条款3.2.10“波纹管调长器接口应定期进行严密性及工作状态检查。调长器调节操作完成后应拧紧螺母,使拉杆处于受力状态。”提出了疑义,主要聚焦在是否需要拧紧螺母,因为在实际运行中受力的拉杆经常出现被应力拉断,从而引起波纹管的漏气情况。
对此,修编小组给出的解释是“这里所指波纹管调长器是由波纹管和构件共同组成,是用来调节燃气设备拆装引起的管道与设备轴向位置变化的,不承担因温度变化对管线的补偿功能,因此当操作完成后,必须奖拉杆螺母拧紧”。
笔者查阅了一些参考文献,原来波纹管调长器通常是指在燃气设备检修、维修和更换时,对管道系统设备位置起调节作用,不考虑因温度变化对管线起补偿作用,主要用于轴向位移而不能承受压力和推力的波纹管。调长器所配拉杆、螺母为产品的永久附件且都是受力件,不得随意拆除和放松。而平时常说的波纹补偿器则是用于调节管线轴向伸缩量的设备,其波数按照所需补偿量进行计算选型。补偿器的安装长度应是螺杆不受力时补偿量的实际长度。当安装调试好后,一般要求将所配拉杆、螺母等约束附件拆除。
由于燃气埋地管线常敷设在0.8 m以下,一般不考虑温度变化对管线的影响,因此以往阀井内加装波纹管未进行严格的补偿量计算,更多的是为了便于拆、装阀门和盲板。出于此目的,现有燃气行业阀井内常选择加装波纹管调长器。但是,在燃气管网的运行过程中,环境条件往往千差万别,存在气温骤变、地质运动、地基沉降等许多不确定因素,都会对燃气管线产生拉、压甚至横向位移等影响,致使阀井内的管道横向位移超限,导致波纹管横向变形严重。所以,在阀门后加装的波纹管选型时不仅要考虑方便与燃气设备检、维修及更换等工作,还需考虑一定的应变补偿能力。如此,波纹补偿器也应该是燃气管道必不可少的附件之一,也需要有其运行、维护的要求。
4 结语
随着燃气行业技术的发展和变化,不断给运行、维护和抢修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可以说,《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修订的很多条款已经汲取了燃气行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但如现场作业焊接后质量检查标准、燃气进管廊后运行维护等一系列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总结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