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
2016-04-08付元庞鹏孙成龙
付元,庞鹏,孙成龙
(1.莒南县水利局,山东莒南 276600;2.莒南县石泉湖水库管理所,山东莒南 276600)
莒南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
付元1,庞鹏2,孙成龙2
(1.莒南县水利局,山东莒南 276600;2.莒南县石泉湖水库管理所,山东莒南 276600)
莒南县通过发挥主体作用、明晰工程产权、严格财务制度、设立库区管理员等措施,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莒南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山东省莒南县现有小型水库143座。其中,小(1)型水库24座,小(2)型水库119座;隶属镇街管理的有37座,村集体管理的有106座。该县进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年来,除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外,县水利局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资金660万元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通过改革,191座(包括临港区48座)小型水库安全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工程运行管理井然有序,维修养护及时。初步达到了“产权明晰、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经费三级补助有效落实”的改革效果,形成了具有莒南特色的小型水库管理模式。
1 主要做法
1.1 发挥主体作用,提升管理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莒南县被列为山东省首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以来,率先进行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到水库现场检查指导,省水利厅、市水利局领导多次到工程现场检查督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搞好本辖区内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工作。
2)开展管理精准业务培训。该县对水库管理员重点培训了工程巡查、水位监测和应急处置等业务;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水利服务中心人员,重点培训了工程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考核和安全责任落实等。
3)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该县以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为题,首先在县水利系统内部统一了认识;以落实“工程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为题,着力争取了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层对改革的重视;以落实“工程行业监管责任”为题,取得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以“工程和防洪受益”为题,赢得了库区群众对改革的拥护。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引导人们重新认识了小型水库具有的“小工程大作用,小规模大民生,小单位大责任”工程特点和肩负的公益性安全责任,形成了支持改革的合力和舆论氛围。
1.2 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1)明晰工程产权。莒南县水利局针对“明晰工程产权”改革关键点,在广泛调研和咨询基础上,依据小型水库“防洪功能”属性和“行政首长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工程的社会公益性,将工程产权界定为国有资产,彻底澄清了小型水库工程产权模糊不清的问题,为改革试行“三权适度分离”合理性、各级财政奖补资金合规性,以及小型水库工程后续管理规范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安全责任。一是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在界定小型水库工程产权属国有资产基础上,参照大中型水库现行管理体制,指导试点县“降一级”管理小型水库,即乡(镇、街道办事处)水利服务中心作为小型水库工程管护主体,承担小型水库工程管护责任。县水利局对小型水库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落实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依据“水库安全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相关法规规定,试点乡(镇)参照大中型水库方式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对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同时承担主管部门责任和管理单位责任,服务中心领导为主管部门责任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管理单位责任人。
3)严格财务制度。在经费落实上,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到位省、市、县每年的奖补经费。同时,充分利用水利规费收入、政府性基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用于小型水库工程管护。改革试点以来,莒南县共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资金660万元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效果显著。在指导经费使用管理上,实行了一系列制度,主要是小型水库管护经费支付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员补助实行实名制和考核制,维修养护项目实行现场核定制、建设竞标制和竣工验收制。
1.3 完善管理体制,保障长效运行
1)设立库区管理员。该县按小(1)型水库2名、小(2)型水库1名管理员标准,在库区公开招聘管理员。改革试点以来16个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共招聘管理员224人。191座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运行正常,日常巡查规范、维修养护及时,初步显现了改革成效。
2)建立“三权适度分离”。该县在明确了小型水库工程产权为国有资产,落实了乡(镇)水利服务中心为管护主体基础上,将“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适度分离。原由乡(镇)水利服务中心管理的64座水库管理方式不变,127座村集体管理的水库保持现状经营方式,但业务上接受水利服务中心指导,在合同期满等情况下,逐步理顺到水利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确保了改革试点平稳推进和社会稳定。
3)明确管护范围。一是按照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提前完成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埋设了界桩;二是国土部门对管护范围进行确权,界定国有资产管理权;三是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及时在当地媒体和库区明示了水库管护范围和安全责任人,确保改革试点在阳光下推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 取得的成效
2.1 转变了过去无专人管理、无资金养护的局面
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最基本的要求是将人员、经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三者缺一不可。该县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后,有效转变了过去无专人管理、无资金养护的被动局面。通过2年来的改革试点,水库日常巡查养护、观测记录上报等工作规范有序。
2.2 转变了过去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的局面
改革试点前,小型水库的管理模式多是属地村将水面承包给个体养殖户,养殖户关心的只是养殖收益,大部分小型水库坝前坝后杂草丛生,损毁严重。改革试点后,将小型水库各项功能纳入总体管理,坝顶路面平整,排水顺畅,放水洞启闭机养护及时、清洁,启闭灵活;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无违章建筑,危险区警示标志醒目,库区环境整洁;专职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规章制度健全,巡查记录规范,发现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无论是工程面貌,还是管护措施都焕然一新。
2.3 转变了过去管理相互推诿的局面
改革试点前,由于历史原因和实际操作的困难,存在责任不明,权属不清的问题,为水库管理带来了不便。改革试点后,结合工程投资构成、历史运行状况、权限隶属关系等多个方面,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县内所有小型水库产权,但是管护责任、管护办法遵从全县统一规定。
2.4 转变了过去水源利用单一、多方争水的局面
改革试点前,干旱季节,每年都有群众投诉承包水库养鱼的不让放水浇地的纠纷。改革试点后,莒南县出台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小型水库以防汛抗旱为主,任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防汛抢险调度和抗旱灌溉用水,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防汛、抗旱、维修放水。在2014年、2015年2次特大干旱中,莒南县未再出现水库承包护阻挠放水灌溉问题。同时,还以涝坡镇中峰四库、相沟镇刘大河2座小(1)型水库为水源,建设了第四净水厂、第五净水厂,设计解决12万名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供水人口已达8.6万人。
(责任编辑 郑继胜)
TV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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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159(2016)-12-0027-02
2016-04-19
付元(1986—),女,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