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的可行性分析
2016-04-07高香菊东明县水务局山东东明274500
高香菊,李 萍(东明县水务局,山东东明274500)
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的可行性分析
高香菊,李萍
(东明县水务局,山东东明274500)
【摘要】东明县黄河滩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产业结构单一,群众因水返贫、因水致贫,但同时黄河滩区又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得天独厚的水利条件,适时开展滩区土地综合整治,既可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又可早日帮助滩区群众脱贫致富。
【关键词】黄河滩区;土地整治;可行性
东明县是黄河入鲁第一县,长期以来,黄河滩区受洪涝灾害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产业结构单一,滩区群众脱贫致富、谋求发展的愿望强烈。但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加之缺乏上级相关政策支持,黄河滩区因水返贫、因水致贫现象严重,该区域也成为全县贫困人口最集中的地区,是东明县乃至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1 东明黄河滩区基本情况
东明黄河滩区涉及焦园、长兴集、三春集、刘楼、沙窝、城关、菜园集等7个乡镇(街道办),140个自然村,总面积317 km2,10.7万人;其中焦园、长兴集为两个整建制纯滩区乡。东明黄河滩区人口绝大部分生活在黄河河道东侧,仅5个自然村、不到2 000人生活在河道西侧。
在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正式运行前,黄河滩区洪水泛滥成灾,水患连年不断,致使道路、桥梁、井渠等各种基础设施屡遭严重损坏,滩区陷入“建设—破坏—再建设—再破坏”的恶性循环,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很差。滩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资源缺乏、基础产业薄弱,没有辐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在小浪底水库投入运行后,黄河滩区没有再发生大的漫滩现象,但是受调水调沙影响,河道主河槽冲刷下彻明显,水位下降使滩内原有水利设施成为摆设,滩内土地出现灌溉难、排涝难等问题,土地收成受天气影响较大。多年来,特殊的自然环境,严重束缚了滩区的经济发展,2014年全国扶贫精准识别结果表明,东明县滩内行政村均为贫困村,贫困人口4.8万人,贫困发生率44.5%,高于全县贫困发生率近20个百分点,属于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
2 滩区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利条件
2.1黄河滩区内未利用土地
根据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东明县黄河滩区内现有农用地15 244.3 hm2,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50.7%;建设用地3 025.2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0%;未利用地11 792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9.2%,未利用地中所占比重最大的是内陆滩涂8 358.5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7.8%。
根据东明县前期调查,通过对黄河滩区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的评价计算,最适宜开发面积3 800 hm2,占全部未利用地的42.2%,适宜开发面积1 989.7 hm2,占全部未利用地的22.1%,局部适宜开发面积703.8 hm2,占全部未利用地的7.8%,不适宜开发面积2 507.5 hm2,占全部未利用地的27.9%。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使滩区土地建设成“田成方、地成片、沟相通、路相连、林成网”的高标准农田。通过全面配套水利设施,整治后的土地灌溉保证率可以达到75%,中低产田能够得到改造,滩区内耕地质量可以得到有效提升,实现新增有效耕地面积5 789.5 hm2。
2.2小浪底等工程建设为土地利用提供保障
小浪底工程成功运行以来,黄河洪水得到有效控制。自2004年以来,东明县黄河滩区没有发生过漫滩现象,即使在黄河调水调沙期间,在超过5 000 m3/s的流量时,河水依然在主河槽内。即使上游出现特大洪水,通过三门峡、小浪底等黄河中上游水利枢纽调节,下游很难再出现5 000 m3/s的流量,发生洪水的几率可以忽略不计。国家投资建设的黄河防汛水利工程成功运行为东明县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条件,不但能够避免发生大的洪涝灾害,而且能够为滩区土地提供充足的水源保障,使黄河滩区具备了发展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基础和条件。
2.3滩区土地综合整治的迫切性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财政很少在黄河滩区投入资金,滩区丰富的土地资源不能有效利用,致使滩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下,大部分群众长期生活在贫困状态,滩区成为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通过走访调查表明,滩区群众迫切希望通过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水利灌溉条件,将滩区未利用土地变成良田,彻底摆脱农业生产靠天吃饭困境,从而实现脱贫致富。
2.4滩区具备良好的土壤基础条件
黄河滩区地貌形态为河滩高地,由黄河多次漫滩沉积而成,地势较高,土壤主要为粘质河滩潮土,土层成因为黄河冲积物,表层沉积类型为重壤和黏土,土壤无侵蚀,无盐碱情况,植物养分含量高,土壤保肥水能力较强。每公斤土壤中含有机质12.1 g、氮0.9 g、碱解氮72 mg、有效磷16.9 mg、速效钾102 mg。
由此可见,黄河滩区适宜小麦、玉米、大豆等多种农作物生长。此外,滩区还具备水资源丰富、气候适宜等优势条件,为滩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3 滩区土地综合整治预期效益
3.1经济效益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可以进一步提高耕地的保水保肥能力,使中低产田得到改造,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提高,达到“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如果将东明县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全部完成,可以增加耕地8 600 hm2,按照单产6 000 kg/hm2、复种指数1.75估算,可以实现粮食增产9万t,仅此一项,滩区群众人均可增产粮食120 kg,人均增收近240元。
3.2社会效益
通过土地综合开发整理,不仅可以增加耕地面积,而且可以改善滩区耕地基础设施条件。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后,将形成较完善的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排系统,为今后实现规模经营、机械化作业的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奠定较好基础,将极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通过综合整治还可以改善滩区农民生存环境,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后劲,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开展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可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对实现东明县乃至全市、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3生态效益
滩区土地综合整治是以村庄改造高产基本农田建设为基础,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土地平整及田间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水利灌溉排涝、机耕道路等工程措施,实现高效农田生态系统。项目实施后将极大提高滩区内排涝能力,起到改良土壤,美化环境的作用,使滩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并逐步改善。按照“田块平整规范化,农田耕作机械化,田间管理科学化”的规划目标进行建设,经过综合整治,将使滩区土地呈现出一道亮丽的田园风光。
4 结语
开展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既符合《东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明县土地整治规划》和《东明县黄河防洪规划》的要求,也符合国家、省的有关政策导向,是一件造福滩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通过加强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不仅可以促进滩区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必将提高滩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责任编辑迟明春)
【中图分类号】TV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6159(2016)-03-0055-02
收稿日期:2015-05-06
作者简介:高香菊(1971—),女,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