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音乐与舞蹈艺术通感的建构
2016-04-07荣胜霞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
■荣胜霞(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
试论音乐与舞蹈艺术通感的建构
■荣胜霞(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
音乐与舞蹈作为两种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艺术形式,自人类远古时代就作为巫术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着人类早期的情感思想及信仰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音乐与舞蹈逐渐发展形成各自独具魅力的艺术体系,但是在现代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仍旧是密不可分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又融为一体,共同表达着人类最激动人心的情感。在舞蹈表演中,音乐不仅发挥着重要的贯穿作用,而且具有重要的情感价值。音乐的情感性,能够赋予舞蹈外在的节奏韵律和内在的精神气韵,强化舞蹈的感情色彩和揭示舞蹈的表现内容,使舞蹈显得更加生动而有魅力。因而,在舞蹈表演中,只有将舞蹈与音乐相互融合建构艺术通感,才能尽情释放音乐在舞蹈中的情感价值,共同促进音乐与舞蹈情感之花的灿烂绽放。
关于艺术通感
艺术通感是主体在感知、表象到意象形成过程中,各种感觉相互联系和转化的心理现象。艺术通感体现出艺术家对各种艺术的融会贯通,是一种创造性思维的表现,在艺术家的创作实践中非常重要。
1.艺术通感的概念
在现代心理学和艺术心理学中,通感又被称之为通觉、联觉、移觉或连带感觉,指的是从感知、表象到意象形成过程中,主体的各种感觉不断地相互挪移、转化、渗透及互通的心理过程。简单地说,通感就是不同器官感觉的相互联系和转化,是一种感觉引起另一种感觉的心理现象。譬如,我们常说某人的声音很尖或歌声很甜,这分别是听觉和视觉、触觉及味觉之间的互相沟通与转化而产生的通感。艺术通感是通感在艺术创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艺术家在长期的创作实践当中,能对各种艺术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在生活中,也能够有感于物,有悟于心,从而左右逢源,激发创作的灵感”的一种创造性思维,其心理学内容主要包括感觉转移、表象联想、表象转化和对艺术辩证法的认识和运用等方面。
2.艺术通感形成机制
艺术通感产生的主要生理机制,是客观刺激物作用于人的感受器官引起大脑皮层的活动,并在大脑皮层上造成条件反射的“兴奋泛化”与“分化抑制”的交替,这也正是艺术通感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人的兴趣、情感、情绪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下,来自外界的客观刺激相互联系而作用于大脑皮层产生“兴奋泛化”,使大脑皮层中储存相同或相似信息的各点兴奋起来,使人感知到事物的相通之处,从而建立起各有关神经元之间的一般联系或特殊联系。
3.艺术通感的养成
优秀的艺术家之所以能在艺术创作中取得卓越的成就,善于运用艺术通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艺术通感的获得,是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果。艺术通感与艺术家的有意注意存在密切的关系,只有当艺术家对所从事专业的规律有较深刻、全面的认识,并能时时、处处带着职业的眼光去对生活中种种事物加以有意注意的时候,才能既善于感受其他事物同自己艺术创作之间的某种内在联系,又善于在自身的心理活动中,把各种不同的感受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之彼此沟通,以构建起艺术通感。由此看来,音乐和舞蹈之间的互相作用、沟通和转化,无疑是一种最典型的艺术通感现象。
音乐与舞蹈艺术通感的建构
由艺术通感的产生机制可以看出,人的各种感官引发的心理效应或审美活动是彼此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这为音乐与舞蹈在舞蹈表演中艺术通感的建构奠定了理论基础。这种艺术通感的建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音乐在舞蹈表演中的情感价值,促进舞蹈表演艺术情感之花的璀璨绽放。
1.音乐与舞蹈的通感意象
舞蹈意象与音乐意象是建造音乐与舞蹈之间艺术通感的桥梁。意象,是中国古代的美学范畴。意,指心意;象,指物象。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意象指的是在对客观世界审美感知与体验的基础上,融会主观的思想、感情、愿望、理想,在艺术家头脑中经过艺术创造而形成的意象。这种主客体统一的意象,一旦经过媒介或艺术语言等物质手段传达出来,就成为艺术作品的艺术形象。意象是对象的感性形象与自己的心意状态,相互融合而成的蕴于胸中的具体形象,它来源于经验又不同于来自经验的概念,它不是对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抽象而是一种取象,它用具体来表现一般,凝聚着主体的心境、情绪等因素,因而是一种象和意之间的融合,带有模糊的象征意义。南朝·梁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第一次把,象的概念运用到了艺术创造当中,并提出了“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的观点,意思是在艺术构思过程中,应该把外物的形象同一定的意趣和情感联系起来,从而形成意象。康德也指出,“意象”是想象力所形成的某种审美形象的呈现,它能令人想到许多东西,却又不能由任何明确的思想或概念把它充分地表达出来,因此也没有语言能完全适合它,把它变成可以理解的。“意象从表达方式这一角度着眼,可以把意象分为寓言式意象和符号式意象。所谓寓言式意象,是指通过一则故事指示一种哲学或观念,而这正是这则故事的主旨。所谓符号式意象,是指不具有情节性的整体意象或单个意象”。通感意象是主体为了创造审美效果、表达心境,借用感官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而营造的意象,是一种交感意象。这种意象是情感意念的外化形式,是客观“象”的审美化,它可以超越其客观形质以寻求与情感的契合,整合充实成一个完美意象,即心理学上的格式塔完形。舞蹈意象就是人脑通过艺术想象这个心理空间对记忆表象,即现实的原型进行加工、改造创造出来的想象表象,这个想象表象与上述的感觉和记忆表象之间的心理距离是产生舞蹈艺术美的心理学原因与基础。如果舞蹈形象太过追求与现实的酷似,就不能产生艺术美的效果。只有摆脱了真实的和现实的舞蹈形象,通过艺术想象创造出非现实的舞蹈意象或艺术形象,具象与意象之间产生了最大的心理距离,才能产生最佳的舞蹈艺术美的效果;在音乐与舞蹈意象的同构过程中,音乐意象存在一定的缺陷,音乐再现出的具体而又生动的意象,不是靠一种自由的联想,而是通过音乐本身的运动,同现实生活和自然事物本身的动态结构上的对应或同构来实现的。但是“由音乐所激发而产生的视觉意象,同人的视觉与知觉所直接形成的视觉意象有着显著的不同。可以说,视知觉形成的意象源自视网膜向大脑皮层的直接传导,来自对象的直接投射,所以带有更强的稳定可靠性,音乐的视觉意象则产生自大脑的视觉区与听觉区之间的某种合拍或结合。相比之下就表现出更为明显的不确定性,它通常仅仅维持在较短的时间周期,不久之后就会产生变化,而且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因此,音乐家有时为了使再现的形象得到更明确的呈现,还给曲子加一个标题或运用声音模仿手段,用来加强通感的作用。由此可见,在以视觉再现为主的舞蹈表演中,恰当的结合擅长表现情感的音乐意象,二者通过互补建构起通感意象,可以更成功地呈现舞蹈艺术的内在情感。
2.音乐舞蹈通感意象的表现
一部舞蹈作品的音乐与舞蹈,所担负的使命是共同的,都为创造同一艺术形象,抒发同一内心感情,介绍同一特定环境,而统一为一个整体。其统一的程度,势必将超越音乐与舞蹈两者自身的范围。舞蹈是一种无声的表达,通过肢体的动作和姿态来表达内心的情感。在舞蹈表演艺术中,音乐与舞蹈动态地作用于表演主体,完成通感意象的交融,必将给人带来一种美妙的艺术享受,形成完整的舞蹈艺术。舞蹈动作的连续、节奏的变化、情绪的变化及情绪的表现,都离不开音乐的参与。音乐通过节奏、旋律与和声这三大要素,来表达人类内在的感情生活,而舞蹈则依据音乐所提示的情感,用人的“外在”肢体、身段、眼神和面部肌肉的动作,来表达出能够“看得到”的人的精神生活。如此一来,舞蹈表演艺术就能够变听觉为视觉、变视觉为听觉,达到舞蹈与音乐的视听统一。也就是说,音乐通过舞蹈变为看得见的艺术,舞蹈通过音乐变为听得见的艺术,音乐与舞蹈的艺术通感建构的意象,既发挥出了音乐的情感特征,又营造出了一个完整的艺术氛围。音乐与舞蹈从立意到风格、从情调到节奏、从气氛到意境的高度和谐,能使多种艺术感觉互相充实,得到通感意象的升华。如哈萨克族的抒情夜曲《草原之夜》,音乐情感与舞蹈的相互配合,就为舞蹈编织出了一个深沉而悠远的通感意象。根据法国作曲家圣·桑的音乐创作的芭蕾舞《天鹅之死》,音乐与舞蹈的情感水乳交融,在哀怨委婉的通感意象中流露出独特的诗意氛围。再如,双人舞蹈《萋萋长亭》,选用了二胡协奏曲《二泉映月》作为舞蹈作品的合成部分,乐曲中愤懑、忧郁的情感氛围,充分渗透到舞蹈表演当中,使舞蹈形象与音乐形象巧妙的融合,建构起感人肺腑的艺术通感意象,成功的表现出舞蹈形象中长亭送别的离愁别绪和缠绵悱恻的爱情,被选为“20世纪经典舞蹈作品”。这种舞蹈与音乐艺术通感的建构及意象的形成,构成了舞蹈表演艺术的特殊表现力,既能够发挥出舞蹈自身的表现优势,也形成了舞蹈艺术空间与时间兼备的艺术个性,能够在时空概念中延伸和拓展舞者艺术创造的契机。
结语:音乐与舞蹈通感意象的建立,能够使音乐语言和肢体语言完美结合,音乐旋律与舞蹈律动浑然一体,音乐形象与舞蹈形象高度统一,最终绽放出动人心弦的情感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