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立法拒绝子女“啃老”
2016-04-06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6年4期
近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引发社会关注,草案规定了赡养人探望的义务,并明确了养老机构可以主动督促赡养人。草案还对社会上普遍关注的子女“啃老”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老年人可以对“啃老”说“不”。对此,有市民表示,子女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不仅可以拒绝“啃老”,办法出台后老年人还可以通过法律维权。
根据修改稿,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将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各城乡社区应对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应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覆盖本区域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医疗、娱乐等服务。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安徽省常住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1030.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安徽是1998年进入老龄型省份的,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型省份之一。其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进入老龄化社会早、老年人口比例高、老龄化进程快、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大、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