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规划建设局召开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工作会议
2016-04-06龙江县墙改办
龙江县墙改办
龙江县规划建设局召开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工作会议
龙江县墙改办
日前,正值施工黄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5月10日,县规划建设局组织质检、安全、建管以及墙改等职能部门联合召开了“龙江县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工作会议”。职能部门就各自分管的工作传达了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技师管理规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彦平在会上作了讲话,分管局长、各科室以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全体人员、各建设施工单位和新材企业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杨经伟副局长主持。
墙改办林主任传达了《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墙改[2015]1号)和《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工作的通知》(齐建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并以文件要求为依据,公布了全县加强新材生产应用的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全县建筑工程应用的新型墙材必须有省节能证和市产品质量合格证,要做好“两证”的备案手续,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次新型墙材产品都要提供市产品质量合格证,对使用无“两证”新型墙材产品的建筑工程,县墙改办不予出具建筑工程验收意见和不予返退建设单位预缴的墙改专项基金。规定还要求,今年我县的新型墙材企业要启动产品标识认证工作,从2017年开始,没有进行标识认证的新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建筑工地使用。同时,林主任就近期在检查验收新型墙材生产应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简单总结和说明,对个别工程不能及时提供出“两证”等问题,要求各在建工程要引以为戒,如果再出现“两证”在检查之后送到墙改办的情况,将不予验收。
张彦平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要落实好建筑安全七项责任,即:施工责任、设计责任、图纸审查责任、质量安全员责任、检查验收责任、竣工验收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通过这次会议,使与会人员更深入了解到建筑工程质检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工作要求,接触并熟悉了基本的实践操作规程。不仅有效提升了我们的依法行政能力,更在建筑行业营造了规范管理、质量第一的工作理念,为全面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水平起到了促进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