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杨树林区林业工程项目管理
2016-04-06赵平
赵平
(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山西 大同 037006)
浅谈杨树林区林业工程项目管理
赵平
(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山西 大同 037006)
从林牧矛盾、造林投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滞、工程资金下拨等方面分析了杨树林区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
杨树林区;林业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 林牧矛盾
长期以来林牧矛盾一直是影响林业工程项目的主要矛盾。虽然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但封山禁牧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林牧矛盾仍是一个突出问题。1.2造林投资不足
现行造林投资标准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一是由于苗木价格、社会工资等费用不断上涨,加大了造林成本;二是由于造林地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活难度大,也进一步加大了造林成本;三是使用容器苗上山造林,加大了成本。
1.3 鼠兔危害
鼠兔危害是造成幼苗难以安全越冬、正常返青的最大因素,尤其是荒山造林,兔子啃食幼苗地上部分现象特别严重,但一直没有有效的防治措施。
1.4 重造轻管
由于造林投资的严重不足,造林后后续的抚育管护资金跟不上,导致造林地内杂草灌木丛生,与幼苗、幼树争肥、争水、争光照,林木生长环境不断恶化,严重制约着幼苗、幼树的成活、成林。加上没有落实严格的管护责任制,使工程造林重造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林后期管护的缺位,严重影响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
1.5 设计与实施内容不一致
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都要事先有设计。工队根据设计施工,林场依据设计对作业进行验收。有的单位做设计照搬照抄,敷衍了事;有的单位,栽植的树种与设计上的树种不一致;有的单位,设计的项目明确规定有建设期限,而所有投资当年就支完了。这些都造成造林实际与设计相左。
1.6 实施方案与施工实际不一致
实施方案与设计一样,都是一个项目预先的规划,都是项目实施的依据,只不过叫法不同。营造林项目叫设计,其他项目叫实施方案。像卫生院项目、中心管护站项目、木材检查站项目、派出所建设项目、病虫害防治项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等,都需要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并根据管理权限报批。而很多单位实施方案的编制较为粗放,和施工实际不一致。常见的表现有:地点的变更,规模的变更,用途的变更等。
1.7 合同与实际内容不一致
合同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用到的合同有: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森林管护承包合同、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场与管护员)管护合同、造林合同、封山育林合同以及建筑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合同签订很不规范,不与实际结合,根本经不起推敲和检查,主要表现为:合同要素不完整;合同签定时间不符合逻辑;任务内容与作业设计不符等。
1.8 竣工验收滞后
林业工程项目竣工以后,实施单位要及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上级部门按照权限组织竣工验收。但是许多工程项目已完工,会计账目上已列支,但迟迟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上级部门也不办理竣工验收,特别是对于基建核算的工程项目,导致资产长期不能交付,费用长期得不到核销。
1.9 工程资金下拨不规范
资金拨付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资金的拨付要与工程进度和质量挂钩。而有些林业单位的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统一的制度约束。
2 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
2.1 搞好封山禁牧,加强人工巡护
按照《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规定,加强封山禁牧工作。此项工作,建议以地方政府为主,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封山禁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封禁范围大小和人、畜活动及危害程度,设专职和兼职护林员,对造林地进行巡护,并在山口、沟口以及交通要道设卡。加强后续管护,巩固造林成果。建议设立造林地专项管护经费,推行造林地承包管护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造林成效。
2.2 全面开展未成林抚育
森林的培育应从幼龄林抓起,加大割灌、除草、施肥力度,减少灌木、杂草和幼林之间的竞争,改善林地环境,增加林地肥力,加强后续管护,减少人畜危害,巩固造林成果,扩大森林面积,提高幼林质量,加速林木生长。建议省里出台相应制度,启动幼林抚育项目,全面开展未成林抚育工作,提高林分质量,促进其早日成林,培育优良的森林后备资源。
2.3 提高营造林投资
建议按实际工程需求及社会价格相应增加造林投资,同时应增加项目规划设计费、工程管理费、招投标费、监理费、工程建设费、后续管护费等,以确保营造林质量,提高营造林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加和森林资源质量的提高,从而实现“双增”目标,为生态兴省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2.4 科学编制设计和实施方案
要搞好规划设计,深入实地进行调查,认真落实作业地块,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合理制定技术方案,精心编写作业文本。做设计既要遵循技术规程,又要结合施工实际,能做到什么,设计什么。如果施工时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设计是可以变更的,但必须按照原来的审批程序进行变更。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设计,由省直林局设计队编制,林局审批,省林管局备案。“三北”防护林造林工程设计,由设计队编制,林局审核盖章,省造林局审批。涉及采伐的中幼抚设计,由设计队编制,林局审核盖章,省林业厅、林管局联合审批。用育林基金、财政返还款安排的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其设计由设计队编制,林局审批。可以看出,凡由林局审批的设计,变更程序相对容易。编制实施方案时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切忌盲目铺摊子、上规格,实施时候却大打折扣。这样容易造成实际与实施方案不符。
2.5 规范合同管理
合同要根据实施内容签订。订立的合同,要素应当完备。合同应明确签订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中订立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额、预留质量保证金是否与会计核算一致,合同的当事人是否与会计上的收付款方一致。如果合同的签署人与会计上的收款人(领款人)属于同一人,看看笔迹是否一致。
2.6 严格工程资金拨付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明确各部门责任,强化拨付环节控制,2009年省杨树林局制定了《省杨树林局营林工程报账及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对拨付资金的条件、拨付比列、分年度比例、拨付程序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2016年,又制定了《省杨树林局经费、借款及专项资金拨付办法》,至此,林局所有资金的拨付都实现了制度化。
2.7 积极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以后,实施单位按照国家林业局和山西省相关规定,及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上级部门按照权限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原则是:谁审批设计实施方案,谁验收。按照现行规定,投资规模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直林局验收,报省林业厅备案。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或中央级投资项目,由林业、发改或国家林业局验收,要及时上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积极争取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进行批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实施单位按程序报批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F307.2
C
1005-4707(2016)06-014-02
10.3969/j.issn.1005-4707.2016.12.006
赵平(1971-),男,2008年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现任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工程师。
2016-12-10;
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