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核动力装置技术保障的思考与建议
2016-04-06李彦伟潘保林
□ 李彦伟 潘保林
加强核动力装置技术保障的思考与建议
□ 李彦伟 潘保林
随着核动力装置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核动力装置的技术保障需求在广度、深度上不断提高,对核动力装置技术保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完善技术保障工作法规标准,做到依法保障,从严治修。法规标准是确保核动力装置技术保障工作稳定有序、质量可靠的重要保证。核动力装置维修保障法规标准经过几代建设者的努力,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为指导、规范核动力装置维修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保障工作的发展,对核动力装置法规标准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原有法规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现阶段核动力装置维修保障的需要。随着技术的进步,原规程中的依据无损检验方法标准已废止,需重新定义新标准;还有部分法规条款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实施的现实基础;有的条款对维修保障关键环节的约束过于宽泛,缺乏系统、可行的详细规则等。
依法保障,从严治修,既是对装备保障部门的基本要求,又是保证装备维修质量的必然选择。为提高装备技术保障工作质量,急需结合核动力装置技术保障工作实际情况,对现有法规标准进行补充完善,使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加强经验反馈机制建设,促进信息有效整合与利用。在核电领域的电厂内部、电厂之间,行业建立了不同层面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反馈体系,由营运单位对运行业绩、运行事件、重大技术改造和运行活动等重要信息进行技术报告,由专职人员对外部信息和经验进行技术筛选和推广,由技术支持单位或专家队伍对重要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反馈,对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和推广。
按照标准,核动力装置领域也可建立有效的经验反馈体系,把信息资源和经验教训的价值最大化,使之得到及时、充分的有效利用,且不违反相关保密要求。建立核动力装置经验反馈体系,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加强经验的记录、学习和共享。按照一定标准,对核动力装置运行、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设备和人员的异常情况进行整理、分类、记录,并在规定范围内按程序进行报告。
对经验进行系统的分析,充分发掘信息的价值。利用专业技术支持单位或专家队伍对异常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找出其发生的根本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从根本上避免异常的重复发生。通过对一段时间的报告进行分析,还可以找出问题的趋势,从而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
树立全寿命期技术保障观念,注重装备数据收集工作。维修保障信息是保持、恢复装备性能所需要的资料,应贯穿装备寿命期的每一个环节,包括立项论证、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和建造、使用与保障以及退役等各个阶段。
当前核动力装置维修保障信息分散,未能有效、统一管理,给开展装备可靠性分析、状态评估、制定维修策略、查找异常情况根本原因等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比如,在使用与保障阶段,现役核动力装置部分设备役前检查与在役检查工作由不同单位开展,或同一设备的在役检查在不同时期也由不同单位实施,保存数据的深度、广度、格式不一,且数据分散管理,当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或查找原因时,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去获取基础数据,甚至有时找不到相关数据。还有,核动力装置的勤务信息、运行工况信息、故障事故信息等,查找起来均有难度。
另外,在立项论证、方案设计、技术设计等阶段的“可靠性、维修性和保障性要求”“功能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等数据,在施工设计和建造阶段的“维修手册”“维护保养手册”,各类安装、调试、试验数据等都对核动力装置的维修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集中管理。
可考虑建立各专项数据管理数据库,对全寿命期数据进行管理。比如在役检查数据库,可在役检查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对被检对象资料规格、轴测图、检查结果、检查计划等进行统一整理,系统化的管理。
严格执行核动力装置重要物项老化管理大纲,全面掌握装备技术状态。在役检查大纲及老化管理大纲,是结合实际情况,借鉴核电领域先进经验,科学规范老化管理工作范围、机理、检查时机,开展老化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然而,一些按照在役检查大纲或老化管理大纲要求,需要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的设备,未能及时开展相应工作,对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不能有效掌握。还有部分设备虽然列入了检查/监测范围,但由于不可达等原因,至今未能开展相关工作,设备状态不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我国核动力装置的老化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新的形势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老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在役检查大纲、老化管理大纲的要求,定期开展设备状态监测、评估工作,保障核动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加大核动力关键检查和维修技术研发及能力建设力度。相对装备研制保障条件而言,在保障能力建设领域投入较少。同时,相对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行维护技术是一门独立分支,如金属疲劳监测、腐蚀控制、振动监测及根本原因分析等,既是核动力运行维护的基础技术,但又不能“指定”到某个固定设备上,此类技术在维修保障技术体系能力形成中存在缺位。
根据建设规划,核动力装置技术保障任务将越来越繁重,急需结合其装置特点,建立与我国核动力装置发展规模、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保障能力。同时,急需开展核动力关键检查和维修技术预先研究,提前形成能力。
注重设备可维修性信息反馈,提高设备可维修性研制水平。由于核动力装置系统紧凑,设备和管系交错,在实际检查和维修过程中会发现很多系统、设备存在不可检查、维修的部位。同时,设计或建造时的局限也增加了保障工作的难度。
针对这一情况,保障部门除根据核动力装置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门的检查设备和技术研发之外,还应及时将在保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设计、建造单位,尽可能地改进设计,提高系统、设备的可维修性、可保障性。
加强技术保障工作实施的过程管控。核动力装置技术保障工作是为了检查、验证、评估或恢复核动力设备或系统的状态,以确保其安全运行的重要技术服务活动。其最终质量,尤其是在役检查、老化评估等活动的最终质量,不能依靠事后检查来确认,也无法使用检验手段来确认,必须对活动的各个过程和环节进行控制和监督。
(作者单位为核动力运行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