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具体要求
2016-04-04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6年2期
国家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具体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月8日发布消息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为:
1明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
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2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相关主体义务
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息报告制度、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义务。
3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具体要求
该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必须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四川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