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研究”专题深圳前海自贸区文化创新定位与路径
2016-04-04李凤亮
李凤亮
(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广东 深圳 518060)
“自由贸易区研究”专题深圳前海自贸区文化创新定位与路径
李凤亮
(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广东 深圳 518060)
2012年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开发开放有关政策,支持深圳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2013年12月25日,经文化部批准,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落户深圳前海,基地将打造文化贸易服务链,为中国文化“走出去”再添贸易新引擎。相较国内其他省市,在前海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主体园区和配套园区具有较强的区位和政策优势。前海保税港区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重要组成部分,设施完善,在前海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主体园区和配套园区,既享受前海的特殊政策,又享有保税港区的系列优惠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借力于政策叠加效应,前海自贸区必将成为全国文化改革的前沿、文化创新的先行者。立足深圳文化基础,发挥全国示范效应,密切深港合作,放眼全球视野,把前海自贸区打造成引领全国的“文化金融融合先导区、新兴文化业态发达区、对外文化贸易先行区、国际文化交流示范区”,这将是“十三五”期间深圳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文化金融融合先导区
200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联合发布了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指出:“文化金融合作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显著特点和重要成果,成为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做好文化与金融的加法,创新是关键。近年来,深圳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文化产业金融的支持力度。金融支持有效地促进了“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推动了传统文化制造业优化升级,加快了“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的转变。针对深圳动漫企业融资抵押品少、难以满足贷款条件等问题,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开展“著作权或股权质押+专业评估”贷款;出台《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按照“上市融资+内保外贷+其他贷款”模式,对互联网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按照民营及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规定的上市项目资助条件和金额予以资助;为了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根据企业真实销售行为和应收账款金额,金融机构结合实际采取“应收账款质押+保险”模式提供信用贷款;针对文化旅游企业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的特点,深圳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以“收费权质押+抵押或保证”方式积极开展向企业授信。深圳金融服务文化创新在各个领域铺开,并贯穿至今,包括服务模式、融资渠道、融资模式、营销模式等创新,创新领先全国。立足深圳文化金融创新基础和国家对外贸易基地政策叠加效应,前海下一步应全面推进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创建,加快打造成文化金融融合先导区:一是建立健全深圳文化服务联盟、文化商业银行、文化互助担保、文化共同基金、文化交易所、文化金融中介、文化诚信体系等,共同争创“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协同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二是研究如何借助前海自贸区文化开放和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自由化等制度创新,促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推动文化产业跨境投融资和 “走出去”,提高文化金融国家化水平;三是共同创新互联网文化电子商务营销与互联网金融融合发展,创新互联网文化金融业态,扩大文化创意产品消费规模;四是成立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创建协调机构,创新文化金融融合联动机制,承担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评价监测等工作,发挥文化金融融合、监督服务先导区示范作用。
二、新兴文化业态发达区
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是培育文化产业新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新兴业态提升文化产业创新能力。近年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技术革新和协同创新正在推动文化产业进入3.0时代,基于新一代移动互联终端和数字技术文化新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最重要趋势。大数据时代、云生活方式、物联网等新的社会和技术形态,正给人类生存方式带来变革,生产符号化、个体立体化、社会公共化、文化消费化、生存虚拟化等社会特征正催生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在发达国家,文化新业态已成为引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升级的重要力量。文化新业态表现在:一是新媒体新行业出现,二是新兴数字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改造升级,三是传统产业文化产生新的盈利模式。通过“文化+科技”、“园区+平台”、做强文化传媒集团航母等举措,深圳文化新业态创新走在全国前列。从“印在深圳”领跑全国,到数字出版业异军突起,“文化+科技”已经成为深圳市新兴文化业态核心驱动品牌。按此驱动模式,深圳市动漫游戏、广播电视、出版业等与互联网融合、对接,衍生出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等文化新业态;广电网与移动通讯网融合、对接,衍生出手机短信和彩信、手机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文化新业态;数字出版和高端印刷使图书具有了视频、音频等功能,形成了新的出版业态,等等。深圳文化新业态创新发展不仅体现在内容创新,还体现在服务、网络、终端、运营主体等方面创新。下一步,前海要发挥文化新业态发达区示范作用,一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继续深化“文化+科技、金融、旅游、创意、产业”等模式,构建高新、精尖、优胜的文化新业态;二是以项目带动为战略,充分发挥文博会、文交所、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国家级平台带动功能,以国际一流标准提升前海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博会产业园区等一批重点园区基地,做大做强“园区+平台”;三是加强创新人才引进与培育力度,本土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加快造就一支讲政治、熟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文化新业态创新、拔尖人才队伍。
三、对外文化贸易先行区
作为中国对外文化贸易的桥头堡,深圳市通过文化制度创新,文化产业在保持蓬勃发展之势的同时,对外文化贸易也日益旺盛。多年来,深圳在推进文化贸易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如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参加国际展会,鼓励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举办文化产业投资贸易推介活动,每年认定“文化创意企业出口十强”,并对进入国家重点文化出口目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鼓励腾讯、华视传媒、A8音乐、迅雷等优秀文化企业在境外实现上市。在支持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文化贸易的同时,深圳打造的1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和54个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大力支持入园文化企业以集团军联合“走出去”,核心层文化产品出口占全国六分之一强,深圳现已成为我国对外文化贸易桥头堡。最近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把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深圳)列为重要工作措施之一,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深圳)建设,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地区对外文化贸易快速发展。大力发展国际文化会展、保税文化交易、文化进出口仓储物流、国际文化市场信息服务等业态,打造华南文化进出口高端服务平台”。国家对文化贸易基地的落户前海自贸区,是部、省、市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举措,将发挥深圳基地毗邻港澳和东南亚优势,建成我国与东盟和南亚发展文化经贸合作的桥头堡,对外文化贸易先行区:一是通过打造华南文化进出口高端服务平台,辐射港澳、东南亚乃至全球市场,带动广东、泛珠三角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将基地建设成为深圳改革开放新起点、粤港文化产业合作新平台、华南文化产业发展新契机、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新推力;二是借力文博会、文交所、文产投资基金、对外文贸基地等国家级平台牵引,不断推动和扩大我国文化新业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三是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国际营销渠道与交流平台,打造高度融合的文化贸易服务链,创建国家文化贸易创新试验区,辐射港澳、东南亚乃至全球文化市场,推动中华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四是最大限度地整合国内外文化产品与服务,做强深圳(前海)国际对外文化贸易公司,把深圳报业、广电、出版发行集团等产业主体打造成在世界有影响的文化航母。
四、国际文化交流示范区
多年来,深圳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深化文化合作领域,举办多边文化交流活动,通过树立文化活动品牌,积极承接国家重大交流项目,推动对外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相结合,深入开展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扩大了深圳甚至中国的世界文化影响。目前深圳市国际文化交流政出多门、资金分散、职能重叠、品牌不响的现象仍然存在。深圳文博会被誉为“中国文化产业第一展”。前海自贸区要最大化发挥深圳文博会的品牌效应,打造“永不落幕”的文博会,积极引入国家重要展会机构,利用已有品牌优势推动建立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展会联盟,在深圳打造类似巴黎时装周、威尼斯双年展、爱丁堡艺术节等文化会展品牌,成为辐射全球的文化创意展示交易中心和国际文化交流示范区。一是按照“平台+园区”模式,精心打造国际文化贸易展示交易平台、创意城市网络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国际版权交易平台、文化产业国际投融资平台、国际文化品牌宣传推广平台、国际文化贸易人才交流培训平台、粤港国际文化贸易合作平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理论研究和政策创新平台等八个专业示范平台,将其建设成为我国现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国际文化交流示范区;二是更新理念以适应国际文化交流新趋势、新局面、新挑战,壮大市场主力军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与竞争;三是创新交流载体,创设国际品牌,创建国际标准以应对国际文化交流与竞争,增强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辐射影响力。
总之,前海自贸区文化创新定位与路径,是以创新为动力,以文化为视域,以“文化+”为模型,以打造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为定位,力争将前海自贸区打造成文化贸易与文化交流新标杆,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与香港接近、符合国家文化改革创新要求的体制机制,为全国先行探路。
【责任编辑:林莎】
2015-11-10
李凤亮,文学博士,深圳大学副校长,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文艺理论、文化创意产业和城市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