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科恶性肿瘤患者腹腔镜术后肠梗阻的有效护理措施分析
2016-04-03胡艳玲
周 璐,胡艳玲,马 慧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妇科,江苏 南京 210028)
关于妇科恶性肿瘤患者腹腔镜术后肠梗阻的有效护理措施分析
周 璐,胡艳玲,马 慧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妇科,江苏 南京 210028)
目的了解妇科恶性肿瘤患者展开腹腔镜术后肠梗阻的专业护理技术。方法 选取2013年7月~2016年1月入住本院妇科展开腹腔镜术的恶性肿瘤患者22例,术后均存在肠梗阻症状,且予以展开专业护理,再对其干预质量展开评估。结果 患者接受专业干预后,均已出院,集体住院时长(8.0±1.76)d,随访至今,未发现复发病例。结论 当患者患上恶性肿瘤后,若选择腹腔镜术展开治疗,通常存在肠梗阻风险,通过展开专业护理,以促进机体康复,同时防止复发。
妇科;肠梗阻;腹腔镜术;护理措施;恶性肿瘤
当患上恶性肿瘤的患者展开腹腔镜术后,一旦有肠梗阻问题出现,就会对其疗效及恢复质量带来不利影响,通过予以专业护理,则有助于促进机体康复,同时改善其整体转归效率[1]。为了解该干预措施实践情况,通过筛选22例因恶性肿瘤入住本院妇科展开腹腔镜术的患者,旨在充分改善病情,以防发生复发问题。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7月~2016年1月入住本院妇科展开腹腔镜术的恶性肿瘤患者22例,年龄44岁-69岁,均值(55.5±2.80)岁;疾病类型:宫颈癌13例,子宫内膜癌9例。
1.2 方法
所选病例术后均展开专业护理措施:(1)术后,给予患者严格禁食禁饮6h,6h后若机体无恶心呕吐等全麻后不良反应,可予以患者少量饮水。床边心电监护动态监测生命体征,确保机体生命体征始终维持正常状态,同时对机体盆腔部位的引流设备、创口部位敷料情况等严密监测,6h后指导患者及时翻身,抬高床头30-45°,利于盆腔内炎症的局限及盆腔内积血积液排出。指导患者进行踝泵运动,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同时,对患者腹部指征、肛门组织排气状况等展开监测,约术后2d,即可将其引流设备缓慢拔除,有助于加快胃肠组织基本功能顺利恢复。(2)一旦有肠梗阻问题发生,需严格禁食以及禁饮,同时对其胃肠组织进行持续性减压,以防止胃肠道组织中出现积气或者是积液等问题,同时避免胃内容物进入至机体腹腔内部,从而导致腹胀现象发生。不仅如此,给予患者减压设备通畅状况准确判断,同时对其引流液色质、量进行监测,并对胃管设备妥善固定,以防曲折问题发生。(3)指导患者维持侧卧体位或者是半卧体位,确保机体肠腔组织中的积液成分能够顺利引流,从而防止腹胀问题发生。(4)当患者禁食后,如果有水电解质失衡问题出现,还需对机体排泄物性状、排泄量等进行观察并且记录出入量,再予以合理用药,以维持其水电解质的整体平衡性[2]。(5)肠梗阻问题发生后,机体胃肠功能会长时间维持失衡状态,加之长期禁食,机体营养状况普遍偏差,所以要展开营养支持干预,确保机体体内环境、体外环境均维持平稳状态,通过对其营养不良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促使机体肠道功能状况及时康复。
1.3 观察指标
对所选病例干预质量展开评估,观察其恢复效果,同时进行随访,判断患者是否存在复发风险。
2 结 果
研究对患者展开专业干预技术后,其胃肠组织整体功能均已恢复,不仅饮食已达到健康标准,而且肠梗阻问题未再次出现,集体住院时长(8.0±1.76)d,均已出院,同时随访至今,未发现复发病例。
3 讨 论
何翠琴等强调,当妇科患者出现恶性肿瘤后,其病情往往较重,且需展开腹腔镜术,但在术后2周,受腹腔组织中炎症因素、手术创伤因素等方面影响,机体肠壁组织通常会出现水肿问题或者是渗出问题,以至于其腹腔组织中出现粘连现象,同时胃肠组织基本功能也会严重受损,导致肠梗阻问题发生,甚至可能会诱发肠穿孔,或者是严重性感染等情况,导致其生命遭受严重威胁,所以要重视其专业干预工作。
临床干预中,除了要严格禁食外,还要对其胃肠组织进行持续性减压,指导患者合理调整体位,并加强营养干预,以改善机体肠道功能。除此以外,为防止发生肠梗阻问题,护理人员要在术前加强疾病宣教工作,并于术后指导患者深呼吸,在优化胃肠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术后指导患者展开早期锻炼,并以床上活动为主,待其引流设备成功拔除后,还要酌情指导患者适度下床运动,通过加快其胃肠组织基本功能的顺利康复。
综上所述,对于患上恶性肿瘤的妇科患者,在予以腹腔镜术的同时,如果有肠梗阻问题出现,还需配合展开专业干预技术,在改善其病情、促进康复的同时,避免复发,以充分改善转归。
[1] 马艳伟.腹腔镜术后并发不全肠梗阻1例护理体会[J].大家健康(中旬版),2014,8(11):309-310.
[2] 安 静,李 萍,孔令香,等.妇科恶性肿瘤患者 PICC 置管护理的研究进展[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4,49(27):3535-3536.
R574.2
B
ISSN.2095-8803.2016.10.1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