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简·爱》中罗切斯特的蜕变之路
2016-04-03于红
于红
浅议《简·爱》中罗切斯特的蜕变之路
于红
在简爱对女性自由平等呐喊的光环之下,罗切斯特生命的蜕变往往显得那么微弱,然而从《圣经》的角度,罗切斯特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赢家,他脱下了原本的骄傲自义穿上了谦卑和圣洁之衣,从似乎受咒诅的婚姻迈入祝福满满的婚姻,本文将以罗切斯特的婚姻为线索,分析和探究他的生命蜕变历程。
基督教婚姻观 《圣经》 罗切斯特 蜕变
夏洛蒂勃朗特出生自一个牧师家庭,自幼在父亲的影响下,诵读《圣经》与祷告成为她生活的常态,因此她是一个深受基督教影响的女作家,这一点在她的代表作《简爱》中淋漓极致的反映出来,全书不仅六十多次直接引用《圣经》经文,借用圣经典故,书中的价值体系及评判标准也是以《圣经》为准绳,很多学者已经就简爱的成长及她的所表现出来对平等独立的追求做过诸多的研究,因此本文将从基督教的婚姻观为切入点,分析罗切斯特生命历程的蜕变。
1.基督教的婚姻观
如果要谈基督教的婚姻观,那么就必须回到伊甸园,《圣经》里的第一对夫妇是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耶和华神看亚当独居不好, 要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于是神使他睡下,从亚当肋骨中取出一根,造了女人,亚当看到夏娃时做了一首爱情诗,“这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希伯来文中没有最高级,亚当的诗就是最高级的表达,“骨中之骨”简单来说就是骨头中最美的那根,“肉中之肉”就是最美的皮肤(肉),换而言之,“你是最美的人”。耶和华神见证他们的婚姻,“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并且吩咐他们“要生养众多,遍满这地”。关于婚姻的教导,《圣经》中其它经卷中也有记载,“神所设立的人不可分开”,“婚床不可践踏”,“妻子要敬重丈夫,顺服丈夫”,“丈夫要爱妻子,为妻子舍命”,“丈夫是妻子的头”等等。
《圣经》中婚姻是非常神圣的,丈夫在婚姻中担当非常重要的职分,他要组建的家庭需要合神的心意,而不是仅仅为满足自己的心意,本文将以罗切斯特的婚姻为线索,探究他的在婚姻中的蜕变历程。
2.罗切斯特在婚姻之路上的蜕变
在19世纪,其实不仅是19世纪,在任何时代选择丈夫,往往离不开容貌、财富和地位,然而夏洛蒂却没有追随这样的价值观走下去,罗切斯特的婚姻路非常坎坷,他的第一段婚姻以金钱和地位为目的,随后放荡的生活因为金钱、地位被追求谄媚,内心却无法得到满足,如同行尸走肉,然而简这个相貌普通却与众不同的女人却让他重新燃起对婚姻的期望,可是他只为满足自己的心意,隐瞒婚姻,结果又落了空,然而一场大火洗礼了他的生命,除去他的骄傲,他俯伏认罪,肉体虽然残缺,然而婚姻却是圣洁的。他的婚姻历程从混沌蒙昧到苦毒怨恨,放荡不羁到不顾一切的占有,从痛哭悔改到谦卑顺服,生动地展现了他生命的蜕变,一个美好的蜕变。下面就罗切斯特婚姻的不同阶段做简要的分析。
A.名存实亡的婚姻--从盲目愚蠢到苦毒怨恨
罗切斯特的父亲为了财产安排他与伯莎的婚姻,罗切斯特那时年少无知,“青年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使他自己还未弄清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的结婚了,这场婚姻从开始就是一宗交易,罗切斯特在这样贪婪、诡诈的父兄影响下,对上帝的认识是非常可怜的,选择妻子用的是世俗的标准--美貌和财富,然而《箴言》书中说:“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伯莎属于前者,简是后者。第一次的婚姻他的父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罗切斯特自己却不是无辜的受害者,他自己也坦白他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促成了他的选择。他完全不明白婚姻的目的和意义,婚姻不是满足一己之欲,婚后伯莎的粗俗、愚蠢、苛刻及最后的发疯印证了他自己的愚蠢,这愚蠢带来无休止的痛苦。虽然是在教堂举行的,然而却只是有形式没有内容,教堂所指向的乃是上帝的圣洁和荣耀,可是参加婚礼的人可想而知个个心怀鬼胎,为了财产、美色、虚荣和名门,这个婚礼外面披得是圣洁的婚纱,里面却是藏污纳垢,这场婚姻没有上帝祝福,即便如此婚约是有效的,罗切斯特也是被这婚约捆绑的差点窒息而死。
这场不幸的婚姻不幸之处在于同上帝所立婚姻初衷完全相悖,美貌和财富成了婚姻的目的,罗切斯特遵循了基督教婚礼的仪式,有牧师主持在教堂举办,宣讲誓言,然而这一切不过是个躯壳而已,披着基督教婚礼的外衣,实际上与上帝毫无关系,这是对那个时代婚姻极大的讽刺。
B.胎死腹中的“婚姻”--从温情似火到刚硬悖逆
用罗切斯特的话简是一个“精灵”,使他的生命又活得了新生,她是他胸前的那根肋骨,他心所爱的,他经历了那场噩梦般的婚姻,及后来浪荡的生活,他很清楚自己要寻找的是“聪明、忠实二钟情的女子”,简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然而时机不对,他仍是偏离了婚姻的准线。追求幸福并不是错误的,幸福是美好的,正如在伊甸园中那棵分辨善恶树的果子是美好的,悦人眼目,可惜若追求的方式和出发点是错误的,最终受到的是咒诅而非祝福。在这里罗切斯特也是犯了同样的罪,他的婚姻虽然不幸,也不完全是他自己的责任,然而婚姻的律法就是这样,婚姻之内对妻子不忠就是犯了奸淫,这是《圣经》中神对婚姻的律法,罗切斯特当然非常清楚,当他在花园中拥吻简的时候说“别让人来干涉我”,其实是指关于他有妻子这件事,他明知这是不应该的而且得罪上帝的,因为他喃喃“我会赎罪的--会得到上帝宽恕的”。在这之后,他们“被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简几乎看不清罗切斯特的脸,园中起了风,这一幕如同伊甸园亚当夏娃犯罪后园中起了凉风如出一辙。
除了践踏婚姻之外,更为危险的是罗切斯特犯了伊甸园中同样的罪,并且会连累简。伊甸园中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之所以是犯罪是因为亚当在果子和上帝之间选择了果子为自己的满足,罗切斯特在简和上帝之间选择了简为他的满足,他和亚当所犯的罪如出一辙。正如他在简面前的所承认的“我当时是做错了。我那样做会玷污我那清白无辜的花朵——使它的纯洁沾染上罪孽。上帝就把它从我手中夺走了。可我在固执的违抗心情下,几乎诅咒了这种神意,不但不向天命低头,反而公然藐视它”。
这时的罗切斯特是骄傲,刚硬,悖逆和苦毒的,与神的关系是对抗,他是在基督教的背景下成长,但只是个名义上的基督徒,试图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追求幸福。罗切斯特的世界,上帝似乎是与他对立的,不幸的婚姻近乎使他崩溃,他无法摆脱这种婚姻,因为“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人不可分开”,因此他摒弃上帝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他的地位、富足,健康,个人魅力使得他成为黄金单身汉,在神的眼中,这些不是圣洁婚姻的必备条件,他的地位、富足、健康,魅力显明了他的虚浮、贫穷、残缺不全和骄傲。他需要真正的尊贵身份、富足和健康,这也是上帝要给与他的,然而他的罪横在其中,骄傲使他无法谦卑在上帝面前,“神阻挡骄傲的人,慈恩给谦卑的人”。
婚礼的中断是好的,无论对罗切斯特还是简,对简而言因着他罪的缘故这个即将举行的婚礼是污秽,不圣洁的,即便举行了,最终也是不合法的,牧师在主持婚礼说:“你们应该相信,凡是未经圣言允许的结合,都不是由上帝结成的夫妻,他们的婚姻也就不是合法的。”对罗切斯特来说,他没有将罪污染到简,否则日后会生出更多的懊悔来,也是他生命中的一个暂停和反思,因此从《圣经》的角度,突如其来的横加阻隔是祝福,当时虽觉得痛苦,结局却是美好的,是为日后合法蒙福的婚姻做修剪和预备的工作。
C.圣洁蒙福的婚姻--从肢体残疾到灵魂的完全
好像时空又回到了前面的某一点,相似但本质却完全不一样了,同样的人,然而经历磨难之后又不是同一个人了。火灾之后,罗切斯特成了参孙,一个瞎眼的残疾人,桑菲尔德庄园烧成废墟,伯莎死了,伯莎的死亡宣布了罗切斯特的自由。然而外在的变化不是夏洛蒂的重点,她的重点在于灵魂的变化,罗切斯特的骄傲被打垮了,他谦卑来到上帝的面前悔改认罪,他曾经靠自己的力量而自豪,但如今体会到自己的软弱,“甘愿听从造物主的安排”,他重新将上帝当上帝来敬畏,而且他不再苦毒抱怨自己的不幸,反而是“感谢我的创造者,在惩罚时不忘怜悯”。罗切斯特的残疾呼应了《圣经》中的经文“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他现在能从心里真诚的感恩,因为认识了他曾经犯的罪是何等的邪恶,那代价就是死,亲身的经历使他清楚看到自己曾经在何等危险的境地,而现今脱离了那一切,并且“谦卑地恳求我的救世主赐我力量,让我从今以后能过上一种比以往纯洁的生活”。他肢体不全,但灵魂是圣洁的,完全预备好可以成为一位丈夫,书中的结尾处没有阴沉的调子,安静并伴随着浓郁的爱,他们是彼此的生命,回归了最初的美好“完完全全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简是罗切斯特的眼睛,是他的帮助者。他的头生子继承了他又大又亮又黑的眼睛,“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再一次承认,上帝已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3.总结
罗切斯特一生的生命轨迹有两个,从外表看是从高处跌落低估,而灵魂的角度则是与之截然相反的对称,夏洛蒂清楚的表达了她的信仰,她书中的人物就是在这样两条相悖的生命之路中冲撞,罗切斯特曾经是有着明亮美丽的黑眼睛,但那双眼睛是瞎的,不认识上帝不认识自己,然而眼睛瞎了之后,却是真看见了,上帝使他看见了自己的邪恶和上帝的美善,他最后所享受到的幸福,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为什么一个瞎眼的人仍然可以如此幸福满足的活着,上帝成了他真正的满足,他被带离了亚当的老路,走了一条新路,最终成为一个敬虔的丈夫。
[1]Charlotte Bronte. Jane Eyre [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2]齐宏伟.丰盛的筵席[M].北京:团结出版社,2015.
[3]圣经(新标点和合本)[M].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社,1995.
[4]夏洛蒂·勃朗特.简·爱[M].黄源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5]杨周翰.十七世纪英国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介绍:于红,曲阜师范大学翻译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