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非法采伐的态度与行动
2016-04-03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打击国际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强调要加强各国森林执法和行政管理,从源头上保护森林资源,遏制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中国推动林产品可持续贸易和打击非法采伐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行动包括:在国内,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加强资源管理;加强进出口管理,严格监管程序;在国际上,积极参加多双边交流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资源,严格遵守资源国的法律法规;重视与国际组织、NGOs和企业的合作。
中国打击非法采伐的立场
中国政府与周边一些国家,如印尼签订了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非法贸易谅解备忘录;与俄罗斯、缅甸等国家的相关部门建立了共同可持续发展林业合作机制。
中国作为木材林产品进出口大国,非常重视木材的生产和合作,在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方面,积极倡导互惠互利、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中国政府要求中国企业严格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城市木材的采伐和加工,同时积极与这些国家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培育、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及科技交流等全方位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并且对木材的进出口制定了严格的监管程序。
中国应对非法采伐的政策与行动
中国政府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完善木材监督管理体系,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信用制度,推进森林认证工作和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从而在木材资源、供给、需求、产品和消费链上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综合措施,来预防和禁止木材非法采伐和贸易;同时还与周边国家建立了联动机制,共同打击木材非法走私行为。
(1)木材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中国的木材监管体系建设以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加强对森林管护、林木采伐、木材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大力推广木材节约和木材替代技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其中,在木材采伐和流通运输环节上主要采取文件管理方式,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计划和采伐许可证制度,以及采伐作业规程、合理量材造材,通过采伐限额及许可、产地证明、运输许可证与发票核对制度,对无证采伐和乱砍滥伐的依法严肃处理,来加强木材源头和流通监督管理,效果比较明显。
(2)绿色采购政策正在实施
中国政府制定的绿色采购政策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公布了中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以及有关公司通过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编号和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3)行业信用制度初步建立
中国木材流通协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在本行业内开展“中国木材行业合格供应商评估”和“中国木材行业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将企业木材综合利用率、企业木制品原料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来自可持续发展林地、是否通过森林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企业是否对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等内容纳入评估指标,给予相应的权重,在培育行业诚信企业和品牌产品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项工作必将进一步增强制止木材非法采伐的力度和效率。
(4)森林认证工作成效显著
中国政府关注森林可持续经营,重视森林认证,专门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森林认证处和中国森林认证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3月,国家认监委发布《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试行),标志着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S)正式运作。同年,中国森林认证体系开始与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寻求国际互认,并于2012年9月向PEFC提交国际互认材料,2014年,CFCS与PEFC完成最终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