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艾略特的《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
2016-04-03张晓娟
刘 辉 张晓娟
论艾略特的《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
刘辉张晓娟
《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是美国20世纪初杰出诗人T·S·艾略特的早期重要作品,被公认为英美现代派的第一部诗歌杰作。诗歌表面是在讲述一个性格懦弱的单身汉普鲁弗洛克始终没有勇气向心上人求爱的故事,实则通过对人物普鲁弗洛克的形象描写来反映当时人们的心理状态,揭示现代西方人精神空虚、迷茫、焦虑、异化的主题。诗人以一曲求爱情歌为读者谱写了现代文明的悲歌。
《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 T·S·艾略特悲歌精神空虚焦虑
艾略特,二十世纪英美文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其所创作的诗歌及提出的新批评文学理论对英美现代派诗歌的形成及审美标准的确立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开创了长达25年之久的“艾略特时代”。正如张剑评论道:“他的到来改变了英国文学的现存秩序,他的诗歌和文学批评改变了整个一代人的文学趣味,创立了一整套新的鉴赏标准[1]。”
《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以下简称“情歌”)作为艾略特最重要的早期作品之一,起初在伦敦并不为文学界所接受,甚至受到蔑视。哈洛德·门罗认为它“完全不正常”[2],但庞德却给予了它很高的赞誉,称之为他“近年来所读到的最好的情歌”[3]。不可否认的是《情歌》以其主题、风格和语言技巧的新颖独特突破了长期以来占统治地位的传统诗歌形式,开创了英美现代派诗歌的新纪元,标志着艾略特已经完全转向了现代主义诗歌。其写于1910—1911年间,当时整个社会正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局势动荡不安,现代都市人精神世界濒临崩溃,整个世界陷于一片混乱的无序状态。而诗中的普鲁弗洛克正是这一典型西方现代都市人的代表,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徘徊,懦弱,空虚,迷茫。而且正如布鲁克斯指出的:《情歌》主要不是关于个人和个别城市的苦境,而是关于一个时代和西方文明的苦境[4]。
一.虚妄的现代文明
诗歌一开篇便为读者描绘了当时普鲁弗洛克所处的大环境:“正当天空慢慢铺展着黄昏/好似病人麻醉在手术桌上”,诗中将夜幕奇特地比喻为病人,一种虚弱无力的象征,而黄昏寓意着即将结束和了无生机,其作为开场的背景,无疑表现出文中主人公的心情混沌及复杂,同时也折射出整个世界一片混沌的状态。诗人甚至直接用“麻醉(etherised)”一词来更直白地表达当时社会麻木的一种状态。紧接着一系列对环境的描写“半清冷的街(half-desertedstreets)”、“喧闹不止的夜晚(restlessnights)”、“下等歇夜酒店(one-nightcheaphotels)”、“满地蚌壳的铺锯末的饭馆(sawdustrestaurantswithoyster-shells)”以及“讨厌(tedious)、“阴险(insidious)”等词的使用,更是为读者展开了一幅混乱不堪的画面。
虽然诗人在这一节里也连用了三个祈使句“让我们走吧”来表示普鲁弗洛克的求爱心切,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却更像是一种逃离,逃离这浑浊的一切,于是发出“让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吧”的呼声。这时空气中弥漫着一层沉闷的黄色雾气,艾略特通过描写大雾深刻地凸显了工业文明的恶之花——污染,同时在这里作者把雾比喻成了一只游荡的猫,但是这只猫完全没有捕鼠的机敏和警惕,相反“在房子附近蜷伏起来安睡”。又一个奇特的比喻将普鲁弗洛克胆怯、缺乏自信的心理状态和颓废的生活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走在夜幕低垂狭窄沉闷的街道上,烟尘混杂的黄色烟雾包围着他,让他看不见前进的方向,这正是生活在现代文明中的西方人的真实写照。
在这里还必须提及的就是在诗歌第28行“谋杀(murder)和创造(create)”的使用,我们不能不深思:普鲁弗洛克想“谋杀”的究竟是他去求爱的勇气和决心,还是这个可憎的社会。在此后的诗中,普鲁弗洛克说:“我可有勇气/搅乱这个宇宙(DoIdare/Disturb theuniverse)”,都赋予了这首情歌超越情歌的内容,让读者很自然地联想到当时的社会。
二.虚度的现代人
1.女性形象
诗中对女性的描写并没有充满我们渴望的浪漫主义情调,而只是寥寥几笔。“那些胳膊戴着镯子,又袒露又白净/可是在灯光下,显得淡褐色毛茸茸”本该是白皙美好的纤纤手臂,可是在灯光下,普鲁弗洛克却看到了棕色的茸毛,多么的不合时宜,他企图告诉自己:是由于她们衣服上的香水让他产生了这样不好额幻觉,他为自己所看到的一切不美好找理由,企图逃避丑陋的现实。这便使得诗歌前半部分描写的“女人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谈论着米开朗基罗”更像讽刺一样,嘲弄她们的虚伪,而她们又时不时地对普鲁弗洛克评头论足,语言尖刻犀利。当普鲁弗洛克鼓足勇气要向她们道出一切,而她们的回答却是“唉,我的意思不是要谈这些/不,我不是要谈这些”。在诗中,这些强势的女性更像是残酷的现实,充斥着美好的虚妄。
2.普鲁弗洛克
从诗歌中读者很容易看出:普鲁弗洛克未老先衰,头顶已秃,胳膊和腿都很纤细,完全不像一个充满力量的青年人。而我们知道,头发在西方文化中有着丰富的含义,在圣经中,头发是男性力量与勇气的象征,这便直接弱化了普鲁弗洛克的形象。而他的着装“我的晨礼服/我的硬领在颚下笔挺/我的领带雅致而多彩/用一个简朴的别针固定”给人一种传统保守的中年人的感觉,他的一切都是虚弱的代名词。但他并没有甘心于此,并没有直接地向现实屈服。在诗的结尾部分他试图通过服饰、发型的改变来恢复青春与力量,他不断地提醒并质问自己:“我将要卷起我的长裤的裤脚/我将把头发后分吗?/我可敢吃桃子?”在20世纪初,“卷裤腿的裤子”刚刚流行,是青年人追求时尚的表现,而头发往后分更是一种放荡不羁的行为,桃子被认为是不易消化的,吃的时候要谨慎。这些都象征着年轻人的大胆、无所顾忌。因此普鲁弗洛克的内心是矛盾的:他渴望冲破现实的束缚,但内心又充满了恐惧,不断的质疑自己。
在诗中他更是可怕地把自己异化了“当我被公式化了,在别针上趴伏/当我被固定住了,在墙上蠕动[5]”“那我就会成为一对蟹鳌/急急爬过沉默的海底”,直接将自己比喻成被钉在墙上的小爬虫和海底的螃蟹。不禁让人联想到卡夫卡的《变形记》,其中主人公格里高尔不堪社会重压而异化为物,这也是普鲁弗洛克的真实写照。同时“急促地跑(scuttling)”更表达了普鲁弗洛克急于从现实挣脱的不安感。
三.一曲现代文明的悲歌
在诗歌后半部分,诗人多次借用典故将普鲁弗洛克求爱的结果以及现代文明带给人们的悲怆与恐慌含蓄而直接地表达了出来。
“尽管我看见我的头(有一点秃了)用盘子端了进来,我不是先知——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5]”,在诗歌第82行,普鲁弗洛克将自己比作圣经中的先知约翰,他因谴责希律王娶了自己兄弟的妻子而被砍头,但普鲁弗洛克却立即又说自己不是先知。圣约翰为了自己的理想牺牲了自己,而普鲁弗洛克却害怕因违背社会而受到惩罚,放弃了自己对理想的坚持。
纵观全诗,艾略特以情歌的方式向读者谱写了一曲现代文明的悲歌,向读者展现了西方现代文明所带给人们的焦虑与不安,。西方现代人苦苦挣扎于现代文明的泥潭之中,矛盾充斥着他们的内心,一切都是徒劳,只是越陷越深而已。
[1]张剑.T.S.艾略特在西方——艾略特评论史述评 [J].外国文学评论,1995, (02).
[2]ConradAiken,Ushant(Boston), quotedbyPeterAckroyd,T.S.E-liot(London),p.55.
[3]EzraPound,SelectedLetters, ed.D.D.Page(London,1951),p.92.
[4]Brooks,Cleanth.Teachingthe LoveSongofJ.AlfredPrufrock [C]//Jew elSpearsBrooker.ApproachestoTeachingEliot’sPoetryand Plays.N ewYork:TheM odernLanguage AssociationofAm erica,1988:78-87.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