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安徽明确“确权确股不确地”条件

2016-04-02

农村经营管理 2016年2期
关键词:连片承包地经营权



安徽明确“确权确股不确地”条件

近日,安徽省正式印发《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使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的规定》,其中明确,“确权确股不确地”和“确权确亩不确界”要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人均承包地面积较少;二是地貌发生改变,原承包地块已四至不清;三是实施土地整理或连片土地流转;四是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猜你喜欢

连片承包地经营权
有户口但无承包地 无权参与收益分配
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反贫困综合绩效模糊评价
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反贫困综合绩效模糊评价
《连片特困区蓝皮书:中国连片特困区发展报告(2016—2017)》
土地确权登记实测面积不足怎么处理
土地经营权入股您怎么看?
湖北省乡镇连片开发工程调查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登记在我国的实践及其建构
遥感技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应用
金融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