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贵强拆”贵在法治信仰
2016-04-02李云
文/李云
“史上最贵强拆”贵在法治信仰
文/李云
背景:因被认定在“史上最贵强拆”中拒不受理行政复议的做法违反规定,国家司法部近日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败诉。北京市三中院判决撤销司法部前述《告知函》,并责令司法部针对刘朱夫妇的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8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国家司法部败诉可谓有喜有忧,喜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捍卫正义的力量,即便是司法部也不例外,足以见证法治的进步;忧的是,连司法部这样的司法部门也有违规行为,又从侧面反映出法治进步的“艰难”。对此,我们不能“人艰不拆”,而应该深入“解剖麻雀”,并且透过现象看本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供动力,让法治更好地维系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法治的力量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史上最贵强拆”的司法之旅,是比较典型的“民告官”。首次大修的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民告官”进入2.0时代。有关人士认为,行政诉讼法的大修及实施,其法治意义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权力不可任性”,让“权利大于权力”回归正道,让“权利监督权力”、“权利起诉权力”更有效得到保障,刘朱夫妇的法治诉求,就是“民告官”2.0的生动实践。
让“民告官”进入法治新常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正如学者马光远所认为的,中国的法治建设不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制定规则,而是如何让法治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血液,成为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基因和最高信仰,成为市场经济的灵魂和图腾。法治新常态的构建,就是让人民群众获得法治建设带来的安全感、保障感、正义感以及幸福感等。同时,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公平正义“获得感”,反作用于司法实践与改革,为国家发展提供了一股强动力。
“史上最贵强拆”贵在法治信仰。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治信仰不断增强,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所在。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有一句名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有良法,良法得到普遍遵守,才能有法治。”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深度推进的基石。必须重申,培养全民的法治信仰,是实现全民守法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