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16-04-02
简讯
山西:试点职业农民精准培育
有什么样的农民才有什么样的产业。今起3年内,山西将在8个区县围绕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精准培育试点,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育全覆盖,成熟后在全省推行这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升级版。
6月20日,山西省在忻州市岢岚县启动了这一精准培育试点工作,确定了在神池县围绕杂粮产业、晋中市榆次区和天镇县围绕蔬菜产业、岢岚县围绕羊产业、方山县围绕肉牛产业、平顺县围绕中药材产业、隰县围绕梨产业、临猗县围绕苹果产业开展精准培育,培育职业粮农、职业菜农、职业牧农、职业药农、职业果农等专业型新型职业农民。
试点中,山西将建立职业农民数据库,以户为单位采集从事县域主导产业的个人身份、教育培训、生产经营规模、产业收入、家庭收入等信息,录入职业农民精准培育数据库,建档立卡,实行信息化管理。对试点县域主导产业从业人员实行应训全训,实行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全程生产经营培训;同时对培训农民追踪服务,给予财政、信贷、保险、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并探索建立以职业农民为基础的农业投入新方式、扶持产业发展的新机制,为优化配置农业资源提供依据,为全面开展职业农民精准培育积累经验。
黑龙江:合作社建烘干塔可获补贴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粮食烘干塔建设方案,规定合作社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00吨、300吨、500吨和1000吨粮食烘干塔,将得到建设补贴资金,其中最高补贴为150万元。
据省农委农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省建设粮食烘干塔坚持合理布局,将围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规划,重点在玉米和水稻主产区建设粮食烘干塔,并侧重支持省级命名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可自愿申报,自主建设粮食烘干塔。
粮食烘干塔建设补贴资金将对烘干机和热风炉实行定额补贴:日处理能力200吨烘干塔,每座补贴36万元;日处理能力300吨烘干塔,每座补贴48万元;日处理能力500吨烘干塔,每座补贴75万元;日处理能力1000吨烘干塔,每座补贴150万元。
福建:2016将认定百个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到“十三五”末,福建力争组建农机合作社1000个以上,拟组织创建福建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300个以上,其中,2016年首批拟推荐认定福建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00个,近日示范社申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据了解,上一轮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期限已经结束,新一轮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将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迫切需要及农机合作社多元化创建、多样化扶持、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加快推动区域内农机合作社向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合作社发展,有效提升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
山东: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9号文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农民合作社农户入社率达到5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种植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要求,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其经营活动向加工、流通领域拓展,建设农产品初加工、仓储保险、集散中心等设施,提高农产品销售规模、议价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大扶持力度,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研究改革农业补贴制度,使补贴资金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扶持目录,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规范引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到2020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1000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5500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200家。
(本栏目信息摘编自中国农民合作社网www.jgs. moa.gov.cn/cfc,读者可登录网站浏览相关详情)
栏目编辑:刘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