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科技创新的浙江实践
2016-04-02姚海涛刘克勤蒋国华
文/姚海涛 刘克勤 蒋国华
司法公开科技创新的浙江实践
文/姚海涛 刘克勤 蒋国华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首创“阳光司法指标指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对全省105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公开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同时,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加强与阿里巴巴、腾讯、新浪等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合作,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花大力气推进司法公开,2012年首创“阳光司法指标指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全省105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公开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同时,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加强与阿里巴巴、腾讯、新浪等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合作,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浙江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被评为“2014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精品栏目”。在中国2015年度司法透明指数评估报告中,浙江高院、宁波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分列全国高院、中院和海事法院榜首。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浙江高院荣获“最受用户喜爱政务服务奖”,系法院系统唯一获奖单位。
强化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作用,构建新媒体背景下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
司法公开的现代化离不开审判管理的信息化。近年来,浙江高院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手段,坚持走信息化、科技化之路,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符合浙江法院实际、切合审判执行需求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工程,建成了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的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和全面覆盖、集中监管的数字法庭统一管理平台,开发了100多个应用系统,构建了网络全互联、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法院信息化体系。浙江高院数据中心已汇总1000万个案件的数据、200万余件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1800万册11.4亿页的电子档案资料。这些数据和资料,为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和阳光司法指数测评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提供了坚实基础。
1.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为最大限度汇聚全省法院司法信息资源,整合各法院现有司法公开平台的功能,2014年7月,浙江高院开通了全省三级法院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的“浙江法院公开网”,汇成大数据,融入云技术,集成了微博、微信、语音、短信、视频等各种司法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发布手段,提供流程化、菜单式的诉讼服务指南,并同步运行了移动微网站,实现随时、随地、随身访问。浙江高院还统一开通了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和12368短信平台,自动向当事人发送18个审判流程的节点信息,和被执行人与案件相关的22个重要节点信息,实行强制性公开。为促进庭审公开,2009年浙江法院1783个审判用法庭已全部建成数字化法庭,还在全省90个看守所建成了9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在21所监狱建设数字法庭或远程视频室,实现所有开庭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 与新浪网合作建设“浙江法院庭审直播网”,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观看案件庭审。开通跨银行、跨地区的网上诉讼费缴退费系统,实现当事人缴退费便捷化、阳光化。开发远程电子诉讼档案查阅系统,2015年为当事人、律师提供异地就近自助查阅案卷服务9700人次,免除了他们的奔波劳顿。
2.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
2012年,浙江高院开发了裁判文书管理系统,将文书制作、自动排版、隐名处理等功能整合一起,嵌入审判信息系统,承办法官只要点点鼠标,系统自动对文书中的当事人敏感信息进行“隐名”处理并入库,统一导出上传到浙江法院公开网,实现裁判文书从制作到网上发布一体化管理。截至目前,浙江法院累计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240万篇,位居全国法院首位。
3.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12年开始,浙江高院大力推进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不仅在门户网站提供执行案件信息的查询服务,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密码在网站上查询了解涉案执行的进度,并设立“执行信息”专栏,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件、住址、涉案信息等进行曝光,还向浙江信用中心提供未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信息190万余条,使“老赖”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高消费、注册新公司、获得荣誉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有力促进了信用浙江体系的完善。为着力建设“点对点”网上协助查控执行财产机制,浙江高院还与银行、公安、检察、国土、工商、民政、机场等部门建立了“点对点”信息共享平台。至今,全省法院已依托该平台完成查询存款2.3亿次,涉及被执行人894万人次,查到存款达1.8万亿元,促使20万件案件得以执结。针对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浙江高院与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建立公安网络协控系统,对法院已决定司法拘留但又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由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协助布控,法院实行全天候24小时备勤制度,及时交接协控到位的被执行人。今年全省累计布控41746人,公安协控到位11051人,推动执毕案件3688件,涉及标的4.6亿元。仅在杭州G20峰会召开前一个月,就协控到位3075人,有力地遏制了逃避执行的行为。2012年6月起,浙江法院率先借助国内最大的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开展网络司法拍卖,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零佣金”,网拍至今总成交额为916亿元,成交率为91%,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为49.1%,比过去传统委托拍卖分别提高20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为当事人省下佣金20亿元。被主流媒体认为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改革措施”,被《法制日报》评为“2012年度法治热词”,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关键词”,中央政法委刊发简报予以推广。
浙江高院还注重强化司法公开的互动性。自2009年起,连续七年邀请境外媒体和外国驻华机构代表列席全省知识产权审判的年度工作会议,在境内外产生良好反响。建立了常态化的院、庭领导与网民对话等机制,先后有省高院院长、副院长、庭长、中院院长、部分基层法院院长等45人次分别与网民直接对话,网民反响热烈。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已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3200余次,10万余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完善新闻发布制度,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987次。
引入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资源优势,推动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提档升级
为适应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2015年初浙江高院部署“互联网+审判改革”,把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于浙江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其优化、集成和智能化的作用,努力打造浙江审判信息化升级版,助推浙江法院司法创新和司法公开公正。
一是深化司法公开服务的移动化建设。为全面落实国务院“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最高法院关于打造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战略部署,推动信息化与各行业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浙江高院与腾讯签订“互联网+审判”战略合作协议,依托腾讯丰富的用户数据基础、成熟的云计算能力,微信、QQ等强大的社交平台,充分吸收和利用浙江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和司法信息资源,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在传播司法正能量、司法信息公开、诉讼便民服务和大数据挖掘等领域的应用,抢占“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先机。腾讯利用全平台媒体资源,协助浙江高院的微信公众号从图片、文字、声音、视频等多媒体形式进行可视化、移动化、精准化传播。对浙江高院在司法改革、阳光司法、典型案例普法,以及先进集体个人等方面介入,全方位做好宣传服务。
二是深化司法公开服务的智能化建设。浙江高院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互联网+智慧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聚焦阿里巴巴旗下淘宝、阿里云和蚂蚁金服在云计算、大数据和用户方面的资源优势,帮助浙江法院构建司法领域的大数据服务体系,搭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集网络、阳光、智能为一体的“智慧法院”。双方以浙江法院“审务云”平台为依托,整合浙江法院案件数据资源,结合公安、政务、金融、电商、社交、交通等周边数据,形成跨界融合、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的“智慧法院”大数据生态圈。全省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和阿里巴巴不断提升的深度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多维度分析等方面的技术沉淀,开发和实现法官审判经验积累共享、司法资源智能推送、诉讼结果预判等智能化辅助办案平台。首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