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大葱种子质量标准编制说明
2016-03-30付丽军
周 禹, 付丽军
(1.唐山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检验站, 河北 唐山063004; 2.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河北 唐山063000)
1 项目背景及任务来源
在农业生产中,种子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科技兴农的主要抓手。唐山市是蔬菜生产大市,农民人均收入中近30%来自蔬菜产业,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收益和农业增产增效。大葱作为唐山的主要特色蔬菜,主要分布在玉田、滦南和乐亭,播种面积近6 680hm2,产量45.82万t。目前唐山本地大葱种子占销量的85%以上,以民营公司和个体经营为主。
在大葱种植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大葱种子质量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近3年唐山市对大葱种子进行了重点抽查,结果显示种子质量整体偏低。究其原因:一是大部分种子生产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种子生产研发投入低,关键技术落后。二是大葱种子原有标准GB 8079—87失效,目前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种子质量监管无据可依,企业种子生产无标可循,导致市场上销售的大葱种子质量参差不齐,给农业生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此问题,唐山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检验站在多年检测结果的基础上,以滦南、乐亭作为试点试行大葱种子拟定标准,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唐山市农作物管理检验站依据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地方标准建立》的会议精神,正式提出了制定大葱种子质量标准的申请并于2014年3月批准通过,项目名称为《瓜菜作物种子 大葱》。
2 编制过程
2.1 大葱质量指标的市场调查。对唐山市辖区内的所有县市,进行长达3年的大葱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并将种子标签标注值汇总分析。
2.2 实验结果汇总分析。将3年采集的大葱种子样品共68份,分别进行纯度、净度、水分和发芽率试验,并将结果与标签标注值进行汇总分析比较。
2.3 拟定标准草案。对国内其他地区的大葱种子行业标准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实验结果拟定唐山市大葱种子质量标准草案。
2.4 标准的确立。全面征求意见,包括各个县级种子管理站和执法部门、蔬菜种子生产加工企业、经销商以及育种专家的意见,进行反复讨论修改,最终确立标准。
3 技术内容
3.1 种子质量指标的确定
首先,对大葱种子标签标注值进行分类汇总,结果如下:平均纯度为95.6%,其中标注≥95%以上的占58%,标注≥96%的占33%,标注≥98%的占9%;标签标注净度均为98.0%;平均发芽率为86%,其中标注≥85%以上的占67%,标注≥80%的占17%,标注≥90%的占16%;平均水分为8.1%,其中标注≤9.0%的占33%,标注≤8.0%的占42%,标注≤7.0%的占25%。
其次对近3年大葱品种抽查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平均纯度为96%,净度均在99.0%以上,发芽率平均值80%,水分平均值8.9%。
对标注值和检测值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显示,标注值和检测值的平均纯度和净度无显著性差异,但是发芽率和水分值呈显著性差异。进一步对种子市场进行调研发现,大葱种子对贮存环境要求较高,中小型民营企业贮存设施简陋,在不适宜的环境下长时间贮存导致了大葱种子发芽率降低。
最后综合市场经销和使用的需要以及各位专家的意见,将大葱种子大田用种的质量指标确定为:纯度不低于95.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2%,水分不高于8.0%;大葱原种的质量指标确定为:纯度不低于99.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2%,水分不高于8.0%。
3.2 规定种子类别
在种子类别划分时将其分为“大田用种”和“原种”两级,规定最低质量指标。“大田用种”即用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杂交种,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原种”即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1]。
3.3 规定大葱种子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参照国家及行业已有的相应标准,并进行细化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大葱种子,弥补了国家标准《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包装及贮藏》的有关不足。
4 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
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发布唐山市地方标准《瓜类作物种子 大葱》,标准号为DB 1302/T 381—2014,并于2014年12月25日起实施,适用于唐山地区生产销售的大葱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种子,在种子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等方面对大葱种子质量作了明确规定。预计本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对规范大葱种子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大葱种子质量水平,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和繁育种安全,保护蔬菜生产和农民利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颜启传.种子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