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队伍建设是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重中之重
2016-03-30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先进评价理念、掌握评价专业技术、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评价队伍”是完善推进评价改革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两年过去了,绝大多数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区的工作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原因固然很多,但专业队伍建设的缺失是其中之一。专业化评价队伍该如何建设,笔者梳理出部分改革实验区的成功经验,供全国各地参考。
专业化评价队伍的构成。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需要两类专业人员作支撑:教育评价专业人员和教育咨询专业人员。其中,教育评价专业人员是指具有先进的评价理念,掌握了基本的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能恰当地应用教育测量与评价方法与技术,并能对测量与评价结果进行有效解释的专业人员。而教育咨询专业人员则是能指导区域、学校、教师正确运用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以评促建,同时能应用评价结果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并实现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专业人员。
评价队伍的人员来源应以当地的教育测量与评价人员、教研人员、学校主管教学的校长、教务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为主;咨询队伍的人员来源可以当地的教研人员、学校各级教学管理人员、教研组长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为主。
专业化评价队伍培训的内容及方式。专业化评价队伍培训的内容应紧密贴合本次评价改革的任务要求,同时考虑评价队伍专业背景方面的限制,遵循“脚手架”和“最近发展区”等知识建构原则进行设计。以教育评价人员的培训内容为例,培训的重点应该落在新的评价方式、方法的掌握以及评价工具的应用方面。培训内容可按初阶、中阶、高阶展开,初阶以学业评价相关内容为主,中阶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高阶则可以发展潜能评价为主。培训形式不能仅限于相关知识的传授,而应采取授课、作业辅导、任务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授课的目的在于完成学员对于教育测量与评价基础知识的认知与理解;作业辅导的目的在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学员可以将教育测量与评价的知识加以应用;任务实践的目的在于在培养和锻炼学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员的阶段性结业考核也宜采取表现性评价为主,即通过提交作品来考查学员知识应用和创造的情况,如一份符合测量学要求、可用于学校或区域期末测试的试卷;一份调查问卷或量表;一份满足本校或本区域的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等等。
专业化评价队伍建设的预期目标。一是教育评价专业队伍应能够掌握教育测量与评价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能在实践中根据不同的评价目的、评价内容选择或编制恰当的评价工具,恰当地应用评价方法。评价工具的编制应能够满足教育测量的基本要求,能够对量化的评价结果做出科学有效的解释。
二是教育咨询专业队伍应能够读懂各类评价报告(数据类、文字类),将评价结果向使用者(学生、老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育决策者)做出恰当的解读与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能准确诊断,并能依据评价结果指导不同的群体开展提升和改进工作。
三是两类专业人员,作为本地区评价改革的先行者,应能积极参与到评价改革实验中来,通过不断地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并在这一过程中,带动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参与到改革中来,充分发挥“种子”的力量。
四是专业队伍在为本地提供相关评价服务的同时,还可将本地区的成功经验广为传播,为评价改革之花开遍中国大地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