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五口人签遗体捐献协议
2016-03-28佚名
中学生阅读(初中版) 2015年8期
佚名
2015年4月7日,浙江瑞安市的陈锦红和小儿子吴雷在当地红十字会签下遗体捐献协议。至此,吴家五口人全部承诺去世后捐献遗体,此事全国未见先例。
吴永安今年67岁,是瑞安一家公司原董事长。他过去经常出国考察,发现很多国家在器官和遗体捐献方面做得不错,“捐器官能救人,捐遗体对医学事业有帮助,死亡变得更有价值了,应该提倡”。
2012年11月,吴永安瞒着家人签下遗体捐献协议,此后多次动员家人加入到遗体捐献队伍中来。2013年1月,他带着女儿吴云和儿子吴萍再次来到当地红十字会,亲眼看着子女签下协议。
今年67岁的陈锦红起先对丈夫的做法很不理解,但长期的耳濡目染让她改变了想法:“我觉得他做得挺对。人死了,如果还能对社会做出一丁点儿贡献,何乐而不为?”于是她和小儿子吴雷商量,一同去签遗体捐献协议。
一家五口人除签下遗体捐献协议外,其中四人还签了器官捐献协议,陈锦红因身体、年龄受限未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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