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2016-03-28
吉林农业 2016年20期
白山市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止雾霾天气大范围发生,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近日,白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白山市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自今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力争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方案》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各乡(镇、街道)政府是秸秆禁烧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全员动员、加密巡查,实行严防严控,确保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不发生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秸秆禁烧目标。
《方案》要求,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密组织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要强化巡查监管,建立监管体系,加强联防联控,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要加强工作调度,执行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秸秆禁烧情况。要严格督查考核,及时下达预警函、督办函,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要完善应急机制,认真执行秸秆禁烧快速反应机制,对阻碍禁烧监管监督的不法行为及个人,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