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建设
2016-03-28
吉林市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建设
为切实提高为农民工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吉林市按照“建服并重,三级联动,实现城乡等值可持续”的工作思路,通过合力推进、科学定位、精准服务等措施,有力、有效地推动了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建设。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夯实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建设基础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市政府成立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统筹规划、组织推动、日常管理、督查落实和工作考核等工作。社区和重点企业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吉林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社区、企业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传达学习全省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落实领导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工作情况沟通会,及时提出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作为农民工工作协调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市民化服务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市民化服务平台建设,做到了各司其职、互相支持,形成了工作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按照“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水平服务”的要求,对三级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进行规划布局,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综合性服务大厅重新进行了改造,配齐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休息座椅、老花镜等便民用品。制作了全市农民工市民化服务站点分布图,并以漫画形式制作了职能效果图。为社区配备了挂牌和必要的办公用品;为企业配备了电脑、电视、图书等设施,以满足办公需要。
二、贴近实际,精心谋划,科学确定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功能
(一)注重调研,想农民工所想。在认真学习试点文件及同上级业务部门及时沟通的基础上,本着“实用性、科学性、发展性”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到外省学习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细化了建设内容。
(二)分层设置,建农民工所需。采取三级联动模式,在市本级依托市人力资源市场建农民工市民化综合服务中心,在社区依托便民服务大厅建农民工服务站,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建农民工市民化服务点。通过中心、站、点建设相结合的形式,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服务网络。截至2016年10月末,全市已建成1个市级综合性服务大厅、211个社区级和2个企业级服务站,共配备专(兼)职人员230人,各级服务中心(站点)已基本达到“六有三进”标准,兼具管理服务、权益维护、文化教育和党团活动等四项基本服务职能。
(三)完善功能,解农民工所急。近年来,吉林市着力完善各服务中心(站点)各项服务功能,以解进城农民工工作、生活之所急。依托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建设“一台、六窗、一室”,即一个公共信息咨询台,监察仲裁、职业培训、法律援助、居住登记、社会保险和社会事务六个窗口,一个多功能室(主要围绕妇联、工会、文化等部门在为农民工服务方面所担负的职能进行设置);依托社区“五站”服务窗口和现有场所设施等为辖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文化娱乐、户籍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就业创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党团管理等公共服务;依托企业工会和人力资源保障组织,积极开展培训、普法、维权及各类帮扶活动,全力将服务工作做到位,为改善农民工工作、生活条件和有序融入城镇,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畅通农民工办事渠道
(一)建立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建立健全了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AB角工作制以及办结回访制、民情恳谈制、领导接待日等十项制度。在服务管理中实行“五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使各项工作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遵、有标准可依。
(二)搭建监督平台,提高透明度。设立为民服务意见箱,并向群众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畅通群众咨询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和途径,让部门问责成为一项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三)加强检查指导,实施动态调整。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服务中心(站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作风飘浮、敷衍应付、效率低下的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责成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四、因事立策,精准帮办,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
(一)服务方式求活,以创新增活力。实行分类服务,将服务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和答复件五个类别。群众到服务中心(站)办事,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或当日审批、答复、办理的事项,即来即办、当场办理;对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需要转到相关部门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讲清相关程序及办理时限;对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办理的项目,由受理窗口牵头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项目,受理人员口头或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给予明确答复。
(二)服务质量求好,以口碑增动力。以选准配强窗口服务人员、提高业务办理能力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将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协调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干部职工选调到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实行“AB角”工作制度,即在各单位指派一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6名素质较高的协办员,通过培训后上岗,做到岗位互补,确保不空岗。加强对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相关的政策和工作流程。开展“互学互比、互学互通”岗位竞赛活动,努力实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保障了农民工公共服务的需要,受到前来办事农民工的好评。
(三)服务效果求实,以务实增潜力。为更好地发挥服务中心(站、点)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中心(站、点)功能,积极推行民情联络制度。市级中心通过回访跟踪,掌握各部门办事成效;各社区由选派工作人员担任民情联络员,坚持上门服务,定期收集民情民意,定期反馈;企业通过开展联谊、茶话会、送温暖等活动,了解员工诉求。三级服务中心(站、点)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方式,有效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效果,从而提升各级服务中心(站点)的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