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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不一定”放弃土地必须是“一定不”

2016-03-28

农业知识 2016年44期
关键词:农业户口农转非户口本

农转非“不一定”放弃土地必须是“一定不”

近日,北京市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截至目前,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农转非后,是否一定要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专家认为不一定,户籍改革有不同路径,即使放弃土地,也不应该像过去那样简单的给予现金补偿,肯定要在社保、在基本公共服务上拉近和城里居民的差距。

2006年10月,公安部门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改二元户籍为统一的居民户口,当然是对户改政策的具体落实。

但是,户籍制度改革显然不只是换个户口本那么简单。虽然表面上的二元户籍没有了,但实质上的城乡差别依旧存在。户口本上的统一名称之外,更需要进一步推进权利待遇的平等。户口本不是一个本子,而是一个权利母体,各种权利待遇附着其上,构成实际的城乡差距,涉及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福利等各个方面。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要真正淡出历史舞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显然只是一个开始。

户籍制度改革之前的最大问题,是想在城市落户的落不了户,只能“暂住”在自己家里,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孩子也得回可能从未回过的户籍地考大学。现在,“积分制”的推出,给了这个问题一个可行的解决之道。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的问题已经出现:因为土地升值预期谁都看得见,不仅很多农村户口的人不愿转为城镇户口,甚至很多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人也想重新转回农村户口。

根据现行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农民进城落户,必须放弃土地,用一纸户口本,就要拿走农民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当然是一笔太不划算的买卖。

据报道,四川进城务工人员中,明确愿意将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只有10.7%。在全国层面,这个数据恐怕也不会很高,反正农村户口并不影响在城市打工,为什么要为了一张纸,放弃很可能是最大隐性财富的的土地呢?

因为城镇化率涉及官员政绩,很多地方搞过强迫把农民“拉进城”“被落户”的事情。这样的行为虽然已被官方叫停,但是背后的问题显然还在:拿什么吸引那些身体早已进城的农民,在身份认同上也愿意进城?

专家说,农民不一定得放弃土地。——这样的表达,本身恐怕就是不可接受的。什么叫“不一定”呢,那必须是“一定不”。土地过去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现在是农民最看重的财产,土地与户口的关系问题需要早日明确。在土地确权基础之上,明确农地流转权益、宅基地转让权益等,已成当务之急。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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