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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016-03-28王韶红蒋金凤赵海静山东省青岛市种子站266071

中国种业 2016年4期
关键词:种子法自主创新

杨 萍 王韶红 蒋金凤 吴 刚 赵海静 兰 岚(山东省青岛市种子站,266071)



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杨 萍 王韶红 蒋金凤 吴 刚 赵海静 兰 岚
(山东省青岛市种子站,266071)

摘要:新《种子法》改动大、亮点多,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在育种创新、良种推广、生产经营上的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是这次新《种子法》修改的重中之重。企业强、则种业强,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是“十三五”时期种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新《种子法》;种子企业;自主创新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十二五”时期,借助于国家和山东省多个助推种业发展的利好政策,青岛市种子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尤其是2013年3月市政府启动实施现代种业振兴工程以来,通过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种业、扶持本土种企发展壮大、科企合作、促进种业发展政策出台等,有力地推动了青岛市现代种业的蓬勃发展,开启了本市种业发展的新时代,加快了全市种企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为了调查了解青岛市种子企业发展现状,研究种业创新体系改革。我们于近期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市区种子管理机构、有代表性的种子企业,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调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育种方向、研发投入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青岛市种子企业发展现状

1.1 加快国内外知名种企的引进步伐 “十二五”时期,青岛市积极实施“引进来”战略,先后引进山东登海种业、瑞士先正达、荷兰瑞克斯旺、青岛绿色硅谷、日本住化等7家国内外知名种企落户本市。其中:登海种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重点建设生物育种中心和质量检测中心,准备用3~5年的时间培育成种子行业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化种业公司。目前,项目已进入施工前手续的审批阶段,计划到2018年3月建成投产,总投资2亿元。先正达总投资2000万美元,在胶州胶莱镇投资建设的现代化种业加工中心已建成投产,主要开展高价值蔬菜种子的清选、分级、干燥、包衣等加工处理及包装,其蔬菜种子加工技术世界领先。项目的建成,极大提高了青岛市蔬菜种子生产加工水平。荷兰瑞克斯旺种业集团投资1600万美元,建设种子研发中心、种苗组培中心,将形成从蔬菜品种研发、种子生产、栽培技术研究到最终蔬菜生产的完整链条。世界500强的日本住化合资成立的青岛住丰世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首期投资160万美元,以开展胡萝卜种子丸粒化加工为主,已于2015年10月正式投产。青岛金妈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入190万元,建立国内首家“黄瓜砧术研究中心”,支持蔬菜新品种创新研发。青岛绿色硅谷项目投资1亿元,建设种子研发中心、种苗繁育中心、种子销售中心以及出口农产品设施栽培基地等。

登海、先正达、瑞克斯旺、绿色硅谷、日本住化等国内外知名种业相继进入青岛,改写了青岛没有大型种子企业的历史。青岛种企布局更加全面,形成了小麦有青丰、玉米有登海、花生有华实,蔬菜有先正达、瑞克斯旺、绿色硅谷、国际种苗、金妈妈、和丰等知名企业的发展格局,引领青岛种子产业再上新台阶。

1.2 本土企业实力不断增强 截至2014年年底,青岛市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38家,其中,持部级颁证企业5家、持省级颁证企业8家、持市级颁证企业25家。从企业注册资本看,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以上的6家,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17家,500万元以下的15家。全市持证种子企业实现商品种子销售收入63905.2万元。其中:小麦种子13466.3万元、玉米种子8232万元、花生种子10581.3万元、大白菜种子16906.1万元、其他蔬菜种子14719.5万元。销售收入前6名的企业是青岛和丰种业有限公司、青岛胶研种苗研究所、青岛金妈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东茂蔬菜研究所、山东省青丰种子有限公司、青岛大绿农产开发有限公司,这6家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市70%以上。

1.3 蔬菜种企信用评级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全市38家持证种子企业中,具备经营玉米种子资质的企业有3家,专门从事花生种子经营的企业有5家,以经营蔬菜种子为主的企业有25家。以大白菜为代表的蔬菜种业多年来一直是青岛市优势种业。2014年由中国种子协会举办的“中国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评选,青岛胶研种苗研究所、青岛和丰种业有限公司进入全国蔬菜种业15强,获得了“中国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称号;5家种子企业被评为2A以上信用企业,其中青岛市东茂蔬菜研究所、青岛国际种苗有限公司被评为3A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青岛市成为全国蔬菜种业实力最强和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

1.4 企业自主研发成绩显著 目前,青岛市拥有品种自主产权和研发能力的企业13家,占34.2%,比“十一五”增加了8家,增长160%。企业近5年自主研发各类蔬菜品种、砧木52个。青岛国际种苗公司生产的“青研”、“琴萌”牌大白菜种子,和丰种业生产的“义和”牌大白菜种子,东茂蔬菜研究所生产的“胶蔬”牌大白菜种子盛名远扬,全市年产大白菜种子100万kg,占据全国大白菜主要市场;由胶州种企培育的出口型羊角椒种子占全国市场份额近1/4。蔬菜种企的发展带动了青岛市大白菜、辣椒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具有青岛特色、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

青丰公司选育的青丰1号、青农2号小麦品种,以高产、稳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种子企业和面粉加工企业的广泛青睐,连续多年被青岛市和山东省确定为小麦良种补贴品种和小麦主导品种,全市每年推广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

1.5 建立蔬菜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发展 通过政策引导,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种子企业按照优势互补、产业关联、资源聚集的原则,进行兼并重组、抱团发展,推动种子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2013年由青岛金妈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与青岛市东茂蔬菜研究所等17家种子企业、青岛农业大学等4家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成立“青岛市蔬菜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目前已就“砧木材料的抗逆筛选和嫁接黄瓜油亮机理的研究”、“黄瓜砧木抗根结线虫新品种的筛选”、“不同砧木嫁接对黄瓜各生育期抗病性、产量及商品性的影响”、“水果番茄品质指标测定”等项目与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校签署合作研究协议,为技术突破、产品创新提供了先进的平台条件。

联盟还组织了新品种鉴评会3次,鉴评出优势新品种20多个;开展学术活动2次、科技成果对接洽谈活动2次,达成合作项目13个;并组织开展“砧木材料的抗逆筛选和嫁接黄瓜油亮机理的研究”等10余个攻关课题,以寻求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

1.6 出台种业改革发展意见为种业发展争取政策支持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09号和山东省鲁政办发〔2014〕33号文,2015年7月13日,青岛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5〕12号)。这是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促进种业发展的文件。这对于深化本市种业体制改革,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全面提升种子产业水平有了文件和政策支持,具有划时代意义。

2 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青岛市种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实施现代种业振兴工程成效显著,企业实力不断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但全市种业发展在新形势、新常态下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种子企业大多数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 截至2015年11月统计,全市办证企业38家,持200万证的企业11家,占企业总数近30%;持3000万证的仅6家,占总数15.8%。年经营额在500万元以下有19家,占企业总数的50%;净利润是零和负值的有12家,占企业总数31.5%。全市还没有1家国家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2.2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科研投入不足、管理落后全市种子企业绝大多数没有品种研发能力,没有自主品牌,大都是“一头调入,一手调出”的种子代理销售公司。据统计,青岛市近5年审定的40个主要农作物品种中,企业自主研发只有4个,仅占10%。除了金妈妈、黄泷、和丰种业研发投入上百万外,大多数企业每年的研发投入很少甚至是零投入。而大多数企业是家族型企业,企业经营者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又是育种者,身兼多职,管理方式落后,育种方法传统,影响了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和可持续发展。

2.3 农作物种子生产水平不高和缺少资金扶持 目前,青岛市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基础设施不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种子加工工艺落后,制约了种子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同时,全市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扶持,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另外,本市种子企业还存在贷款难、融资难、建良繁基地难、留住人才难、研发创新难,多数种子企业处于在艰难中求生存、在低端市场中谋出路,完全不能与国内外种子企业开展有效竞争。

2.4 种子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全市种子管理机构设置相对健全,人员配备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但是各区(市)之间不平衡,有的区(市)仅2~3名人员。从经费情况看,各区(市)级种子管理经费相对较少,大部分用于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用于公务及业务经费相对较少,不能满足日常种子监管需要。同时,全市种子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除青岛市设有专门的种子质量监管机构外,各区(市)均没有专门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种子检验人员少,检验仪器设备配备不足,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无法开展高效的种子质量监管。

3  以贯彻落实新《种子法》为契机,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016年1月1日,新《种子法》正式颁布实施。新《种子法》改动大、亮点多,以“发展现代种业、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以“鼓励创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为原则、以改革“科研育种、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制度为重点,为我国种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环境。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在育种创新、良种推广、生产经营上的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是这次新《种子法》修改的重中之重。下一步青岛市种业发展工作重点应在以下几方面。

3.1 宣传贯彻新《种子法》,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研究制定宣贯方案,开展普法培训活动。通过组织大型宣传报告会、全市巡讲、科技下乡和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或发放挂图、明白纸等方式,在全市掀起学习《种子法》、贯彻《种子法》、执行《种子法》的新热潮,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2 简政放权,指导企业市场准入和行为规范 结合新《种子法》贯彻实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做好种子生产与经营“两证”合并许可管理,取消注册资本、先证后照等准入前置条件,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方便许可相对人。建立委托种子生产、代销零售备案制度。利用全国统一的种业信息平台,开展许可在线申请和审批、网上备案,信息互通共享。

3.3 贯彻落实青政办发〔2015〕12号文,深化种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5〕12号)文,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及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十三五”种业发展规划,逐步构建起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有序分工、密切配合、运行高效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3.4 加强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建设 支持具有研发能力的种子企业的产品创新,扶持优势种子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和研发队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先进育种技术、育种材料和关键设备,按照市场化、商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支持企业建设省、市级育种创新平台,开展育种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更新改造。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合作育种,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品种为主线的联合攻关模式,健全多元投入、资源共享、收益分配的运行机制,加快选育适应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突破性品种。

3.5 加快种业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可追溯机制要与农业部全国种业数据信息平台对接,汇集共享品种保护、审定、登记和生产经营许可、备案、标签等信息,构建从品种选育到终端零售的全产业数据链,为农民选购良种、企业推广良种、管理部门监管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实现全程可追溯,提高管理效能。

3.6 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健全现代种业管理体系 结合新《种子法》贯彻实施,明确种子管理机构在种质资源管理、新品种保护、审定与登记、生产经营许可与备案、质量监督与认证、监管执法等管理职责,推动由管种子向管种业、向粮食与经济作物并重、种子与种苗并重、管理与服务结合转变,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构建理念先进、职能明确、制度健全的现代种业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张照新.加快科研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的政策研究.中国种业,2014 (4):1-6

[2]闫学林.现代农业视域下种子工程建设问题刍议.中国种业,2013 (12):22-23

[3]呼格吉乐图,肖晓,肖层林,等.关于中国种业现状及发展的思考.湖南农业科学,2011(6):15-17

[4]赵汝坤,李建奇.我国种业面临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中国种业,2014 (7):4-6

收稿日期:(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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