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稻虾产业的举措
2016-03-28冯祖稳李远桂
○冯祖稳 李远桂
发展稻虾产业的举措
○冯祖稳李远桂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工业区建设的推进,农田面积逐年被减少,政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种粮保护政策,然而单一种粮效益比较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希望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渔业生产,因此探索“政府要粮、农民要钱、和一地双收”的农作模式十分有必要,发展生产的任务非常艰巨。
稻虾共养不仅基础设施简单,而且操作简单、产量高、收益快、投资低,生产成本低,经济效益大幅提高,深得农户欢迎。稻虾产业循环利用了化肥、稻田中的肥料,生物防止水稻病虫害频发,农药量下降,产品质量提升,生态效益显著,因而得到迅速推广应用。
各级政府应引导农民认识稻虾轮作的重要性,要让百姓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完善技术、改善品质、增加供给、提升效益的目标,依托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和多样的消费市场,采取引导、政策扶持、带头示范、技术帮助、市场驱动、龙头培育等措施,发展稻虾产业,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因此笔者提出“四个大力”举措,促进农(渔)民快速发展稻虾产业,实现最终的农民增效、渔民增收、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
一、大力扶持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大力扶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镇财政每年都要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稻虾产业规模基地的建设,尤其是对基地节水灌溉、渠道、水质调控、保护性耕作设施的新建改造和渔业器械、生产设备的购置使用,应给予尽可能多的政策扶持资金,帮助各基地不断完善设施建设,改进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提升生产效益。达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的目的。
二是大力扶持新品种的引进、推广
对农渔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普通农户引进和培育、种养殖生态优势强、市场销路宽、延伸领域广、关联程度高的早稻和青虾、小龙虾新品种,政府应继续给予补偿、奖励。同时,积极鼓励各乡镇水利服务中心的业务部门,发挥其指导作用。
三是大力扶持生产基地扩大规模
稻虾产业基地从有小面积到大面积,从规模发展上升到档次发展,相关部门要坚持以基地规模支撑稻虾产业的发展思路,将稻虾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稻虾产业规模化生产格局的形成,市级、乡镇政府应继续出台奖励政策,激励农渔合作社、种养大户结合区位优势,拓展稻虾产业基地,努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农渔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要以优势资源为依托,综合考虑产业基础、资源条件和市场动态等因素,科学选址兴建基地、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以规模化生产实现效益的提升。
二、大力引进推广新优技术,提升生产水平
农产品的竞争、农业的竞争,核心是农业科技的竞争,应坚持科技先导、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发展战略,不断推广新优新技术,用高新技术改进生产环节,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竞争力,最终实现生产水平的提升。
引进稻虾种养新技术技术部门应以提高生产水平为目标,以良种选育、高效节水养殖、病虫害无害化防治等技术为主攻方向,总结各地成功养殖经验,掌握养鱼稳粮新动向,全力引进、研发种稻养虾综合技术,多方引进早稻高产栽培技术、绿色防控病虫害草害技术、纤毛虫病无害化防治技术、科学投饵技术,水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全力研发、试验早稻机插机收技术、微生物制剂洁水技术、青虾病害蜕皮障碍症生态防治技术等适用技术,将先进、适用技术贯串稻虾种养全过程,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不断加大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力度政府对农渔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普通农户引进、培育种养殖生态优势强,市场销路宽,延伸领域广,关联程度高的早稻和青虾、小龙虾新品种继续给予补偿、奖励。同时,积极鼓励各乡镇水利服务中心的业务部门,发挥其指导作用,各单位加强对农水产品市场需求动态和消费总量的调查研究,在水产职能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开发附加值高的特色产品,加以重点发展、重点扶持、优化品种结构。达到引进一批、成功一批、推广一批的目的。
开展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渔业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为载体,实施粮农渔农培训工作、绿色证书培训工程、科技提升示范行动和“联农户联基地、增效益增感情”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种养知识培训,提升稻虾种养技能。继续开展科技进村入户活动,要组织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下乡指导,深入到生产一线,将科学技术送到池边塘头。编播电视辅导片,印发技术资料,编发技术短信,在报纸与网络登载技术文章,开展鱼病门诊,组织渔民考察学习。加快稻虾种养先进适用新技术的集成、组装、配套、推广应用转化,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稻虾轮作产业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三、大力加强产品销售和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
一是大力加强生产吻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依托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消费需求,努力生产吻合市场需求的稻米、小龙虾、青虾等产品,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均衡上市”的原则,精心提高产品的质量,确保产品更优的商品性、更高的质量和更强的竞争力,要稳步、有序扩大生产规模,确保生产的长期性和规模的稳定性。
二是大力加强扩大产品销售量要引导农渔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立足本地市场、紧盯外地市场,努力拓展产品销售量。种养大户,农(渔)民合作社要主动寻求与各地水产品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商业零售市场建立产销直挂的合作关系,到全国各地兴建稻虾种养产品直销点、连锁店。
三是大力加强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在强化产地质量监测的基础上,农业、市场管理、质监、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尽职尽力,加强农(渔)民水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稳步推进市场安全准入制,对农水产品实行以农药、渔药残留检测为主要内容的强制性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易。对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市民消费安全。农贸市场要将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列入与经营业主的租赁承包协议,对不服从市场管理、违反规定经营的业主要依法处理。
四是大力加强培育稻虾产业发展龙头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渔民合作社是带动稻虾种养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稻虾种养过程中应十分注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渔合作社的“龙头”带动作用,倾力培植技术水平高、与农户联系紧密的加工企业和农渔合作社,建立加工、销售与种养联接机制 ,联接千家万户实施稻虾种养产业化经营,把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大力培植加工企业和农渔合作组织
一是大力培植农产品加工企业稻虾产业基地生产的稻米和虾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极低,品质好,如果没有创建稻虾产业基地优质品牌,只以普通价格出售,不能体现稻米、虾的品质优势。因而,职能部门应借鉴工业系统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做法,鼓励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水产品加工企业,专门加工基地生产的稻米、虾等产品;要扶持、引导加工企业创建稻虾产业基地优质品牌,将稻虾共生优质、生态、无农药残留的理念融合到品牌设计中;要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创立品牌、构建加工体系,增加加工量。
二是大力培植农渔合作社倾力培植技术水平高、与农户联系紧密的新型农渔合作社。合作社以示范基地为依托,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带领广大农(渔)户种养新品种,创立品牌,开展产业化生产,提高稻米、虾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附加值,为今后品牌化夯实基础。按照“遵循原则、规范管理,围绕产业布局,以种养殖大户联合普通农户”的形式,倾力组建新型农渔合作社。水产部门要以提高“竞争力、带动力、凝聚力”为目标,开展政策引导、内部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推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农渔合作社要制定基本政策指南、建社程序指南、内部操作指南、财务管理指南,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合作社建设按政策、不偏轨、不走样,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升稻虾产业组织化程度,最终实现稻虾的有序种养殖和一体化经营,提升经济效益。保障农渔合作社的持续性生产、合法化生产。
五、大力实施虾类质量安全监管,保证水产品安全供给
一是健康养殖和无公害生产。新型农渔合作社要提高水产品健康养殖质量和无公害生产质量,要成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或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通过无公害产品产地双认证,认真做好稻虾养殖投入品、苗种生产、成虾养殖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记录,健康养殖和无公害生产面积要达到一定规模。
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稻虾健康养殖品质。每年初,必须召开各镇、办水产(农业)服务中心、新型农渔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题会,要求按照相关制度积极宣传,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每个季度随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抽检合格率都达到100%。
三是必须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以虾苗种生产环节和以渔药、饲料、渔肥等水产投入品为重点的两项活动大检查,检查是否有违规现象。
四是经常进行虾类质量安全报告。积极主动向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在水产专业平台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公布质量安全报告,增加质量安全透明度。同时可以争取资金作为质量安全专项经费,更好地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联:441400,湖北省宜城市水务局电话:1377415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