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规定》正式印发
2016-03-28
《辽宁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规定》正式印发
辽宁是海洋渔业大省,近年来,全省渔业持续较快发展,水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市场供应充足,为促进渔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渔业发展方式粗放,设施装备落后,资源日益衰竭,效益持续下滑,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现代渔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海洋渔业朝着捕捞、养殖、增殖、加工、休闲等多种业态全面健康发展迫在眉睫。当前,休闲渔业在我省发展迅猛,休闲渔船的管理相对滞后。为加强这一薄弱环节的管理,我省海洋渔业部门经过前期调研,在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吸收其他沿海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辽宁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26日,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规定》,《规定》的出台对我省海洋渔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是调整海洋渔业产业结构的改革之举。休闲渔业是指利用渔业资源进行旅游开发所形成的涉渔休闲文化消费产业,是海洋渔业新业态。具体可概括为休闲垂钓型、海上观光型、水族欣赏型、渔事体验型、水产特色餐饮型、特色水产购物型、渔村人文欣赏型、渔业科普趣味型、传统渔业节庆型和综合渔业休闲型等十余种类型。其中休闲垂钓型是最具特色,最受群众追捧的海上休闲渔业形式,解决好休闲渔船这一瓶颈,是发展垂钓型休闲渔业的关键节点,也是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渔业的改革之举和必由之路。
二是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之举。
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发展旅游业,出台指导意见;农业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发展休闲渔业的指导意见。我省也做出了一系列的有关建设海滨旅游胜地、休闲度假胜地的规划,促进海洋、海岛休闲旅游业作为发展重点,休闲渔业成为重中之重。作为沿海大省,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保护利用好海洋这个宝贵资源,适应新形势,激发新活力,及时转变渔业经济生产方式,促进海洋休闲渔业的发展。
我省发展休闲渔业的自然条件优越、渔业基础设施良好、海洋资源丰富、海岸景观优美、区位优势突出、文化底蕴丰厚、渔业品牌知名度高、社会需求高涨。随着国家实施国民收入倍增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休闲渔业必将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另一方面,渔业资源急剧衰退导致海洋捕捞产量下降,养殖发展空间不足,亟需发掘拓展新的发展领域。发展休闲渔业已成为渔业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动力、新领域,成为渔业经济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的重要途径,对于缓解渔区资源与社会矛盾,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开发潜力很大,前景广阔。
三是加强海上安全管理的有效之举。休闲渔船以载客游玩为主,相比生产渔船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在船型设计、结构设计、建造工艺、安全设施和标准等方面有独特要求。同时,休闲渔船涉及安全、环保、资源、旅游等诸多领域,并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特点。休闲渔船建立船检、登记、管理制度,对经营企业的规模、能力、实力、安全、信誉提出要求,是确保安全营运、防止无序竞争、推动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之举,也是渔业管理领域实现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必然选择。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