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监管机制 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2016-03-28
探索监管机制 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生猪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到县畜牧局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创新管理方式,保障全县上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成立监管机构 生猪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后,局党组选拔业务骨干组建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生猪屠宰的监管工作。同时,配备了执法车辆、检疫检验器械等执法装备。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与屠宰企业负责人和经营业户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明确违法经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屠宰企业和经营业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生产经营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营造守法经营氛围,引导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严格投入品监管 强化对全县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结合春季、秋季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兽药、饲料和“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保证出栏生猪质量安全,从源头上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摸清全县所有生鲜猪肉经营户的具体情况,完善档案资料,做到数据清、底子明,便于开展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管,包括实行官方兽医全天24小时驻场检疫制度,严把入场、宰前、屠宰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抓紧提档升级、按上级要求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组织生产。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生猪屠宰企业各项制度及台账等进行定期和突击检查,对检查情况实行“双签字,双存档”,监督屠宰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数量、销售去向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屠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
开展专项整治 为持续有效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经营行为,继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之后,又扎实开展了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始终对违法经营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极大的威慑了不法分子,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郑德胜 宁津县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