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生物制品销售增值税将降至3%
2016-03-28
农业知识 2016年15期
兽用生物制品销售增值税将降至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公告称,自今年4月1日起,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时,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该公告发布实施后,与2012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相结合,共明确有两类企业批发零售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是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二是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
(本刊记者)